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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0人私企中毒事故致4人死亡 原因初步查明

  大众网济南4月7日讯 7日,山东省安监局通报济宁市曲阜市八宝山氧化钙厂“4·4”一氧化碳中毒窒息较大事故。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该企业为私营企业,现有职工仅10人,事故致4人中毒死亡。目前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已初步查明。

  通报指出,2016年4月4日11时30分左右,济宁市曲阜市八宝山氧化钙厂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较大事故,事故共造成4人中毒死亡。

  据了解,该企业为私营企业,现有职工10人,于2004年7月22日注册,2016年3月22日换发营业执照,主要从事用石灰石烧制氧化钙,进行销售。事故发生时,企业处于封炉停产状态。4月4日上午11:30分左右,工人刘双沿石灰输送通道去窑底清理时,发生中毒窒息,其他人员盲目施救,导致工人刘双、姜玉田、娄景法、娄尚芹相继发生中毒窒息,刘双、姜玉田2人当场死亡,娄景法、娄尚芹2人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4月5日凌晨相继死亡。

  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企业石灰窑处于窑口封闭状态,成品料输送传动装置位于窑口底部,靠传送带向上传输烧制后的氧化钙,由于底部形成了密闭受限空间,烧制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气体聚集在底部,工人下去进行清扫,吸入超量一氧化碳气体造成中毒死亡;间接原因是:石灰窑底部设计无通风换气设施,现场操作人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违章操作,擅自进入窑底进行清除;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未能及时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副省长张务锋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在大快严集中行动中,针对一些平时想不到、管不到和治理不到,但又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行业和企业,下大力气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下大力气构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务必直面问题,落细落小落实,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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