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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防止人身事故措施

  第一部分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XX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止人身事故的二十一项重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反人身事故做为全年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规范生产员工作业行为。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切实做好危险点的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坚决遏止违章现象,公司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出XX供电公司《防止人身事故措施》,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

  本措施适用于延边供电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包括多经、集体、基建、农网),全公司各级生产人员必须熟悉本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本细则由XX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 准则

  一、各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要按照安全职责的要求主持相关安全生产例会,参加班组组织的安全活动,批阅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深入了解本单位反人身事故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防范措施,布置工作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因素,提出意见和要求,已布置的工作要及时认真检查落实的情况,绝不允许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迟迟未能解决的事情发生。

  二、各单位领导及职能人员及时全面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人身事故的指示、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措施和提出各专业的具体指导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加以解决,不留死角;对安全培训教育、劳动组织、基础管理工作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加以解决,同时把问题反馈给上级领导;各单位要把反人身事故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要坚持常抓不懈。

  三、各单位领导、专工、安全员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通报、简报、快报,讨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结合本单位、本班组的实际,查找威胁人身安全的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要熟悉、掌握本专业防止人身事故的控制措施,对班组成员防止人身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部分 变电专业

  一、各项作业(检修、试验、施工、修造、操作)必须按照各类相关规程进行,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不得少项、漏项,更不能盲目蛮干。

  二、检修时,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检修工艺规程,不得随意改动检修方案。

  三、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的物品,按规定存放的要求妥善保管,并有专人负责。

  四、对储有毒、有害气体的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开关等)检修或取样,应带防毒面具,选择好气体排放点,防止人员中毒事故发生。

  五、作业班全体成员必须明确工作任务(地点)、带电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采用正确的工作方法和保证安全的防范措施。

  六、坚决制止各级领导和各类管理人员在作业现场进行违章指挥;坚决制止各岗位工人的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七、工作班在进行各类作业前,认真查找危险点,并制定控制措施。认真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对每一作业任务进行认真交底,对每一不安全的动作进行剖析查处。

  八、作业现场无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或措施不完善的,不能开工,若工作负责人或领导强令开工,作业成员有权拒绝作业。

  九、作业现场无必备的固定(或临时)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健全,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作业。

  十、对电容器放电,应从靠近操作人员侧逐项、逐级接地短路,防止人身感电。

  十一、试验电源刀闸断开时,刀闸把手必须断开到可靠位置,防止他人碰触误合电源开关,造成人身感电。试验刀闸无防护罩严禁使用,施工电源必须接带触电保安器的电源。

  十二、坚决执行安全作业六项纪律(1.执行工作票,监护制;2.登高作业绑安全带、带安全帽;3.登木杆作业要检查杆根;4.停电作业必需验电挂地线;5.带电作业要严格保持安全距离;6.严禁无证人员驾车)。

  十三、攀登梯子作业时,梯子必须坚固。梯子与地面的角度60度左右,梯子脚要有防滑措施,靠在管子上使用梯子时,梯子顶端要捆扎牢固。

  十四、登杆作业在检查杆基时,如发现不牢固或其它异常,必须采取可靠的防倒杆措施,方可登杆。

  十五、要定期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癜痫病的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十六、车辆管理要做到“六个严禁”,除严禁无证人员驾车外,还要做到:严禁无内部准驾证人员驾车;严禁非领导指派人员驾车;严禁开带病车;严禁超速行驶。

  十七、从事电气方面工作的人员,必须明确带电部位,并根据工作任务的不同,做好防止触电的各项技术措施。

  十八、要随时保证各种电动工具的合格好用,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并按规定在电源处装设漏电保安器,着用合格的绝缘用具。

  十九、作业人员必须悉系统、设备,工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得溜号或兼做它项作业。

  二十、作业人员不得在失去监护的情况下作业,攀登临近带电设备的停电检修单元架构、动力电源设备间隔及其它设备架构上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误入、误登带电设备,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二十一、临时电源必须按标准设置,有可靠的防触电及防弧光烧伤装置,并设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其使用状况。

  二十二、高处作业要带好安全帽,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时刻保证有安全带或标准安全护栏的保护。

  二十三、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帽带,防止脱落。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双保险安全带,以防止人员坠落。对于可能落物的作业,并在明显处设置必要的警示装置并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下方人员受到落物的打击。

  二十四、使用各种机械,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相关专业规程的规定,明确使用操作方法,正确着用安全防护用品,做好对使用者的手、脚、眼睛及面部、头等部位的全面防护工作。

