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该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五、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及供货单位的供货凭证;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及其它燃烧性能证明材料,阻燃制品的燃烧性能证明材料;
六、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七、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应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签字);
八、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九、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承诺书;
十、其它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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