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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设施相关要求规定概述

  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电梯、事故广播、防排烟设施、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事故照明和安全指示标志等。现根据有关法规文件对安全疏散设施设置的相关要求规定概述如下.

  一、 安全出口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为了减少损失,需要把建筑物内的人员和物资尽快撤到安全区域,这就是火灾时的安全疏散,凡是符合安全疏散要求的门、楼梯、走道等都称为安全出口。如建筑物的外门;着火楼层梯间的门;防火墙上所设的防火门;经过走道或楼梯能通向室外的门等,都是安全出口。

  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上方,应设宽度不小于1m的防护挑檐。

  (一)安全出口布置的原则

  布置安全出口要遵照“双向疏散”的原则,即建筑物内常有人员停留在任意地点,均宜保持有两个方向的疏散路线,使疏散的安全性得到充分的保证。

  (二)安全出口的数量

  安全出口数量的多少,对保证人身安全和物资疏散极为重要。但是,从经济角度出发,也不是设得越多越好。一般来说,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得少于两个。不过于人员较少或面积较小的防火分区,以及消防队能从外部进行扑救的范围,由于其失火率相对较低,疏散与扑救较为便利,因此也可以适当放宽,不完全强调设两个安全出口,具体规定如下:

  1、公共建筑或厂房、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剧院、礼堂、电影院、体育馆的观众厅及候车室、商场、展览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则必须根据容纳的人数确定,且在开放时能保证使用。

  2、地下室、半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而且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凡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

  (1)甲类厂房,每层面积不超过10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者;乙类厂房,每层面积不超过15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者;丙类厂房,每层面积不超过25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者;丁、戊类厂房,每层面积不超过400 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者;

  (2)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面积不超过50 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者;

  (3)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 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者;

  (4)塔式住宅,九层及九层以下,每层不超过6户,建筑面积不超过400 m2者;十层至十八层,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0 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和消防电梯的;

  (5)仓库的占地面积不超过300 m2者;库房的地下室、半下室面积不超过l00 m2者。

  二、 疏散楼梯

  (一)疏散楼梯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疏散楼梯包括普通楼梯、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及室外疏散楼梯等四种。

  疏散楼梯(室外疏散楼梯除外)均应做成楼梯间,围成楼梯间的墙皆应是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非燃烧体。楼梯应耐火1—1.5h。

  1、普通楼梯间,适用于:11层及11层以下的的单元式住宅;建筑高度在24m以下的丁、戊类厂房;单、多层各类建筑。

  2、封闭楼梯间,适用于:12-18层的单元式住宅;10层以下通廊式住宅;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调系统的多层旅馆;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甲、乙、丙类厂房和高度在32m以下的高层厂房。

  3、防烟楼梯间,适用于:高度超过32m,且每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塔式住宅;一类高层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11层以上的通廊式住宅。

  4、室外疏散楼梯,适用于各类建筑。

  (二)封闭楼梯间的技术要求

  1、封闭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能直接进行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以利排除楼梯间的烟气。

  2、封闭楼梯间要设置耐火的墙和乙级防火门,将楼梯与走道隔开。防火门应有自动关闭措施,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有条件的还可以把楼梯间适当加长,设置两道防火门而形成门斗(面积可以小于楼梯前室的要求),这样能提高楼梯问防护能力,给疏散以回旋的余地。

  3、封闭楼梯间的底层如紧接主要出口,设计时,为了使交通路线明确及丰富门厅的处理,常将楼梯敞开于大厅之中。这时可对门厅作扩大的封闭处理,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其它防火措施,将门厅与走道、过厅等分隔开,门厅内还应尽量做到内装修的非燃化。

  (三)防烟楼梯间的技术要求

  1、防烟楼梯间的入口处要设置楼梯前室或凹廊、阳以等。楼梯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小于6 m2,居住建筑不小于4.5 m2,如果是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小于6 m2,公共建筑不小于10 m2,起缓冲疏散人流冲击的作用。

  2、防烟楼梯前室内要设置防排烟装置。防止火灾烟气进入楼梯前室,并将进入楼梯间的烟迅速排出去,以保证人员安全。

  3、设在防烟楼梯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应该是乙级防火门,并应向人流疏散的方向开启。

