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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规范化与行为规范化

一、安全设施规范化

  国家电力公司原安运部于1997年组织有关人员编撰了《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通过对广州抽水蓄能电站、天津大港电厂等单位的现场考察,又请电力安全方面的新、老专家多次讨论、审查,于1998年5月正式颁发。1998年7月月国电公司安运部以安运安[1998]57号文正式通知实施电力生产企业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

  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是电力生产企业安全工作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安全标志、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志、警示线、安全防护的图形规范和配置规范,目的是指导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的发供电企业在生产现场安全设施管理上达到规范、统一,为职工创造一个清晰、安全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体现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企业的总体形象。

  国家电力公司分别以国电发[2000]195、196号文颁发的《国家电力公司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和《国家电力公司一流供电企业标准》中明确了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的内容。在《一流(达标)火力发电厂考核内容》文明生产部分明确要求:“设备标志齐全、清晰,介质流向清楚”、“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沟道、孔洞盖板完好,遮栏、栏杆齐全”;在《一流(达标)供电企业考核内容》文明生产部分要求:“设备标志齐全、字体工整清晰,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程条例要求”、“线路杆塔及各种辅助设施的标志牌齐全、正确、醒目(线路名称、杆号及必要的相序标志、色彩标志和防护标志)”、“配电台架整齐规范、标志齐全”。因此,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是国电公司系统内发供电单位达标、创一流工作的必备内容,也就是说,创建国电公司达标或一流企业,必须做好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

  对于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安运安[1998]57号文件明确作了规定:

  (1)正在建设中的发电厂、变电所、电力(电缆)线路,应按《手册》要求配置,并一步到位;已投运的发电厂、变电所、电力(电缆)线路可结合设备大修逐步实施,最终达到统一;示范性内容可参照执行。

  (2)实施电力企业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应采取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后行推广的方法。

  要做好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应落实以下几点:

  ①要落实责任。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是一项比较庞大的工程,从材料汇总、统计,到物资定货、现场安装、校对等,牵扯到方方面面,要保证工作顺利,机构的负责人应有副总工程师以上人员担任,以便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②组织学习、领会有关安全设施规范化文件、规定的精神。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涉及专业多,标志、防护设施的标准、数量及安装地点明确,专业性比较强,有的是贯彻了最新规程、制度的要求。因此在具体工作实施前,一定要组织有关人员充分学习、领会安全设施规范化的文件、规定精神,避免走弯路。

  ③重视统计、汇总工作。这是能否保证设施、标志齐全的关键,要对照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系统图等实地检查现场设备系统,做到不重复、不遗漏,标识名称统一、规范。

  ④重视施工质量。这是能否保证规范的关键,要制定严格统一的安装工艺,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对于影响运行的,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达到设备系统完好、美观的质量要求。

  ⑤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要按规范标准、按规定的职责分工,进行认真、细致的。对照检查验收,对查出的缺、漏、错等问题,要列出清册进行整改。

  ⑥建立检查维护制度。这是保证安全设施规范化能否保持持久的关键。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制度,要明确运行、补充、更新、检修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以保证安全设施规范化工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确保规范。

  二、行为规范化

  电力生产活动中最活跃的要素是人,安全生产要达到“可控、在控”,人的行为的“可控、在控”是关键之一。在电力企业的事故中,人为责任造成的事故占相当比例。因此,让人的行为规范化是事故预防的重要课题之一。

  把安全管理内容及必须执行的规章制度和现场实际作业比喻为计算机控制和机器人作业,则管理内容及必须执行的规章制度就是相当于给机器人作业所编制的程序,而作业人员在具体的某一项工作中,就是要象机器人工作一样,按指令规定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工作;规定按什么程序作业就按什么程序作业;规定使用什么材料及工艺要求,就按照该材料和工艺要求进行作业,确保不无票作业,不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人员在工作监护人的监护范围内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这样做,并不是不要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工作人员对所规定的内容有不同见解和合理化建议可以事先提出,通过有关管理人员(包括行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进行研究,使规定更完善并付之实施,而在未改变规定前则必须按规定办事。从这种思路出发,就达到了在作业期间实现人的行为规范化,实现人的因素“可控、在控”。要达到人的行为规范化,应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完善。

  在未改变规定前则必须按规定办事。从这种思路出发,就达到了在作业期间实现人的行为规范化,实现人的因素“可控、在控”。要达到人的行为规范化,应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完善。

  1.人的自主因素

  ①身体因素。无妨碍工作的病症。特殊作业还应满足其特殊要求,如登高作业无恐高症等。工作前及工作过程中无身体不适或精神受重大刺激未恢复等症状。

  ②技术要素。工作人员应掌握与工作有关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有关规程制度、工艺要求,了解相关知识及规章制度,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③思想要素。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有克服困难的精神,有完成工作的欲望。

  2.客观因素

  ①硬环境。工作现场的环境满足工作条件。如:与带电、带压设备保持足够距离,并已实施规定的安全措施;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等必须试验合格,并在使用周期内;周围环境的噪声、粉尘等劳动卫生状况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等。

  ②软环境。与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齐全,制订了保证工作安全的三大措施,并全部得到实施。

  ③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是指企业围绕安全生产所进行的以宣传、教育为主的系列工作,在职工所处的环境,包括生产场所、厂区、家庭建立一种安全生产氛围。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可以有:在生产场所、厂区悬挂安全生产标语、谚语、宣传画;定期或不定期出版安全信息(刊物),通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表彰安全生产先进事迹;播放安全录像;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组织有家属参加的安全教育座谈会;发动群众为安全生产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等。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对职工进行寓学于乐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使职工增强社会责任感、家庭责任感,自觉地遵章守纪,搞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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