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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措施

  船舶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措施主要有控制可燃物质、氧含量、火源热源、机炉火种和静电防火等5个方面。

  1.控制可燃物质

  控制可燃物质主要是控制燃油和可燃气体。

  油是船舶必备的燃料,必须严加控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燃油闪点不得低于60℃,但应急发电机燃油的闪点不应低于43℃。

  (2)表压超过0.18 MPa的热燃油管系,应尽可能外露,以便检视,并应有足够照明。

  (3)机器处所应有足够的通风,防止油气聚集;需要装机械排风设备之处,其能量要适合换气次数的要求。化学危险物品运输船,应能使管道内的换气次数至少达30次几。

  (4)避免使用孤立架设的燃油柜,若必须使用这种油柜时,则不应位于甲类机器处所之内。

  (5)从燃油舱(柜)溢出或渗漏的燃油可能落于热表面而构成危险的地方,不得设燃油柜(舱),应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油从油泵、滤器溢出而与热表面相接触。

  (6)双层底上方的燃油柜供油阀,应有从这些舱(柜)处所外面的安全地点可以关闭的装置。考试吧

  (7)允许使用上端至安全地点,且有适当关闭设施的测量管。其他量油设施,如不在柜顶以下穿孔,且在其损坏时或注油过量时不会溢出燃油者,可允许使用。

  (8)溢流管、空气管、溢流阀应引至安全处所。

  (9)燃油管应用钢或其他认可材料制成。

  (10)对于装运有自用里程燃油的汽车的装货处所,其通风系统的排风量,在客船上至少换空气10次几,在货船换6次几,以防油气积聚。

  对于可燃气体,这里主要指油蒸气。这类油蒸气引起爆炸的事故屡见不鲜,必须高度重视:

  (1)装卸挥发性石油产品,从生活设施区域或机器处所通到主甲板的所有门、窗及开口,都必须关闭。

  (2)在封闭的危险处所内加强通风,以降低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可能性。

  (3)夏天当温度超过30℃时,在货油舱甲板上洒水降温,无风或微风等天气须停止装油作业(装运一级油品时)。

  (4)油轮在进厂修理时,必须先清除油气,经测爆,油气浓度在爆炸下限的5%以内,才能进厂。

  (5)货油舱所有的盖都要保持完好,防止缝隙大量漏气。

  (6)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当可燃气体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30%时,即报警。

  油船装运易燃易爆的石油产品,存在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可燃气体,在营运和修理过程中极易起火爆炸,因此油船测爆就成为控制可燃气体起火爆炸必不可少的措施。

  2.控制含氧量

  船舶发生火灾后,除迅速切断可燃物质外,还应迅速切断空气供应,控制燃烧区的含氧量。

  (1)船上所有强力通风机或抽风机都应在有关处所外部,设有遥控装置,以便在风机所服务的处所失火时迅速关闭、停止送风。

  (2)机舱棚上的门应为自闭式,若具有背钩,应能在失火时遥控释放背钩使门自动关闭。

  (3)机舱的一切门道、通风筒、烟道周围的环状空间在失火时,应能从该处所的外部操作。

  (4)2万t以上的油轮,货油舱内要采取惰化措施,使氧含量减至8%以下。

  (5)装卸油结束时,如果把岸上管内石油压人货油舱内,须用惰性气体推动,严禁用压缩空气驱动。

  (6)在修管道时,应尽可能拆开一端,如实在无法拆卸时,也可充填惰性气体,但应检查管内的惰化情况。

  (7)船上的氧气瓶应严格保管、阻止漏气,特别要防晒和接近高温,防止气体膨胀引起钢瓶爆破,造成严重后果。

  (8)控制氧含量,需对氧含量进行严格测试。

  3.控制火源、热源

  (1)厨房炉灶及其他暖水、暖油设备。①使用燃油炉灶与使用锅炉燃油系统相似,应特别注意因漏油产生回火的问题;油船严禁使用燃油炉灶,而应完全使用蒸汽或封闭式电炉;②在装卸挥发性油品时,厨房里燃油炉灶必须停止使用;③所有暖水、暖油装置,若有可能为封闭形式时,应在这些装置上安装安全阀门及压力表,以防物理性爆炸;④禁止使用机器及锅炉的排气直接加热燃油,因为其加热温度难于控制,采用排气直接加热燃油而引起爆炸的事故已出现多起;⑤ 炉灶的排气管道在通过起居处所或内有可燃材料的地方,应按甲级分隔建造。

  (2)与货船有关的电气照明。①一般干货舱,应注意货舱灯与可燃货物保持一定的距离;②在装运某些易爆物品时,为防止火灾,一般采用切断该处电气线路电源的措施;③装运自用燃油的汽车装货处所,其电气设备及线路应装在甲板口上至少450mm处,这是油气密度较大易于下沉积聚的缘故;这些电气设备应封闭并有保护罩,以防止火花逸出。

  (3)油船货油泵及原动机。油船货油泵及货油泵舱通风机的原动机,应符合海船规范规定:①若采用蒸汽温度不超过230 ℃的蒸汽机或汽轮机,则该原动机可设在货油泵舱内,其他种类的原动机均应设在货油泵舱以外的舱室;②若原动机装在货油泵舱以外的舱室,动轴穿过舱壁或甲板处,须设有气密或防爆填料涵,且具有润滑措施,以防过热,防止运转过程中出现火花;该独立舱室的风道出人口应有金属防火网;③除能就地关闭外,还能在货油泵以外的适当处所予以关闭;④油轮货油泵的挠性联轴器,以及通风机的叶轮和运动部分,所有材料应能在运转中不产生火花。

  4.油船严格控制火种

  (1)油轮及拖带装有易燃、易爆货物船舶的拖轮,其发动机及锅炉的排气管上应设有火星熄灭器。

  (2)油轮货油舱舱盖接触舱口处应以摩擦时不会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

  (3)油船上货油舱口盖的垫圈盘根还宜使用橡胶制品。

  (4)油船货油舱、压载水舱、泵舱、隔离舱、艏楼和中部上层建筑空间、储藏间和机舱等处严禁吸烟。

  (5)严禁在危险区使用未经认可的电器设备。

  (6)必须掌握燃油在汽缸或炉灶中正确燃烧。所有轮机人员都要关心排烟的颜色和有无火星出现。烟囱顶部的火星熄灭器及油舱顶部开口处的防火罩必须确保没有任何损伤。

  (7)防止一切碰撞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从高处跌落,绝对不允许穿着鞋跟钉有铁钉的皮鞋上船,此外登船人员一定先交火种再上船。

  (8)在装卸油作业和清洗油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避免金属工具碰撞。

  (9)避雷装置确保完好,并保证他船不随意靠近。

  5.预防与消除静电

  油轮上防止静电的措施主要是抑制电荷发生、积蓄和放电3个过程中的一个,避免产生静电火花。

        更多资料请点击: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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