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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劳动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劳动局

【发 文 号】:京劳安发[1997]220号

【颁布日期】:1997年10月29日

【实施日期】:

【标  题】:关于贯彻劳动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
关于贯彻劳动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
1997年10月29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部关于利用《安全生产报》和《劳动保护》杂志(一报一刊)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两个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特作如下补充要求:
一、各地区、各系统要深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十五大工作报告和对安全生产工作三条重要指示,针对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和所有制结构的转变,研究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安全生产激励和制约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劳动部一报一刊宣传阵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队伍的建设,扩大信息交流。经协商,劳动部的一报一刊将在本市重点地区、重点系统选聘有一定文字水平和责任心较强的同志作为《安全生产报》和《劳动保护》杂志的通讯员,负责与一报一刊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各单位选派的人员情况请按照劳动部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填写登记表,并尽快直接报送《安全生产报》或《劳动保护》杂志,以便办理有关手续。
三、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各种实用性强、翔实丰富的稿件发送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反映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介绍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四、各地区、各系统要为劳动部一报一刊的发行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组织企业征订,尽力扩大宣传范围,特别要抓好“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的订阅工作,使其发挥促进安全生产的作用。
五、为做好今年本市的劳动安全宣传总结工作,请各地区、各系统根据今年各自的宣传工作情况,填写1997年度劳动安全宣传工作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处。
附件一:关于利用《安全生产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利用《劳动保护》杂志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1997年度劳动安全宣传工作汇总表(略)。
附件一:
劳动部安全生产管理局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劳动部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
中国劳动报社
关于利用《安全生产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
1997年7月9日劳安管局字[1997]4号)
各区、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办公室、安办、职安处、矿山处、锅炉处,中国劳动报社各记者站(通联站):
为深入宣传和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三条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利用《安全生产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领导
各地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领导,安排一位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安全生产宣传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 充实安全生产宣传力量
中国劳动报社在各地的记者站(通联站)是劳动与安全宣传网络的重要力量。目前各站普遍缺乏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不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需要,各地区要在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选聘合适人员充实到记者站(通联站),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和《安全生产报》发行工作。请于7月31日前将选取聘人员及拟任职务情况报中国劳动报社,以便办理有关证书和聘任手续。
三、 组织好《安全生产报》发行工作
各地要把《安全生产报》发行工作列入日程,充分利用该报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明确发行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通过《安全生产报》使领导到每个职工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不但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订阅,而且要抓好三资、乡镇企业订阅工作。要督促企业保证订阅《安全生产报》费用,满足广大干部和职工用报的需要。
四、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交流
各地区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和理论成果与科技信息交流工作,及时将本地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典型介绍出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事故隐患及治理整顿情况及时反映出来。以便《安全生产报》及时报道,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二:
劳动部安全生产管理局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劳动部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
关于利用《劳动保护》杂志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
1997年10月6日劳安管局字[199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管理机构:
《劳动保护》杂志是劳动部主办的一本以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为宗旨的刊物,是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重要媒介,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对企业做好劳动保护、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1998年、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劳动保护》杂志将进行改革,以新思路、多视角、大信息量、实用性强、翔实丰富的内容使其更加贴近读者。宣传上侧重捕捉在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中出现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经验和问题,探讨、介绍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了便于各地利用《劳动保护》杂志加大安全秤宣传力度,现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宣传。党的十五大提出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强调一切工作从实际出发,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提出奋斗纲领,作出战略部署。当前,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领导要将贯彻十五大精神融汇贯通于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去,充分利用《劳动保护》杂志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二、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队伍建设,扩大信息交流,使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宣传更加贴近读者,更能反映和解决各地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指派一名有一定文字水平和发行工作经验的同志作为《劳动保护》杂志的特约通讯员,负责与该杂志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请于10月30日前,将特邀通讯员登记表寄往《劳动保护》杂志,以便办理有关证书和聘任手续。
三、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并努力做好《劳动保护》杂志的宣传工作,为《劳动保护》杂志的发行创造必要的条件。要把杂志发行工作作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宣传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在做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宣传的同时,也要做好对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宣传工作,使企业领导和每个职工都能通过《劳动保护》杂志,及时、准确地了解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杂志订阅经费可考虑从企业劳动保护经费或安全技措经费中列支。
附件:《劳动保护》杂志特约通讯员登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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