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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远离“石棉肺”
访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职业危害研究所副所长杜欢永
作者:杨璇   文章来源:《劳动保护》杂志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15 14:27:02
 

中国安科院职业危害研究所副所长杜欢永

 

粉尘飞扬的石棉选场

 

石棉生产企业中没有佩戴任何劳动防护装备的工人

    “出发之前,曾有同行对我说,我国的职业健康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起初我不信,认为我们已经有了很大改善。但是通过这次对石棉企业的调研,我确实感受到了。实际情况令人触目惊心!”这是中国安科院职业危害研究所副所长杜欢永见到记者后说的一番话。

    石棉是天然的纤维状的硅酸盐类矿物质的总称,分为蛇纹石石棉(又称温石棉)和角闪石石棉(包括青石棉、铁石棉、直闪石石棉、透闪石石棉和阳起石石棉)。石棉具有高抗张、耐腐蚀、电绝缘、耐高温等优良性能,是重要的防火、绝缘和保温材料,广泛应用于机械、化工、电器设备、建筑、军工等行业领域。

    我国是全球温石棉第一大使用国、第二大生产国,开采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区,产地为新疆巴州、青海茫崖矿区、甘肃阿克塞县,这些地区的温石棉产量占全国产量的90%以上。此外,四川、陕西、内蒙古、辽宁、云南等地也有小规模石棉生产。石棉属高毒物质,在开采和制品加工过程中易产生石棉粉尘,劳动者长期接触石棉粉尘,会引发职业病——石棉肺、肺癌及间皮瘤,因此保护从业者身体健康的任务十分艰巨。

    2010年5-9月,为了摸清我国石棉矿山和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现状,研究提出石棉粉尘危害的防控措施,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组织专业力量,对辽宁、河北、山东、湖北、四川、重庆、江苏、甘肃、青海、新疆10个省(区、市)的9家石棉矿山企业和15家石棉制品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测和调研,基本摸清了目前我国石棉企业职业健康现状。杜欢永作为技术专家,主要负责此次调研的检测工作。

    2011年1月底,历时4个月的调研已结束近半年,杜欢永却还没有走出调研时的状态。与刚接触调研时相比,他觉得自己的心情反而越来越沉重。他的这份沉重,来自这一路的所见所闻,来自一个个惊人的数据。

    “奶头山”之殇

    “石棉开采、加工企业职业健康状况令人担忧。”杜欢永说,其中矿山开采企业这一情况尤为严重。新疆巴州石棉矿2009年组织了该矿近10年来的第一次体检,共体检在岗职工547人,其中粉尘作业岗位职工260人,共查出职业病患者91人,其中包括2名管理人员,粉尘作业岗位职业病发病率达34%。据四川省石棉县疾控中心反映,中心2003—2009年间从该县两家石棉企业老职工中查出石棉肺患者67人……

    这些数字的背后,是这样一番情景象——

    “我们在新疆、青海等地调研时看到,石棉开采企业作业条件极为恶劣,基本上都是敞开式作业,作业现场粉尘弥漫,缺乏粉尘防控设施设备,劳动者佩戴的大多是普通纱布口罩。矿区周围的山几乎全被石棉粉尘笼罩,当时正值夏天,远远看去,山上没有一点绿色植被,全部是白色的。”所以当地人经常开玩笑,将这些山戏称为“奶头山”。

    杜欢永和调研组成员们却笑不出来,他们发现,我国石棉企业粉尘浓度超标的现象十分普遍。根据调研组现场粉尘检测情况,发现9家石棉矿山开采企业石棉粉尘全部超标,其中最大超标倍数达110.3倍。15家石棉制品企业中,有13家企业超标,最大超标倍数达7.9倍。“粉尘超标,劳动防护又跟不上,所以才会导致这样严重的发病。”

    “石棉开采是一个社会问题,受到石棉粉尘危害的不单单是从业者,还有在矿区周边生活的居民,他们没有直接接触石棉,但仍然受到‘石棉肺’的威胁。”杜欢永说道。在此次调研中,一个真实的故事深深触动了他。“我们在调研时,听到了一个案例。一个矿区的高中生考进了大学,这在当地是件大喜事。但是这个孩子在入学体检时,被查出了患有石棉肺。”杜欢永沉默许久才轻轻自语,“不知这个孩子现在怎样了。”

    4大问题亟待解决

    在进行调研的同时,职业健康司还向各省级安监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的函》,了解相关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0年7月,各地上报石棉矿山企业25家,涉及在岗职工4750人,其中接尘职工2932人,接尘率高达61.7%,产量合计29.5万t,占2008年我国温石棉产量的71.4%。各地上报石棉制品企业232家,涉及在岗职工6768人,其中接尘职工1488人,接尘率为22.0%,用量合计5.2万t,占2008年我国温石棉用量的8.7%。“实际数字可能还要更高,按产量比例估算,我国石棉矿山企业在岗职工约6650人,接尘职工约4100人;石棉制品企业在岗职工约7万7800人,接尘职工约1万7100人。”杜欢永认为,“目前我国石棉企业职业健康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4大问题。”

