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搜索

安全标准化驶上轨道

作者:本刊记者 冯 瑾 来源:《劳动保护》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2006年6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下属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粉尘防爆、涂装作业和防尘防毒7个分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队伍初步建立,安全标准化工作驶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安标滞后 影响安全


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安全标准化工作滞后、薄弱,已是造成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诸多原因中很重要的一条。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安标委)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虽然有一定的基础,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工业化的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一些原有的安全标准已不能适应,甚至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亟待修订、制定。他同时列举了因标准滞后问题引发的几起重特大事故,强调要充分认识安全标准的重要性。
王显政副局长在会上介绍了这样一组数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进行清理,共查找了煤炭、化工、建材、轻工、石油等12个行业的2万9 698个标准,其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1 154个。按标准时间来分,1990年前制定的有262个,占总数的22.7%;1991~1995年制定的有343个,占总数的29.7%;1996~2000年制定的有436个,占总数的37.8%;2001~2005年制定的有113个,占总数的9.8%。他指出,现行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已难以适应安全生产形势任务的要求。
王显政副局长分析认为,目前安全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种类庞杂,系统性差;不少标准没有及时修订,内容过时,规定落后;安全生产标准理论和基础研究不足;宣传贯彻力度不够,标准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安全生产标准经费投入渠道不畅。

安全管理 缺乏规范


“一流企业出标准,二流企业出人才,三流企业出名牌,四流企业出效益。那么,五流的企业出什么呢?那就只有出事故了!”李毅中局长一针见血的表述,点出了安全标准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他指出,安全标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反映。优秀企业要出名牌,出人才,出效益,就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入国际市场要执行国际标准。有条件、有实力的优秀企业自订的企业标准,甚至高于国标、行标。而不执行法定标准的企业,不仅市场竞争力无从谈起,而且违法生产经营,丧失诚信准则,甚至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
李毅中局长进而指出,目前,一些行业安全标准陈旧,甚至十几年一贯制,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一些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伤亡事故多发,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不遵守安全标准。有的企业标准意识淡漠,执行标准不严;有的企业有标不循,不按标准办事;有的企业根本没有安全标准,甚至不知道有标准。这些都迫切需要通过加强标准工作,来规范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从业人员的生产安全行为。
王显政副局长指出,这几年政府机构多次改革和职能调整,原纺织、煤炭、化工、冶金等部门相继撤销,有些安全生产标准长时期没有修订,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另外,随着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劳动用工形式的多元化,民营经济的大量涌现,以往对国有经济的技术管理规范,也难以适应其他各类企业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快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修订力度,尽快出台符合国情和当前安全生产实际的各类标准。

体系建设 雏形显现


党和政府一向重视标准工作。建国初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技术管理局内设有标准规划处,负责全国工业生产和工程建设的标准化工作。国家安全监管局成立后,在政策法规司设立了标准处,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支持下,解决了安全生产标准一直没有代号的难题,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在国家标准委的指导下,我国目前已组建了全国安标委和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4个分技术委员会,同时对原全国粉尘防爆、涂装作业和防尘防毒等3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有关人员,组成分技术委员会,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结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初步制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工作中长期发展目标、保障措施。近几年,除完成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10多个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任务外,还

共2页 您在第1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跳转到页 本页共有2007个字符
责任编辑:wangyu

相关信息
  • 吉林省职业健康现状调查推进会
  • 常见职业伤害事故的预防
  • 不良劳动条件的职业危害
  • 职业病患者有权享受哪些待遇?
  • 煤矿职业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 加拿大职业安全健康的预防与服务
  • 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用户信息中心

  • 查看购物车详情>>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