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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发 文 号】:国能综安全〔2016〕780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能综安全〔2016〕7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2016年11月24日7时40分,江西省宜春市丰城电厂在建项目发生倒塌事故,目前遇难人数已达60人。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电力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强化工程承包管理,严禁工程项目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和以包代管。

  二、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力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电力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排查隐患,切实治理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保证安全管理可控在控。

  三、各电力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切实加强重大项目、特殊工艺、危险性作业的现场指导和监护,强化施工方案审查、验收及作业过程的监督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存在较大隐患的要停工整改。

  四、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组织监督检查、抽查督导,指导督促电力企业深入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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