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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口锚网喷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顶板管理

  1.巷道施工时设计施行光面爆破,爆破工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打眼、装药、放炮。锚杆间排距、角度、喷体厚度都必须符合规定。

  2.每班掘进的巷道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及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永久支护滞后距离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3.在过破碎带、煤线、半煤岩或岩层松软地段,届时须另行编制专项措施。

  4.对已进行永久支护的巷道,如有裂口、离层、喷体脱落,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浮活矸处理掉,对有可能发生冒落的位置,打眼时必须先架设临时支护,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6.必须做到当班锚杆眼当班锚,对有可能冒落的地方,随打随锚固。

  7.必须按照规定的角度打眼,不得打穿切眼或沿顺层面、裂隙打眼。

  8.当巷道出现支护变形、掉碴、压力增大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全部人员进行处理,待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9.如果工作面发生冒顶,在安全前提下及时处理,班组长必须在现场指挥,技术员、安全员、跟班队长在现场指导处理。

  10.巷道在掘进过程中要不定时检查已进行永久支护的巷道,若出现任何顶板变形或脱落等情况,都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11.每班接班前都要对所有已进行永久支护的巷道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爆破管理

  1.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外应设置警戒牌,其他人员撤离距工作面100m以外安全地点。

  2.井下爆破工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分次装药、分次起爆。掏槽眼不超过3-4卷,周边眼不超过2卷。

  3.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5.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适当的需要的数量为限。

  6.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棒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7.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的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炮眼底部。不得冲撞药卷,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接触。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性炸药。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严禁用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材料做炮眼的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10.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严禁爆破。

  11.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外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使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三、喷浆机使用管理

  1.使用前要检查料斗内有无杂物遗留,排净油水分离器内的油和水,检查电路、风路、输料管路、水源、信号等装置有无障碍。

  2.开机要先送风、用水冲刷巷道、刷好后再开动电机,然后再送料。不允许反向操作,以免发生损坏机件和发生阻料等事故,注意机器运转情况和联络信号,监视入料情况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3.喷射手在喷前要拆卸喷头,检查水环各水孔是否畅通、进水阀门是否灵活好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将喷头对准有人工作的地方。

  4.喷射手二人操作,一人握住喷头,一人照灯进行喷射操作。

  5.喷射顺序要先两帮后拱顶,喷射手操作喷头与待喷岩面的距离一般为800-1200mm之内。

  6.喷头与待喷岩面之间的角度喷射手应严格掌握,要随时调整进水阀门控制进水量掌握好水灰比。

  7.停机应先停料再停电最后再停风。

  四、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剩余10m时要对清煤巷的顶板进行观察,若有活岩应及时处理,防止岩石掉落伤人。

  2.在作业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3.巷道过煤线、软岩、破碎带等特殊地段另行编制专项措施。

  4.跟班队长、组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5.所有在该巷道内的工作人员,必须有入井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安全员、技术员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7.施工地点要悬挂瓦斯便携仪和甲烷传感器,距工作面不超过5m。更多煤矿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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