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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米东区施工电梯从十楼坠落 4人遇难


图为发生人货电梯坠落事故的在建楼房


图为坠落下来的施工电梯厢。


 23日19时26分,在事故现场,一名工地人员在查看人货电梯损毁情况。

  23日16时许,新疆米东区府前中路阳光公寓建筑工地上,一部施工电梯从高空坠落,电梯厢里的5名工人仅有1人生还。

  6月23日下午,记者从乌市和米东区在事发现场联合召开的现场会上获悉,据初步调查,当日16时09分左右,这5名工人乘坐出事施工电梯前往17楼干活,在电梯上行至10楼时,电梯厢发生坠落。

  据了解,事故中的伤亡人员为四川或重庆籍工人,4名遇难者中,年龄最小的还没满20岁,与他47岁的父亲在这起事故中双双遇难。

  18时许,记者抵达出事地点时,事发工地已停工。伤者已被消防和医疗人员送往医院救治,4名遇难者的遗体也已被转移出出事电梯厢,随后被殡仪车送往殡仪馆。

  这起悲剧发生在阳光公寓5号楼在建楼体工地处,从现场来看,这栋已经建起大约17层的住宅楼尚未封顶。

  出事的施工电梯是在5号楼的南侧,坠落的电梯厢扭曲变形。里面还有出事工人所穿的胶鞋、香烟等物。

  从现场情况看,电梯厢坠落下来后,不仅砸中了一段三米长的彩板围墙,电梯钢构架也歪了,一截钢构架也随之掉落下来。

  工地上的工友说,出事工人都是做抹灰和木工的。遇难工人胡忠武的老婆李益琼在出事楼前干活,她目睹了丈夫出事的瞬间。返回工棚,李益琼就靠着窗户坐在地上不停哭泣。

  事发后,市委常委李光辉、副市长高峰带领市安监、建委、质监等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市领导在现场要求,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做好现场看护,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并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以及伤亡者家属抚慰工作。

  经现场勘查,公安及安监部门已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认为这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6月23日下午,由乌市安监、质监、建设、监察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驻现场着手事故调查。同时,米东区人民政府牵头区属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现场监护、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小组,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开展善后工作。

  同时,乌市安监部门及建设部门就此事要求,全市建设工地停工,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米东区区长张承义说,事故调查还延伸至出事施工电梯的生产、销售、安装环节。在事故调查的同时,善后处置工作组将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尽快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标准制定伤亡者赔付标准。

  据了解,米东区阳光国际公寓项目由新疆天颂沃德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施工单位为新疆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此项目2011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今年12月竣工。

  遇难者名单:

  黄禄成,男,1966 年出生,四川岳池县人;

  胡忠武,男,1956 年出生,重庆垫江人;

  古小平,男,1963 年出生,四川岳池县人;

  黄思杰,男,1993 年出生,四川岳池县人。

  重伤者:

  熊树明,男,1966 年出生,重庆垫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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