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质检总局办公厅
【发 文 号】:质检办特〔2016〕1463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建设工地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质检办特〔2016〕1463号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各地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场所用特种设备排查整治
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15号)和国务院安委办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电力、水利、铁路、公路等建设工程施工场所用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建设工程相关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施工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立即开展使用安全自查自纠,加强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级质监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抽查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及抢工期、赶进度,未按程序进行拆装自检等危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行为。对设备的使用登记、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情况以及检验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要重点检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也是经常容易发生事故的时段,各级质监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研判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要根据冬季低温雨雪等不利因素和临近元旦、春节的特点,以供暖锅炉、餐饮场所燃气气瓶、涉氨制冷场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辆以及滑雪场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督促使用单位采取针对性自查自纠和防范措施,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有无设备超期未检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督促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危及安全使用的特种设备,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三、突出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各地要针对2016年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结合2016年电梯安全攻坚战,开展电梯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责令建档问题电梯尽快完成整改,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责令停止使用,对整改难度大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根据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部署,加强油气输送管道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油气管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进度,努力完成2016年检验任务。
各级质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保障群众冬季供暖和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娱乐安全。各地应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和处置,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救援有效、保障到位,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总局特种设备局。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6年11月25日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红心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