1956年
1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劳动部发布《防止沥青中毒的办法》。
5月2日,中共中央批转劳动部党组《关于最近伤亡事故和加班加点的严重情况及意见的报告》。《报告》指出:“各地党委、劳动部门、产业部门和工会组织必须引起足够的注意,严格督促和检查各企业采取各种紧急措施,有效地扭转这种严重情况。劳动部门必须早日制订必要的法令制度,同时迅速将国家监察机构建立起来,对各产业部门及其所属企业中的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5月6日,国务院发布劳动部起草的《国务院关于建筑业从7月1日起实行8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的规定》。
5月25日,国务院第29次全体会议通过并发布了由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制定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简称“三大规程”)的决议。着重解决企业中带有普遍性的安全卫生设施规范的问题。
5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
7月20日,劳动部发布试行《工厂通风装置管理办法(草案)》的通知。
7月24日,劳动部发布试行《关于装卸、搬运作业劳动条件的规定(草案)》。规定女工及16至18周岁未成年男工,单人负重不得超过25kg;成年男工的单人负重量不得超过80kg,以减轻搬运工人的劳动强度,防止和减少伤害事故。
9月15日,劳动部发布试行《防止金属废料中危险物品爆炸的办法(草案)》的通知,对金属废料在装运前检查、装运、验收、存放等环节规定了明确的安全要求。
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批准劳动部组织简则的批复》,批准劳动部组织简则。原则批准省、直辖市劳动厅、局组织通则,可即发布试行。
9月21日,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明确了企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要求各企业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技术财务计划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
10月15日,劳动部、卫生部发出《关于实行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的联合通知,从1957年1月1日起试行。
1956年劳动部成立了《劳动法》起草小组,由当时担任劳动部常务副部长的毛齐华同志主持这一工作,酝酿草案和搜集各国劳动法资料,讨论《劳动法》的框架、结构,组织翻译外国劳动立法的著作。讨论起草的《劳动法》框架、结构中包括了劳动保护条款。1957年反右斗争开始后,这一工作有了削弱,1958年后极“左”思潮泛滥,起草工作中途夭折。
1957年
2月28日,卫生部发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3月29日~4月6日,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上海召开全国防暑降温工作经验交流会。中央各工业部、产业工会和各省、市劳动、卫生、工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6月18日,中央监察部、劳动部批转了湖南省监察厅、劳动局《关于加强小煤窑领导和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报告》,指出小煤窑开采日见增多,缺乏组织领导、管理职责不明确,煤窑设备陈旧,缺乏技术指导,伤亡事故不断发生,死亡增加幅度很大。希望引起各地注意,加强小煤窑的安全生产工作。
7月1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企业中的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8月9日,卫生部、劳动部联合发布《橡胶业汽油中毒预防暂行办法》。
10月5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民航局《关于中缅通航一周年的总结报告》上批示:“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这一重要批示,成为民航工作总的指导方针。
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21条的通知。
11月18~25日,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北京召开全国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各产业部门代表282人,各省、市代表138人,教学科研机构47人,列席337人,共计804人。会上,浙江湖州石粉厂介绍了水磨石英的经验,龙烟铁矿介绍了湿式凿岩正规化的经验。会议还讨论了5个技术方案。劳动部副部长毛齐华作了总结报告。
12月2日,劳动部国家锅炉检查总局发布《关于锅炉运行注意事项的通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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