  二十五、使用砂轮工作要戴护目镜,带手套时不得使用电钻;正确使用榔头、扁铲及带柄的锉刀等。防止使用中的工器具突然掉头、掉柄而伤人。

  二十六、各单位对雇佣的外包工、临时工以及各别专业工种的人员,必须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经审核后严格执行。行使中应设专人加强日常的检查监督,发现违反安全的行为立即制止,不及时纠正的应予清除,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以包代管现象发生。

  二十七、施工单位的活动支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手扶水平扶绳、安全网、施工电源等施工安全设施,要符合原电力部电综(1997)669号文附件《火电工程安全设施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作业。

  二十八、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工期,不得以任何行政、经济的手段赶工期。

  二十九、各单位发生人身事故或未遂事件后,要结合事故或未遂事件原因、暴露出的问题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对职工进行系统的、深层次的安全培训教育,举一反三,让职工真正清楚事故或事件的原因、预防的措施,并在以后的同类型工作中,重新检查这些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坚决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三十、凡参与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及现场事故救助常识的培训,坚持在职工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法及现场事故救助常识的培训、熟悉、掌握并会使用这些方法。

  第四部分 送电专业

  一、生产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要由责任心强、对工作负责的人员担当,不但熟悉本班人员情况,还要熟悉设备运行情况,对本班谁是违章的重点人物要清楚,做好防护重点,在所辖设备中交叉、跨越、平行地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在作业中采取相应的防止人身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

  二、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施工、检修工艺进行,并对检修设备实行安全责任卡制度,检修过的设备在下次检修前发生问题,要追究检修人员责任。

  三、实行安全合格证,持证上岗工作制。每个参加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规程和应知应会及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考核平时遵章守纪情况,经考试合格者发给安全合格证,方可参加现场工作。

  四、大力开展反“三违”活动,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要营造一个人人都遵章守纪讲安全,痛斥违章行为的氛围,

  五、严格执行“两票”和安全交底制度,在开工前列队宣读工作票,并对保留带电部位和所设安全措施进行提问,作业人员对现场有不清楚的地方要及时提出,不准有对工作任务不清或保留带电部位不明确的人员进行作业。

  六、开工的作业现场必须要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先开工后补安全技术措施,送电线路安全监察专工严格把关,作业现场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完善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或停止作业。

  七、作业现场要根据工作票上的要求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工作票要求或设施不健全、不合格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进行作业。

  八、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五不准、六不干”

  五不准: 1、未戴安全帽,不准在杆上作业;

  2、未绑安全带,不准在杆上作业;

  3、不使用手绳,不准上下传递东西;

  4、不使用工具袋,不准登高作业;

  5、未检查杆根,不准登杆。

  六不干:1、没工作票不干;

  2、没监护人不干;

  3、没明显断开点不干;

  4、安全距离不够不干;

  5、没挂地线不干;

  6、安全用具和施工用具不合格不干。

  九、登杆塔前必须核对线路名称、左线右线的位置及标志色与袖标颜色核对,防止误登。登杆塔作业必须检查杆基和脚钉,如发现不牢固或其它异常现象,必须采取支叉杆和打临时拉线等措施。在横担上作业必须检查横担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十、作业用车必须由专职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及司机疲劳状态下驾车;严禁车辆带病出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其它无证人员驾车。

  十一、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保证安全的“三明确”即在作业时明确任务,明确操作方法,明确安全和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安规第二章第三节的规定,即:同杆塔并架多回线路或临近并行线路,其中一回线路停电作业时,必须每基杆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要做到不间断地监护。

  十二、高空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坠器等安全用具。

  安全帽:要将安全帽的松紧调到与头部合适的位置并将帽带扣紧,防止作业时安全帽脱落。线路停电作业必须戴近电报警安全帽。

  安全带和防坠器:安全带和防坠器应系在牢固的构件上,防止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割断。系安全带和防坠器后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杆塔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十三、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线路停电作业必须戴报警安全帽,登杆塔验电时必须在安全距离以外系安全带戴绝缘手套验电,验明确无电压后,解开安全带登至可挂地线的位置再系安全带挂地线。杆塔上作业必须使用手绳或工具袋,不得上下抛掷工具。

  十四、在作业中要正确着用安全防护用品。穿工作服要系好扭扣、工作鞋要系好鞋带,手套污脏破损的要及时更换,不穿作业服不许进入作业现场作业。

  十五、对于外包工、临时工、实习生以及新入局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参加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指导,不得让其单独进行作业。

  十六、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要按要求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安全工器具始终处在合格状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十七、各种施工计划的安排与措施的制定,必须经现场调查后,认真编制符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各单位严格按大修、更改、春检计划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误或更改施工计划。

  十八、对人身事故或未遂,要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查处,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让职工深深体会事故给企业和职工及其家属带来的危害,并在以后的同类型工作中,重温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坚决杜绝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五部分 配电专业

