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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海市港口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5年北海市港口行业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总是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

  三、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成立北海市港务管理局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港口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挥与协调,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乔桂荣(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成 员:朱正威、杨杰、吴山、李剑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正威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传真):0779-3900311。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

  组织好辖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的典型案例分析座谈会,对本局内部职工举办一次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制讲座,由本局主要负责人与港口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统一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我局组织参加市安委办组织的北部湾广场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知识手册和专家答疑等方式,为职工和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安全常识、职业健康、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继续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

  各港口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按要求配足学习宣贯资料。各港口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手一本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新《安全生产法》(读本),各港口企业要在港区悬持宣传标语、挂图、海报,组织职工观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本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人手一本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新《安全生产法》(读本)。港口客运站要以多种形式开展旅客安全出行告知服务。

  (四)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

  各港口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0号)要求,设置本企业的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结合港口危险货物罐区和油气管线隐患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治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七)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曝光行动。

  有组织地开展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开曝光,剖析事故原因,举案说法,吸取事故教训。

  (八)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各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要将演练活动与提高港口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九)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各港口企业要切实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认真部署,积极行动。进一步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细化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开展防汛防台工作专项检查,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港口行业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运动,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用品征订发放,大力传播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安全素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动。

  (三)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典型经验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活动方案、领导讲话以及活动的专项信息逐级上报。请分别于2015年6月5日和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报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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