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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 作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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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 文 号】:建办质电[2016]35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办质电[2016]3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当前,我国正值汛期,天气气候异常复杂,暴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加,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威胁。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国务院安委会专门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当前汛期和下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今年入汛早、降水量大、覆盖范围广、极端灾害天气多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宗旨,把防范事故作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前期工作措施进行再检查、再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部署到位、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确保汛期安全的各项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坚决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特点,严格督促企业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要严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及时停止相关作业并撤离人员。要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确保排水及时,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支护结构进行检查,发现边坡裂缝、支护结构变形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处理措施。要做好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对基础和附着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积水、无松动、无变形,并根据需要采取加固强化措施。

  三、加强地铁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暴雨等极端天气对地铁施工安全的影响,加强对地铁施工现场及周边排水管线摸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基坑周边挡水墙能力,在竖井、出入口、风道口、施工预留口等地面井口设置挡水墙,高度应满足防范极端天气和短时强降雨要求。按照地铁施工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雨水倒灌、管涌、突涌、坍塌等突发险情,要立即组织现场科学抢险,保障人员生命安全,避免次生灾害。根据气象预警等级,可暂停部分地铁线路施工,强化监测预警预报,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预警解除后要按规定组织复工前检查。

  四、确保建筑施工临时设施安全

  各地要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宿舍、工棚、办公室、食堂等临时设施安全管理,科学选址,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等灾害地段。对临山临水、可能存在地质灾害威胁的临时设施要全面排查隐患,严密进行监控,提前进行有效防范或搬迁;发生强对流天气时,临近基坑、围挡墙、广告牌的临时设施内的人员应全部撤出。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对临时设施进行加固,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防风、防雷性能。极端天气过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及时掌握地质灾害、水情预测、气象预报等情况,并发布预警通知,提前部署防范工作。要严格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发现险情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上报,有效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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