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检查责任,确保校区供暖系统(校区的供暖系统包括燃气锅炉房的燃烧系统和补水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巡检人员责任
1.在岗时间内必须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全面的巡回检查,做到认真、细致、不漏项,做到看、听、摸、闻四同时。
2.不允许擅自延长检查间隔时间,更不允许无故不做检查。
3.如遇特殊情况,如设备故障,带病作业、气候骤变等情况发生时,巡检人员要依据具体情况增加巡检次数,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 .
4.应及时将巡检情况向上级值班人员汇报,听取指示。 ‘
5.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清除故障或联系有关检修人员处理,同时填写有关交接班记录。
6.巡检人员应对由于检查不及时或不彻底、不全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二、巡回检查的项目、内容及路线
1.电源指示是香正常。
2.检查燃烧器保险阀前的供气压力是否符合燃烧规格的要求,各连接部分和阀门是否有漏气现象。
3.循环泵是否正常运转。
4.燃烧器是否正常启停、有无异常声音、控制指示是否正常。
5.是否有炉内缺水、热水超温等异常现象。
6.检查热水系统的管道上法兰和丝扣连接处有无漏水现象。
7.燃烧器和控制器是否被水溅湿,电器部分是否受潮。
8.各压力表、温度计等各种仪表是否灵敏好用,显示是否正常。
9.检测锅炉给水水质,要求总硬度≤0.6retool/L,PH≥7。
10.检查软水箱内水位是否正常,各阀门是否在正常位置,自动排气阀是否灵活。
三、巡回检查的时间
燃烧系统和补水系统设备1小时检查1次,其余设备2小时检查一次。巡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检查时间,不得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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