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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职工”的工伤维权

作者:章法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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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由此获得医疗救治等相应的工伤待遇,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属于特殊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却因其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不属于在职职工的范畴,在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伤待遇进行经济补偿时,往往遭到用人单位的拒绝。其实,诸如退休返聘人员、实习的大学生、外调人员等属于特殊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人员,在遭受工伤时,若无法通过工伤认定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通过诉讼的途径,争取自己的权利。

退休人员返聘期间因工受伤应当享有工伤待遇

张女士是一名退休工程师。2005年5月,她收到原单位寄来的返聘书,便返回原单位工作。7月,张女士在外出开会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受重伤,治疗费用高达10余万元。肇事司机逃逸,至今下落不明。张女士认为,她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受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要求单位报销医药费。而张女士所在单位认为,张女士为退休人员,不享有工伤待遇。张女士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报销医疗费用。
法官说法
退休人员不属于在职职工的范畴,但被用人单位聘用期间,事实上形成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张女士与所在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张女士与单位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具备其他方面条件,如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定期支付报酬和社会保险金,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等等,就应该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实习生操作机器被轧伤用人单位要担责

小张是某院校一名在校女大学生,暑假期间,她来到一家公司实习。其间,她在操作机器时不幸被轧伤。小张出院后,认为自己应享受工伤待遇,便要求公司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公司则称,实习生不属工伤赔付对象,实习是公司提供给学生学习、积累经验的机会,再说双方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承担责任。
法官说法
实习大学生不属于《劳动法》上所指的劳动者范围,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年龄、学历、是否纳入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学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因此,实习大学生在工作中受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一般不予认定为工伤。但若学生与使用单位之间已形成劳务关系,实习单位有义务给实习生提供安全的实习场地,尽到安全警示及防范义务。因此,若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工作受伤,可起诉到法院,要求适用《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由实习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借调人员借用期间手骨折借出单位要负责

王小姐是一家电子公司的女司机,2005年5月被借调到另一家刚刚成立的合资企业工作,为此王小姐原单位与这家合资企业签订了借调协议,约定了电子公司将王某借用给合资企业,借用期为半年,工资由合资企业支付。
2005年8月,王小姐在修理汽车时发生事故,被汽车挤伤右手,造成右手粉碎性骨折。经医院检查治疗,王小姐右手感染坏死,腕关节截肢。出院后,王小姐要求合资企业支付治疗的费用和享受其他伤残待遇。合资企业称,原借用协议中只规定借用期间支付工资,没有约定工伤保险事项,伤残费用应由原单位支付。王小姐又找到原单位,原单位称,王小姐是为合资企业工作受的伤,应由合资企业承担责任,支付工伤待遇。
法官说法
一般说来,职工借用期间,借用和借出单位双方应签订借用协议,对借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如果双方对工伤保险待遇未作约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这主要是因为被借调职工的劳动关系在原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且被借调职工的工资、履历等与工伤保险有关的档案资料,一般也都由原用人单位保管。

“维权”提醒

1.注意收集证据
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劳动者在找工作时,应尽量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迫于生存压力,只能到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工作,那平时就要有目的地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盖有单位公章的工卡或工作证、考勤表或考勤卡、有单位名称的工资表或工资条等。多一份证据就多一份把握,维权也就多一份胜算。
劳动者若在某些特殊的伤害如交通事故中或暴力中受伤,不要盲目私了,要及时报案,注意收集事实证据。对于工伤认定,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把握工伤认定时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逾期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则无权申请工伤认定。但这并不排除受伤职工依据其他法律规定,请求赔偿。
3.备齐工伤认定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其中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若由于种种原因,劳动者无法通过工伤认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通过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编辑 林 静

责任编辑:老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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