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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干安监 就知责任大

——记北京市丰台区安监局局长沈瑞平
作者:冯 瑾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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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一些地方的安全员成了摆设。没有责任心,没有责任感的人,绝对不能当安全员。”
还有一次发脾气是在今年的1月27日。卢沟桥宛平街道晓月苑工地,在1月20日发生了一起死亡事故。沈瑞平27日去现场复查整改情况,结果发现施工现场没有安全员,没有安全警示标语,没有制订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不在位等一系列问题。他把项目的建筑方、施工方经理叫来开会。当场拍桌子,瞪着眼睛气愤地说:“你这个单位已经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还在这样施工,现场还有这么多问题,你们这是把职工的生命当儿戏!是对职工的生命不负责任!马上停工!整改!”沈瑞平要求复工前还要对这个工地复查,直到合格为止。他说,安监工作无小事,小事也要当大事办。

数字管理显才干

沈瑞平是个有心人,他从近年来丰台区安全生产工作中总结出了一套“数字化”管理模式,概括起来就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10个数字。具体来讲就是,一个大目标: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两个小目标:不突破北京市政府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减少一般死伤事故的发生。三大体系: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四个纳入:即将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和事故情况,纳入区委对班子政绩考核内容、纳入政府考评和机关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农村三级联创考核内容、纳入文明单位评选内容。“查、罚、停、关、抓”五字执法要求。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等六种意识。烟花爆竹,防火、防煤气中毒,道路交通,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七项重点工作。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责任制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严格执法、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和演练、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等八项措施。坚持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制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两次全会制度,区安委办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表彰大会制度,区领导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带队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定期通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失职、渎职移送沟通处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涉及腐败问题移送沟通制度等九项制度。坚持每年评选安全生产工作10件大事,鼓励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方法,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严查事故出狠招

2005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铁映在人大执法检查时提出,安监部门存在腰不硬、刀不快的问题。为了加大执法力度,沈瑞平提出了五字执法要求,即“查、罚、停、关、抓”。“查”就是采取日常查、抽查、部门查、联合查、领导带队查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坚持反复查,不怕重复,不怕交叉,通过检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罚”就是高限处罚。不光出了事故要高限处罚,而且对存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限期不整改的,也坚持高限处罚。去年丰台区安监局仅隐患罚款就达60万元,是北京市隐患罚款最多的区。“停”即停业整顿,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企业、部门领导来讲情,坚决不留面子,坚决停。“关”即关闭,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报请丰台区政府批准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关闭。2005年丰台区关闭了所有11家非煤矿山企业。“抓”即对于造成死亡事故的生产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要追究刑事责任,移交公安机关实施处罚。2005年12月底到现在,丰台区有4个人被刑事拘留。
沈瑞平说,要严格执法,加大对事故的查处力度,就得出狠招。他提出了事故处理的“四四”原则,即:落实“四不放过” 原则:对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坚持“四罚”原则:出事必罚,从严处罚,有责要罚,以责论罚。建立“四通”机制:即与公安局、检察院、监察局、劳动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工会,建立沟通、协调、移送和联动机制,做到对每起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知道,防止瞒报、迟报,并且达到双向互动,互相促进。强化“四方”监督:即媒体曝光、当事人投诉、属地监督、事故单位反映,通过这4个方面的监督,使每一起事故的处理,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相互制约,既防止迟报、漏报,又能够使事故责任人依法受到严肃、公正的处理。
沈瑞平说他最高兴的事就是不出重大事故。每年年底一算账,今年没出重大事故,那心里感到特别高兴。
因为抓安全抓得狠,他也得罪了不少人,可是他不后悔。他说:“丰台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到了极端重视的程度,区委、区政府号称三最:会上讲的最多的是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最多的是安全生产工作,区常委会每年4次研究安全工作,区政府的常务会也是每季度研究一次,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也是每年4次研究,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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