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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行业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行业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乌交发〔2015〕 155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乌交发〔2015〕176号)要求,结合城市客运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张春贤书记和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个主题,以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为源头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具体工作措施,在全行业集中开展全社会和行业全员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知识,为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快实现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氛围、精神鼓励和文化支撑。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30日在城市客运行业内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行业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俊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市客运统管办主任

  副组长:陈拉利 市客运统管办书记、副主任

  艾克拜尔·艾则孜 市客运统管办副主任肖 峰 市客运统管办副主任、副调研员

  成 员:于立勤、郑艺源、许翠玲、高杰、马春森、王保强、李志军、任钊毅、郭晓亮、杨振峰、各公交、出租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艾克拜尔·艾则孜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统管办公交管理科、稽查一、二大队、法制宣传科、行政办公室和各公交、出租企业管理人员组成。

  五、重点活动任务

  (一) 共性内容

  1.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和依法治交集中教育活动。

  市客运统管办和城市客运企业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安委会主任刘俊总负责,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方勇和局安委办具体负责。

  (1)刘俊同志承担对客运统管办职工、城市客运企业法人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集中宣讲工作,宣讲材料由市客运统管办稽查一大队、公交管理科负责准备。

  (2)方勇同志承担对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基层车队负责人和安全员集中宣讲工作任务,宣讲材料由局安全监督与应急处负责准备。

  (3)高杰同志承担对公交企业从业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集中宣讲工作,宣讲材料由公交管理科负责准备。

  (4)马春森同志承担对所管辖出租企业从业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集中宣讲工作,宣讲材料由稽查一大队负责准备。

  (5)王保强同志承担对所管辖出租企业从业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集中宣讲工作,宣讲材料由稽查二大队负责准备。

  2.深入开展“单位、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

  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配合自治区和我市百名厅(局)长与千名厂(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同时,按照市安委办活动要求,我办决定在城市客运行业和机关开展“单位、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谈心对话活动可采取集中或一对一或直接进企业方式,深入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督促企业负责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诫企业依法治安、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了解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服务和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困难。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三个必须”的职责规定,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1)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谈心对话工作,由市城市客运局局长、安委会主任刘俊同志负责完成。目前,公车公营的企业负责人由刘俊局长亲自面对面谈心对话,其它委托管理企业负责人由刘俊局长分别安排副局长、局安委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方勇和市客运统管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面对面谈心活动。各出租企业要认真做好谈心对话记录,将面对面谈心对话活动情况上报稽查一大队。

  (2)公交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谈心对话活动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雷敏同志负责完成。局运输管理处具体提出面对面谈心对话活动方案,并通知企业具体完成公交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谈心对话活动工作。要认真做好谈心对话记录,将面对面谈心对话活动情况上报公交管理科。

  请务必在各自企业面对面谈心对话活动结束后,2日内将书面总结或小结报市客运统管办。

  3.充分发挥“四支队伍”(新闻发言人队伍、通讯员队伍、网络评论员和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活动内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五支队伍建设,发挥五支队伍作用”的要求,充分发挥交通系统“四支队伍”作用,在本企业、本单位建立新闻发言人、网络评论员、信息通讯员、义务监督员队伍,主动发声、勇于亮剑,掌握舆论导向主动权;动员“四支队伍”发表文章,大力宣传依法治交,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发扬法治精神、弘扬安全文化;发动网评员开展在线访谈、引导舆论方向、传递正能量;组织通讯员收集素材,广泛宣传正反两面典型;组织本单位义务监督员开展监督、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和行业营造浓厚法治舆论氛围。

  组织单位:各公交、出租企业、相关科室和与各企业长期合作的新闻媒体。

  4.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企业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或法学教授等专业人员在本企业对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采取集中或者分批的方式举办一次新《安全生产法》讲座,以及发放《安全生产法》书籍等形式,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再学习、再宣传,营造浓厚的依法治交、依法管理氛围。

  5.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今年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咨询日当天,市客运统管办根据局安委办工作部署,参加全市统一举办的活动的同时,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开展以下活动:

  (1)法制宣传科负责(稽查一大队、公交管理科配合):一是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咨询日活动。做好参加活动的人员安排、相关宣传资料印刷和咨询所需其他内容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提前制作一张以警示教育图片和安全知识为内容的展板在咨询日当天参加全市展板展览;三是在全市出租汽车LED顶灯和办公大厅LED滚动屏,当日滚动播放2015年安全生产宣传口号滚动屏上滚动播放咨询日活动的主题和201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内容,在全社会和行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日氛围;四是联系长期合作的广播电台,以“主动发声、勇于亮剑”的精神,宣传 2015年继续加强联动联控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发布城市客运行业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成果,并与电台工作人员周密策划的前提下,大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提示广大各族群众为了自身安全,乘坐合法经营的出租车安全出行为内容,正确引导各族广大群众树立乘坐交通工具“防范于未然”的思想理念,确保各族群众出行安全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正确宣传引导作用;

  (2)行政办公室:提前购买200本新《安全生产法》书本,在咨询日当天安排业务办公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向企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免费发放。

  (3)各公交、出租企业:以召开内部座谈会、发放法律法规书籍、警示教育板报展览和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企业咨询日宣传教育活动,以咨询日活动为契机,更加丰富企业安全文化,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BRT站台的LED屏,宣传日当天滚动播放2015年安全生产宣传口号、咨询日活动的主题和201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内容;

