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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事故调查组:彻查是否存在腐败

2010年6月22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召开的国务院“6·21”特别重大炸药爆炸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调查组有关领导表示,将彻查是否存在腐败行为,是否存在国家公职人员参股、入股和官商勾结行为。


调查组副组长、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说,这起事故中,生产者违法违规生产,监管者玩忽职守,二者很可能存在勾结行为。

郝明金表示,调查组的调查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这个煤矿在从年设计产量6万吨通过技术改造达到9万吨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家煤矿的各种证照是否存在问题;当地政府6月7日是如何将这家煤矿断电的,封井后又是如何开启的;这家煤矿是从什么渠道非法购买了炸药;事故背后是否存在国家公职人员参股、入股和官商勾结行为。

据了解,这家煤矿在井下私自储存了两吨多的炸药。储存地点没有独立通风系统和监管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生产的矿井,井下储存的炸药不能超过3天的实际用量。

调查组要求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按照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成立专案组,彻底查清这家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犯罪事实。

中共平顶山市卫东区委常务委员会22日下午研究决定,并报请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同意: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免去孙铁栓卫东区东高皇乡人民政府乡长职务、免去王汉杰卫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刘耀臣卫东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至此,“6·21”事故中,已经有7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2010年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炸药爆炸,目前已导致47人死亡,26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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