    调研中发现,多数石棉企业对石棉粉尘危害认识不足,甚至一些企业负责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宣称温石棉没有危害,使石棉粉尘的危害不被重视,大多数石棉粉尘危害作业人员普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大多数企业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数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缺乏基本认识,守法意识和观念淡薄,作业场所管理混乱、生产条件简陋,缺乏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也不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杜欢永告诉记者,“现场调研的24家企业中,仅有1家为员工提供了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去新疆调研时,正好前一天刚刚下了雨,空气中粉尘浓度有所降低,但仍然测出超标100多倍,让我们感到很震惊。”据统计,目前全国仅有20%的石棉矿山企业和15.5%的石棉制品企业进行过职业危害检测;石棉矿山企业、石棉制品企业职工体检率分别仅为50.3%和12.9%。

    石棉企业危害治理投入不足。随着国外全面禁用石棉的呼声高涨,国内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都极为关注石棉产业政策问题,担心国家随时会出台全面禁用石棉的政策。不少企业缺乏长远的经营计划,不愿改进生产工艺,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投入上也有所顾忌。

    石棉企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待加强。全国仅有40%的石棉矿山和8.6%的石棉制品企业履行了“三同时”手续,大多市、县级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尚不健全,未对石棉企业进行过现场执法。

    “采”与“禁”

    由于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石棉粉尘,会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纷纷呼吁各国关注石棉的致癌效应,目前已有43个国家全面禁用了各类石棉。我国面临着巨大的国际舆论压力,“采”与“禁”,已成为相关专家学者、经营人员最关注的问题。

    “石棉对环境的破坏,对人身健康的影响都是不可逆的。无论是哪种石棉,都会对我们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杜欢永认为,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应该顺应国际大趋势,禁止开采、加工、使用石棉。“目前国际上对石棉的相关知识已经相当普及了。”杜欢永多年前曾接触过挪威一家造船企业,作为中方专家参与一艘船的破拆工作。拆除过程中,有报告称船的材质中含有石棉成分,“一听到这个消息,那几位外国专家都纷纷退出跑掉了。”杜欢永笑言,虽然行为有些夸张,但也体现出国际上对这个问题的态度。

    “由于石棉的特性,在一些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我国有自己的国情,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待石棉开采问题。”据杜欢永介绍,甘肃阿克塞县95%的财政收入都来源于石棉经济,石棉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就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对于如何做到安全发展石棉经济,杜欢永认为,只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就可以缓解矛盾。“我们调研发现,很多企业几乎没有安全投入,经常用麻袋一垒就当厂房,必要的除尘设备、劳动防护装备一概没有。其实国家也出台了很多相应的技术规范,但没有企业按照规范去生产。如果加大安全投入,按照规范生产,石棉企业职业健康形势将会大大好转。”

    据杜欢永介绍,美国目前也没有禁止石棉开采及使用,但是他们以高额的罚款来控制企业行为。一旦对环境、人身健康带来危害,相关部门将会对企业加大经济处罚力度。

    出台措施加强监管

    通过此次调研,国家安监总局已初步掌握了我国目前石棉企业职业健康现状。为尽快改变目前我国石棉企业职业病现状,国家安监总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首先,对石棉开采和制品企业粉尘危害进行治理。针对石棉开采及制品企业粉尘危害严重的局面,2010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从2011年1月开始对石棉粉尘危害进行整治。文件要求地方各级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其数量、规模、接尘人员等情况,组织检测检验机构对石棉粉尘作业场所进行检查检测,全面了解石棉粉尘危害状况、防尘设备设施设置及粉尘治理等情况。

    在石棉矿山企业粉尘治理工作中,重点抓住采矿、破碎、选矿3个环节,做到采矿工序采取湿式凿岩作业,破碎工序必须密闭并采用除尘设备,选矿工序尽量采用湿法作业,物料输送必须全程密闭并采用除尘设施。在石棉制品企业粉尘治理工作中,重点抓住石棉加料环节,做到加料工序与其他工序隔离,并加装除尘设施,尽量采用湿式作业。所有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企业都要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进行粉尘危害治理,到2011年6月底石棉粉尘浓度不达标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到2011年9月底仍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到2011年12月底还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予以关闭。

    为使整治工作有章可循,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还组织制定了《石棉作业职业健康管理规定(试行)》,随文件印发各地,以便相关企业对照治理,同时也为行政部门提供监管依据。

    第二,开展石棉粉尘危害防治政策研究。关于温石棉危害,国际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我国有关部门也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石棉生产与使用问题。由于石棉天然的特性,在某些行业和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一方面要加大石棉危害及防护措施的研究,另一方面,要根据国情,加大石棉生产和使用的政策研究。

    第三,规范石棉制品企业的职业健康条件。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对使用石棉的作业场所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规范石棉制品职业健康生产条件。

    第四,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适应我国石棉开采的产业政策。我国温石棉资源主要集中在西部,这些地区以少数民族为主。为维护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石棉产业,相关部门要加强石棉行业政策的研究,规范进出口秩序,保护国内石棉采掘产业;采取可行措施,减轻石棉开采企业的税负负担;加快对石棉替代产品的研究,应对未来国际社会可能对石棉的全面禁用。

 

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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