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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制度

  1.利用公司的IT网络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基本情况进行备案,建立个人安全积分档案卡;每位员工发一本《员工安全生产证》,包括外服员工、临时工,本证必须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所属班组、课室)。

  2.从每年1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凡在考核期内因员工“三违”被查处的、被举报经查实者、造成本人和他人人身伤害事故者、因“三违”作业造成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厂内交通事故都记录在案。

  3.新的周期开始时,个人安全积分重新计算,过去一年不做累计。

  4.违章依据参见《THPC员工习惯性违章处罚条例》附件和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5.每位员工的安全初始分数均为12分,每次违章,无论是否发生事故,无论事故大小,都要进行扣分,并进行年累计。低于6分(含6分),责令其停工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

  6.凡是进行停工培训的,责任部门应当做好培训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7.安全积分考核办法如下:

  7.1.因违章未造成事故被查处的,第一次扣除2分,给予口头警告教育,公司违章暴光台暴光、由所属部门处理。

  7.2.因违章未造成事故,第二次被查处扣分者,公司根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暴光。

  7.3.因违章未造成事故,第三次被查处扣分者,除按7.2条处理以外责令其停工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

  7.4.二次上岗后,再次违章被查处直接扣除10分,对其降级降薪处罚或将其辞退。

  7.5.因违章造成事故的,一次性扣除12分,并根据事故大小、责任大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降级降薪及行政处分、辞退。

  8.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隐瞒,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告给相关部门,在事后经调查属实的,扣除当事人积分6分,按7.3条款处理,并追究所属部门的责任。

  9.个人安全积分的扣除,由安监部和各部门安全主管执行,部门安全主管在执行扣分后必须在当时将扣分信息反馈到安监部,由安监部统一登陆在员工安全积分卡上,并将扣分情况反馈到相关部门,作为部门对员工绩效考核依据。

  10.员工安全积分将作为公司半年度、本年度对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11.安监部有权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所属部门安全主管有权监督本部门执行情况。

  12.安监部和各部门安全主管必须公正执法,不得打击报复;被查处违章员工必须认真接受,不得无理取闹、报复,违者交公司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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