  6.参加首届安全生产“好故事”网络征文、安全生产摄影比赛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委组织部、市安监局和市委党校联合以我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站为平台,在全市开展首届安全生产“好故事”网络征文竞赛和安全生产摄影比赛活动。各企业要充分发挥本行业和本单位人力资源优势,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员工中的有能力的和摄影爱好者参加此次竞赛和比赛活动。

  7.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内容:一是市安委会将组织成员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逾越红线的代价》、《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解析—生命不能重来》。二是市安监局、煤炭局、质监局、旅游局等部门分别举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三是市建委、公安、消防部门举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展,达到“一地出事故,全市受教育”目的。

  (1)稽查一、二大队和公交管理科:结合与公安交警联合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联动联控工作机制和《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各企业开展全员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同时,结合实际,各企业组织管理层及从业人员开展反思大讨论活动。

  (2)行政办公室:要以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安排组织本单位职工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工作。

  8.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内容:6月14日至20日为2015年全国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为认真组织做好演练周活动,根据市安委会和市应急办安排部署,结合行业实际,就全行业开展演练周活动安排如下:

  (1)公交管理科:以此次安全生产月“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为契机,根据2015年城市客运行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公交集团、珍宝巴士、城市快速公交运营公司3家公交企业采取以联合或独自开展相结合的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形式,各开展一次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车辆火灾事故和人员紧急疏散为一体”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2)稽查一、二大队:安排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各开展一次以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车辆火灾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活动,监督企业认真分析本企业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并验证本企业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督促各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本企业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公交集团、珍宝巴士、城市快速公交运营公司:将综合演练的方案、脚本、领导讲评、总结评估和图片资料等原始文本收集、归类并装订成册,并附电子版报公交管理科和局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备案。此项工作我办将作为公交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9.举办安全生产微信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活动内容:市安委会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微信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主要竞赛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国发〔2010〕23号文件、国发〔2011〕40号文件,新党办发〔2014〕6号文件,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试题将在微信平台上每日发布。

  稽查一、二大队、公交科负责组织各公交、出租企业通过关注乌鲁木齐安监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积极组织本企业、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答题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10.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活动内容:结合行业实际,突出非法营运、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1)公交管理科和稽查一、二大队,一是要继续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加大以“打非治违”为内容的执法行动,集中打击中心商贸区域,人员较密集的客运站、小区和偏远区域非法营运车辆;二是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联动联控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执法行动,集中严厉查处公交、出租汽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和行业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行政办公室:对办公楼消防设施、办公设施、公务车辆全面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和大治理活动。认真落实各类隐患整改工作。

  (3)各公交、出租企业: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和大治理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对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场站环境、场站设施设备和所属各修理车间等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和大检查活动。认真落实隐患治理“五落实”工作,加大投入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11.加大行业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

  (1)信息技术应用科:在本单位网站开设专板专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14〕6号)文件的宣传教育工作。

  (2)法制宣传科:在出租汽车LED顶灯、本单位LED大屏等宣传资源上,全覆盖、高频次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营造全行业活动氛围。相关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1。

  (3)各公交、出租企业:以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发挥现有宣传资源作用,在各公交场站、出租汽车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14〕6号)文件的宣传教育工作。

  (4)各公交企业:在公交车厢公益广告栏、各BRT站台,本企业LED大屏、广播和场站等宣传资源上,全覆盖、高频次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营造全行业活动氛围。相关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1。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行业性活动

  各公交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本企业大客车司机开展“安全宣誓”活动。宣誓内容包括: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监控系统、确保乘客使用安全带(“五不一确保“)。通过安全宣誓,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

  (三)企业活动安排

  1.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活动。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发〔2010〕23号文件、国发〔2011〕40号文件、新党办发〔2014〕6号文件为内容,在企业内部逐条检查、逐条核实,查漏补缺,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开展“上安全岗干标准活”主题实践活动。各公交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要求一线职工佩戴岗位安全卡(包括岗位风险识别、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三项内容)。通过推广岗位风险描述、手指口述等形式,确保每名员工都熟知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岗位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危险因素、事故后果及应急措施。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根据城市客运部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标准,未达标的企业要在内部开展技术装备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开展职工、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现场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强化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的各企业,要按照城市客运部《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各管理环节工作进行一次自评,并继续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督促完成自评并申请评审的企业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完成接受评审机构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后,联系评审机构开展评审工作。

  4.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对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案例,采取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根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知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6.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各公交企业要围绕主题,以开展各种活动为手段,组织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加。通过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对“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7.开展“零事故”目标管理宣教活动。组织发动本企业全体员工,从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队、车间、班组,一直到每一辆车、每一服务岗位,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等形式,开展反“三违”的宣传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集中排查和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零事故”月。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抓好动员。各企业和相关科室要提早谋划,制定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加强对监管企业和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促指导。

  (二)科学组织,抓好落实。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调度,沟通信息。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和活动信息报送局安委办和市客运统管办,跟踪调度、掌握动态,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请分别于6月5日和6月29日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客运统管办。公交企业报公交管理科,出租企业报稽查一大队。

  (四)加强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工作。为及时掌握各企业和相关科室“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活动相关数据统计工作,请各企业和相关科室自6月8日起,每周一向市客运统管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信息,于6月28日下午18:30时前活动总结一并将各项统计表报送至市客运统管办。由公交管理科和稽查一大队认真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汇总和总结汇总后形成全行业书面总结上报至局安监处。统计相关数据的各项统计表见附件2、3。

  (五)强化考核,确保活动。局安委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作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重点考核内容,各企业和相关科室要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局安委会办公室将参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安组委〔2012〕2号),对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活动健康深入开展,同时,此次活动情况将作为公交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1、201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内容

  2、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3、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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