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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1.凡使用电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下班后或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有关电器开关关闭或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电器上使用的保险丝需要更换时,必须请电工更换符合规格的保险丝,不得以铜、铁丝或其它不符合规格的保险丝替代。

  3.未经院领导同意任人不得在病区内使用电炉、煤油炉等燃具,严禁私自乱接电源线。

  4.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5.病房必须保持各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组织病员疏散。

  6.凡发现有防火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应及时加以解决,并立即向院总值班和院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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