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记者 孙建奎) 昨日,记者从陕西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9月20日绥德县名州镇一建筑工地山体发生塌方,造成4人死亡,事故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绥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被免职。
榆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处理绥德县“9·20”建筑施工山体坍塌事故责任人的文件表明,免去陈志毅县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冯新利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拆迁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马郑宝县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同时,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于2008年11月13日研究决定,免去王福利绥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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