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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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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人员受伤能算工伤吗?

  编辑同志:

  我单位是一家国家科研机构。2011年10月10日,我单位一职工上班路上被车撞伤,交警部门当场进行了处理,责任由对方司机承担,并规定了对方应负担医药费、误工费等补偿费用。现我单位职工出院回家休息,其家属来院里要求申请工伤认定。由于我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单位一直没有给研究人员上工伤保险,以前这方面的事故都是按照交通部门的处理,再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现在该职工已得到交通赔偿,我们还要给其工伤补偿吗?

  辽 宁 沈诗献

  沈诗献先生: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应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给予工伤保险补偿。

  首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贵单位职工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且为非本人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享受交通事故赔偿之外,仍应享受工伤待遇,只是应扣除交通事故已支付的有关医疗费的部分。

  其次,事业单位应否有责任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问题,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由此条规定可知,事业单位也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如不缴纳,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将为职工支付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在此建议贵单位尽快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基金缴纳手续。

  施倚

出差时被撞伤如何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编辑同志:

  我单位一职工去年九月底去河北出差,9月28日在办事途中,不慎被一辆电动车刮蹭摔倒,当时感觉不严重,就去附近医院拍了片子,电动车主支付了医疗费用。第二天该职工感觉越来越严重,无法走路,被家人接了回来。回来后该职工称伤腿疼痛未养好伤,不能上班,并要单位为他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对他按工伤处理。由于出事故时我单位只有他自己作证,没有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也没有其他人作证,我们单位感觉很为难。请问:为出差在外地办事途中受伤的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四 川 王祥麟

  王祥麟先生: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贵单位为该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需要给工伤认定机构提交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交警部门出具的该职工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书,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由贵单位填写好的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和该职工受伤程度等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交由工伤认定机构进行工伤认定,才能决定该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施倚

上班路上被打能否算工伤?

  编辑同志:

  我们是一家建筑施工监理公司,在一项目上与施工单位发生争议。后我方一职工在上班路上被打伤。请问这种情况能否按工伤处理?

  内 蒙 胡岩山

  胡岩山先生: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职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贵单位职工受伤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能满足工伤认定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如单位确定该职工受伤与之前所发生的争议有关,建议通过刑事诉讼加以解决。

  施倚

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包含哪些内容?

  编辑同志:

  根据有关法律要求,我们企业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职业危害的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请问:这些评价都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宁 波 孟庆祥

  孟庆祥先生:

  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的职业危害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职业危害的预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车间建筑设计卫生、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辅助卫生用室设置、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进行分析和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对评价范围内生产或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物理因素等的浓度或强度,以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可能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车间建筑设计卫生、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体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进行评价,对未达到职业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危害预防措施的建议。

  施倚

建筑物灭火器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编辑同志:

  春季是火灾易发的季节。请问:建筑物灭火器的适用范围及危险场所如何分级?

  内 蒙 鲍盛全

  鲍盛全先生:

  根据GB/T 4968-2008《火灾分类》,建筑物灭火器适用范围的划分如下:

  扑救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应选用水、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

  扑救A、B、C类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灭火器;

  扑救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的灭火器应由设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

  扑救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碳酸氢钠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危险场所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

  施倚

使用桥式起重机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编辑同志:

  我们是一个造船的企业,使用的是桥式起重机。请问,使用桥式起重机的安全事项有哪些?

  大 连 郭泉生

  郭泉生先生:

  使用桥式起重机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行车必须处于正常良好状态,特别是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声光、信号、联锁装置等都必须灵敏完好。

  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起吊前先空转,然后起吊,吊物离地100~150mm;如发现起吊物捆缚不牢时,应重新捆缚。开车前应先发出信号铃;吊物不得从人头上越过,天车开动时,严禁修理、检查、加油和擦机件,在运行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

  工作终止时,要把天车停在停车线上,把吊钩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把所有的控制器、操纵杆放到零的位置上,并拉掉电源开关,锁上驾驶室门。

  桥式起重机必须装设可靠灵敏的安全装置。一般设有缓冲器、限位器(行程限位器、起升限位器)、起重限制器、防风夹轨钳等。

  施倚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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