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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名维权-伤残维权为何这样难?????]

悬赏: 5 积分 提问于:2013-04-27 18:53:02  点击数:

维权人:江苏省如东原洋口水厂冷冻厂职工花金龙13228896955
  本人伤残事故是1991年2月份在厂里保养冷凝器时,在给冷凝器上漆的竹梯上,因毛竹横档突断,从4米以上的高处摔下,当场造成腰椎盘突出,先后在如东县中院、南通附属医院手术治疗,因伤势比较严重效果一直不理想,前后休息一年,难以正常工作。后经劳动局法医鉴定工伤6级,97年厂方叫我内退,月工资394元,医疗费厂方报销。2002年厂方经主管部门水产局改制后,我只能领取210元,说医保给我解决,现至今未能解决。
  本人2003年起上访市劳动局,局相关人员给我一本职工维权手册,告诉我6级工伤待遇718元,有医保待遇,另外还有14个月工资的补助费待遇。从市劳动局回来后去县劳动局,县劳动局叫我去县水产局(后改称如东县海产渔业局),局长开始不给解决,我死缠般的跑了县水产局二百多次,这才给了我9800元补助,还要我写什么书。这么多年来,我的医保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特别是我2004年在县人民医院住院用去4000余元,2005年在光荣医院做手术又用去4000余元。我去县劳动局、县水产局都得不到医保报销解决。
  本人身受6级工伤,确无法享受应得的伤残待遇,我要到哪一级政府机关方能得到解决?为何老百姓正常述求这么难?为何机关“衙门”如此擅长推诿?2013年两会传来全国国民享受医保待遇,这是真的吗?我难道非要维权到入土之时?

提问者: 江中之峰 - 试用期 [一级]


(共 1 个回答) 网友回答

不知有无1991年工伤认定的相关资料,如果有,就属于老工伤,应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用。但如果没有当时工伤认定的材料,就不可能纳入工伤管理。
91年的工伤应该没有一次性补助待遇。
生活待遇(伤残津贴)应由原单位及其承接的单位承担

回答者: 向春华 - 经理 [四级] 05-03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