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发 文 号】:安监总规划〔2007〕41号
【颁布日期】:2007年2月17日
【实施日期】:2007年2月17日
【标 题】: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安监总规划〔2007〕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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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依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及《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6〕53号),制定本规划。 一、煤矿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 “十五”时期,党和政府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快了煤矿安全法制建设,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加大了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了煤矿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关闭了大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加大了煤矿安全投入,国家共安排国债资金89亿元支持国有重点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制定和实施了一些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 经过多方努力,“十五”时期,在煤炭产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九五”时期的平均每年5.19,下降到“十五”时期的平均每年3.93;煤矿事故起数由“九五”时期的平均每年4241起,下降到“十五”时期的平均每年3703起;事故死亡人数由“九五”时期的平均每年7619人,下降到“十五”时期的平均每年6213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安全生产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 (一)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十五”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统计表明:煤矿事故在工矿商贸企业中最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 一是煤矿事故在工矿商贸企业中最严重。“十五”时期,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68805起、死亡77158人,其中,煤矿共发生事故18516起、死亡31064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6.91%和40.26%。 二是重特大事故多发。“十五”时期,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398起,平均每年发生280起,占全国各类重大事故起数的1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214起,平均每年发生43起,占全国各类特大事故起数的36%;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42起,平均每年发生8起,占全国各类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的58%。 三是煤矿职业危害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煤矿尘肺病患者达30万人,占全国尘肺病患者50%左右。仅国有重点煤矿每年新增尘肺病患者近5000例,平均每年死亡2500人以上;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至今尚未建立报告制度。目前农民工已成为职业危害的主要受害群体。煤矿尘肺病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元。 四是与世界主要采煤国家安全生产水平相比差距大。“十五”时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001年的5.07下降到2005年的2.81,下降了45%,但与先进采煤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2005年,我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7%,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约为美国的70倍、南非的17倍、波兰的10倍、俄罗斯和印度的7倍。严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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