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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区域性防突措施

  1.开采保护层

  (1)保护层的确定:本矿井主采煤层为11#层,由于层间距较小,1#、4#、7#、8#煤层均可作为11#的保护层。

  (2)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矿井煤层倾角为5~13°,平均8°,属缓倾斜煤层,开采上保护层1#、4#、7#、8#煤层有效保护垂距分别为27.55m、21.48m、14.74m,均满足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有效垂距的要求。

  2.预抽煤层瓦斯

  采用预抽煤层瓦斯的防治突出措施时遵守以下规定:

  抽采钻孔控制突出煤层巷道及巷道轮廓线外15m范围,钻孔抽采半径按2m设计,经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施钻前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按抽采设计定孔放线,确保按抽采钻孔设计施钻。

  使用封孔泵—水泥砂浆封孔,封孔深度不低于5m。钻孔施工完毕后将钻孔方位、倾角、孔深等参数绘制成果图。

  选取合适位置安设检测孔板,确保抽采参数检测数据能最大程度反应实际抽采情况。

  流量检测人员至少每天进行一次抽采参数检测,并逐日统计抽采量,抽采率大于30%且抽采时间大于3个月并测定瓦斯压力小于0.5MPa后,由抽采专业人员对抽采瓦斯效果进行评价,经工程师审批后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方可开工。

  施工过程中必须对预抽瓦斯的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措施有效时,按经工程师批准的“效检”准掘距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后执行。

  对达不到预抽指标的区域,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采用“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二、局部防突措施

  1.石门揭煤防突措施: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打钻控制煤层层位、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石门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在石门工作面掘至距煤层10m(垂距)之前,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以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等。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5m(垂距)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的测压(预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钻屑瓦斯解析指标。为防止误穿煤层,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垂距5m时,在石门工作面顶(底)部两侧补打3个前探钻孔,超前工作面不得小于2m。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从石门掘进至距煤层垂距3m开始到掘至煤层顶(底)板距煤层垂距5m范围内,均须执行揭煤措施。

  石门揭开突出煤层前必须对煤体瓦斯进行全方位抽采。抽采钻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15m以上,钻孔穿透煤层的顶(底)板0.5m以上,若不能穿透煤层全厚,必须控制到工作面前方15m以上,抽采半径2~3m,采用水泥砂浆、封孔泵封孔,深度不小于5m。

  抽采后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后方可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掘进。

  石门揭穿非突出煤层期间必须对煤层的突出危险性指标进行预测,测定无突出危险时,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掘进。

  2.煤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

  主要采取施工超前钻孔预抽掘进前方煤体瓦斯的方法,并满足以下要求:

  必须在掘进工作面对前方煤体瓦斯进行预抽煤层瓦斯,抽采孔设计必须能控制巷道轴线方向60m及距巷道轮廓线外15m以上,抽采半径按不大于1m控制,采用水泥砂浆、封孔泵封孔,深度不小于5m。

  抽采后经过计算瓦斯抽采量,当煤层残余瓦斯含量降至8m3/t以下,或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时,由抽采专业人员对预抽区域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并在保证本循环最短钻孔在巷道方向水平投影距离留有不少于20m安全煤柱的前提下,编报防突措施准掘通知书经工程师审批后下发执行。

  3.回采工作面防突措施

  由于首采工作面101工作面依照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对黄猫洞煤矿开采标高+1746m以上1#煤层鉴定结果为无突出危险结论,101工作面回采期间不执行防突措施。

  三、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在采掘工作面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2.效果检验钻孔每打2米测定一次钻屑解析指标K1值;每打1米测定一次钻屑量Smax。如果测得的K1max<0.5ml/g.min1/2,且Smax<6Kg/m时,则防突措施有效,在效果检验最短钻孔于巷道掘进方向水平投影距离留有不小于2m安全距离,在措施钻孔最短钻孔于巷道水平投影距离留有不小于10m安全距离的情况下,根据工程师审批后的效果检验报告单上的准掘距离进行掘进。

  3.当测得的K1max≥0.5ml/g.min1/2,或Smax≥6Kg/m时,继续实施防突措施,直至有效。

  四、安全防护措施

  1.所有采掘工作面均实行独立通风。

  2.井下风门均为正反向防突风门,风筒洞、调节窗、溜子洞均安设防逆流装置。

  3.设置压风自救系统,并加强管理,确保正常供风,能正常使用,并满足以下要求:

  (1)在掘进巷道内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第一组距离工作面25~40m。

  (2)在采煤工作面风、机巷内每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第一组距离采面上下出口25~40m。

  (3)在各放炮警戒点各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4)每组压风自救装置为5~8套。

  (5)压缩空气的供给量为每人每分钟不小于0.3m3。

  4.实行远距离撤人放炮,起爆点设置在距离工作面300m以外的防突风门进风侧,其余警戒点距离工作面的距离也必须大于300m。

  5.入井人员携带自救器,并熟悉其使用方法。更多煤矿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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