  一、配电设备作业现场和新建、改造工程等,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生技部、安监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不完善,不能开工。

  二、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工具,安全设施的布置,必须符合本次作业安全措施要求,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的作业现场施工,要按工作票中补充安全措施要求设好护栏,并设专人看守,高低压线路坚持高低压两侧挂接地线,挂地线前必须三相验电,确无电压,验电时应保持安全距离10kV人身与带电体保持大于0.7m安全距离。没有安全设施或设施不健全、不合格的不得开工进行作业。

  三、登杆作业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的有关规定:上杆前应先检查杆基是否牢固,遇有冲刷、取土或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支好杆架或打临时拉线后,再行上杆。同杆架设的双回线,登杆前必须核对上、下层标志色及线路名称。

  四、从事配电专业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带电部位,工作前要事先清楚了解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并根据工作任务的不同,做好防止触电的各项技术措施。

  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开工前必须列队宣读工作票,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安全交底。

  配电登杆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近电报警器,为防触电增设第二道防线。

  五、作业人员不得失去监护的情况下攀登单回停电的并架线路。配电间隔及设备架构上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同时严格执行安规第七章的规定,作业人员对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要符合安规线路部分第127条表2,第129条表3的规定,监护人不间断地监护,防止误入,误登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线路变电所电缆引入线对地、对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要符合安全距离要符合规程规定,安全标示牌应齐全。

  与66kV同杆并架的10kV线路,在架设10kV线路时,要求导线先接地后架设。

  配电线路要在变电所出口、分支、转角、终端、电缆杆上,悬挂线路名称牌,杆号必须齐全,更换或改造后的杆塔必须在一周内喷好杆号。

  穿越高压或低压线路的拉线必须装设绝缘子,以防拉线断线,搭在导线上带电伤人。

  变台二次刀闸,要按计划更换为摘挂式刀闸,减少上台更换保险次数。

  按规定取消架设在我公司配电线路杆上未经批准的有线电视线路、通讯线路和其它悬挂物。

  事故巡线,一律视为线路带电,发现故障点,必须首先向调度汇报,得到调度许可后,方可验电、挂地线、进行工作。对于线路断线落地等危及行人安全的地段,要派专人看守。

  在街道、市内事故抢修、立撤杆塔等大型作业除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在明显处设置必要的语言警示牌,防止行人和下方人员受到落物的打击。

  工作地段有路灯线路时,应先停路灯的电源开关及刀闸,穿越路灯线路,应验电确无电压后挂地线。

  对于变电亭变压器室内安全距离不够的部分应按规定装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固定遮栏,其它部位装设1.2m遮栏。

  对没有明显断开点的柱上开关,尽快在电源侧加装刀闸。

  六、临时电源必须按标准设置,有可靠的防止触电及防弧光烧伤装置,并设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其使用状况。

  七、高处作业要正确使用安全帽、双保险安全带、线路停电登杆作业必须带报警安全帽(电压挡调至10kV挡),高处作业,必要时应带防坠器。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着装合格,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登高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系在牢固地方,身体转位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攀登杆塔利用脚钉时,应先检查脚钉是否牢固;脚扣必须定期进行试验,使用前还需进行外观检查;

  登杆时应首先检查攀扶构件固定是否牢靠,无问题后,才可以攀扶,以免构件松脱造成高处跌落。

  紧线、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及杆根,如不能适用时,应加设临时拉线加固,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做法松线。

  杆上有人工作时,严禁调正或拆除拉线。

  八、防止设备爆炸伤害事故,对变电亭内设备要按周期进行检修、试验。

  九、新投避雷器必须采用硅橡胶的氧化锌避雷器、原有的阀型避雷器也要逐步更换为硅橡胶氧化锌避雷器。

  十、加强柱上开关的运行管理,开关动作及时填入卡片中,柱上开关必须定期进行检修、试验,绝不允许超期运行,要尽快实现地面操作。

  十一、防止误操作伤害事故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许可人报告,待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倒闸操作,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先停低压、后停高压,送电顺序相反。

  装设地线,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验电,确无电压,方可装设地线,装设地线必须先挂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必须连接可靠,不准缠绕。

  送电前,必须认真核对所装设的地线是否全部拆除,核对无误后再进行送电。

  十二、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紧线时,紧线器与导线规格应对应,在紧线过程中,除紧线杆外,其它杆严禁有人工作。

  看线盘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既要防止线盘飞车,又要防止飞车时将人带起伤人。

  作业中有吊车配合时,吊车应设专人指挥,起吊时,吊臂下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十三、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标准。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保证各种电动工具的合格好用,并熟悉工具的性能,明确操作方法,并按规定在电源处装设漏电保安器,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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