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上海五项措施加强近期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

  •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31日
  • 作者: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来源: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浏览:
  • 查看所有评论
  • }">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加大管控力度,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有序,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或爆炸、燃烧、泄露、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上海采取五措施,全力以赴保障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平安顺利召开。

  一是严格实施从紧从严对策,暂停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7月20日至8月25日,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将暂停受理新增剧毒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并督促相关单位停止剧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加强对剧毒化学品储存仓库的监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出入登记和值班制度,严防超限、超量储存,确保安全。在此期间,对涉及国计民生以及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企业生产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经营的项目,要督促相关单位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是加大联合管控力度,对重点化学品实施特殊管制。从5月19日至10月20日,对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管制的69种化学品,督促管制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如实记录管制化学品的产量、储存量和流向,并采取可靠的保安措施,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并严格落实购买身份证实名登记、运输凭证管理以及销售台账备案制度,切实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管制化学品安全受控。同时,安监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在6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从上午10时至下午4时,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最大限度降低危险化学品进出中心城区导致的安全风险。

  三是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从8月份开始,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现状评估,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防火、动火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施工安全告知、检修作业报告等各项制度。8月5日至25日期间,除必须进行的抢修作业外,停止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一切检修作业。存在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因素告知制度,落实承发包管理规定和施工作业备案制度,严防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此外,按照"突出重点、查找三违、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类隐患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全面整治。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集中全市安监系统力量对安全生产领域易制爆、剧毒、易制毒、重点管制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重要设施开展高频度的集中督查和"回头查",坚决遏制"三违"行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由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立即进行通报,同时采取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办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坚决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和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全力以赴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并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奥运会期间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备有效。严格执行领导带头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凡发生死亡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事件,凡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被盗、丢失事故(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科学、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避免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小洋葱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