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9年4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正式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及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会议决定正式启动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其他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校舍,消除安全隐患。资金安排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2009年中央新增专项资金8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校舍安全工程。会议要求各地切实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要在对校舍全面排查鉴定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规划和方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会议强调,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实行全过程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确保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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