  (四)室外疏散楼梯的技术要求

  当在建筑物内设置疏散楼梯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室外疏散楼梯作为辅助楼梯。

  1、为了保障人员的顺利疏散,室外楼梯净宽度应不小于90cm,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应不小于1.1m,楼梯的倾斜度不大于45度。

  2、为了保证楼梯的安全使用,室外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梯,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等非燃烧材料制作,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00~1.50h。

  3、为了防止室内火灾的烟火烧烤室外疏散楼梯,在距楼梯至少2m范围的墙面上,除开设疏散用的门洞外,不能再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4、建筑物内通向室外疏散楼梯的门应该是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三、 消防电梯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要求消防队员迅速到达起火部位,扑灭火灾和救援遇难人员,如果消防队员从楼梯登高体力消耗很大,难以有效地进行灭火战斗,而且还要受到疏散人流的冲击,因此设置消防电梯,在利于队员迅速登高,而且消防电梯前室还是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战斗的立足点,和救治遇难人员的临时场所。

  (一)消防电梯的应用场合

  下列建筑物应设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厂房和仓库;

  2、一类公共建筑;

  3、塔式住宅;

  4、12层及12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5、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二)消防电梯的技术要求

  1、消防电梯必须设置前室。前室的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 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 m2。前室与走道之间应设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还应设有消防专用电话、专用操纵按钮和事故照明。在前室门外走道上应该设置消火栓和紧急用插座。

  2、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向室外。

  3、消防电梯的井壁、机房隔墙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2h,井道顶部要有排烟措施。

  4、消防电梯应有备用电源,使之不受火灾时断电的影响。

  5、消防电梯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井底应有排除积水的设施。

  6、由于火灾并非经常发生,所以平时应将消防电梯与服务电梯兼用,但必须满足消防电梯的要求。另外,在控制系统中要设置转换装置,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迅速改变使用条件。

  四、 疏散走道

  从建筑物着火部位到安全出口的这段路线称为疏散走道,也就是指建筑物内的走廊或过道。从防火的角度看,对疏散走道的要求如下:

  1、疏散走道的吊顶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的非燃装修。

  2、疏散走道不宜过长,应该能使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到达安全出口,在疏散走道内应该有防排烟措施。

  3、疏散走道应宽敞明亮,尽量减少转折。疏散走道上的门应该是防火门,在门两侧1.4m范围内不要设台阶,并不能有门槛,以防人员拥挤时跌倒。

  4、疏散走道内应有疏散指示标志和事故照明。

  五、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正常电源往往被切断,为了便于人员在夜间或浓烟中疏散,需要在建筑物中安装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一)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场合

  1、体育馆、影剧院、展览馆、多功能礼堂、商业建筑、医院病房楼等公共建筑;

  2、高层民用建筑;

  3、乙、丙类的高厂房。

  (二)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部位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

  2、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消防水泵室、自备发电机房;

  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商场营业厅、地下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三)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要求

  1、安装在疏散走道、疏散门、太平门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的墙面上 顶棚上、门顶部、转角处;

  2、安装高度距本楼层地面1.5—1.8m处;

  3、安装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上,并应有玻璃或其它非燃症材料制成的透明保护罩;

  4、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有备用电源,并有一定的光照度。

  六、 火灾事故广播

  在安装有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应同时安装事故广播系统。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同时有声光效应,使人员尽快有秩序地疏散。

  事故广播系统可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

  七、 避难层

  建筑高度超过l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3、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人/ m2计算。

  4、避难层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5、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6、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7、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

  8、避难层应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h,照度不应低于1Lx。

  八、 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

  建筑高度超过l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 m2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或直升飞机救助的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降区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可能接受的最大机种的全长。为了保证直升飞机的安全起降,起降区的长、宽应为最大机种全长的 1.5—2.0倍。在此范围内,不得设有高出屋顶的塔楼、烟囱、金属天线、航标灯杆等障碍物。

  2、屋顶停机坪要有明显标志,其四周要设边界标志,还需设有灯光标志。

  3、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要设置等待区,等待区要能容纳一定数量的避难人员,在其周围设安全围栏,等待区与疏散楼梯间顶层有直接联系,出人口不少于2个,以利于人员集结。

  4、直升飞机停机坪须配备灭火抢险的工具和固定灭火设施。

更多资料请点击: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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