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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集团迟报亡人事故 15个月已死亡5人

  大众网济南8月23日讯 23日,山东煤监局通报了山东能源肥矿集团一起煤矿亡人事故。该事故致两人死亡,且未按规定时限上报,属一起迟报事故。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煤监局了解到,这是今年发生的第一起迟报煤矿事故。该起事故发生在晚上,涉事企业第二天上午才上报,比规定的两小时上报时限晚了好几个小时,或将面临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根据山东煤监局通报,2016年8月15日0:33分,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5000采区集中皮带巷发生冲击地压事故。事故发生时,该矿下井人数110人,在事故区域附近作业的有38人。经过搜救,在35000集中轨道巷和35002轨道顺槽交叉口处发现2名职工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山东煤监局认定,该起事故发生后,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时限上报,属一起迟报事故。

  “近年来,事故迟报的现象越来越少,山东能源集团的这次事故属今年以来山东首起迟报煤矿事故。”山东煤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这类事故发生后需在2小时内上报,但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却在第二天才上报,比规定时限晚了好几个小时。因此,涉事企业或将面临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的要求,煤矿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

  大众网记者根据山东煤监局事故公开信息了解到,去年以来,山东共发生10起煤矿亡人事故,致13人死亡。其中涉及山东能源集团的煤矿事故集中发生在近15个月内,共3起,死亡5人,占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38%。

  2015年8月15日13时21分,山东能源枣矿集团柴里煤矿井下23下600安装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造成2人被困,经全力组织抢救,至20时28分,2名被困人员已找到,确定全部遇难,救援工作结束。

  2015年5月4日,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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