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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两会”代表委员话安全

作者:本刊编辑部 来源:本站搜集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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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3日、3月5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全国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如期在北京举行。今年两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依然集中在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房价调控、医疗改革、物价稳定、教育公平、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来自各行业、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安全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2012年任务时强调: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预防控制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经济结构转型是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突破口

全国人大代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骆 琳

  2011年,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呈下降趋势,这与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密切相关。

  “经济结构转型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突破口。”骆琳说,“特别是2011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这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

  骆琳说,下一步,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要强化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要以政府工作报告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山西彻底告别小煤窑时代

全国人大代表 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 王 君

  王君说,山西的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实质是一个煤炭工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问题。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山西彻底告别了小煤窑时代,进入了现代化大矿时期。现在回过头来看,我们抓对了、抓准了,也见到了成效。

  第一,它保护了煤炭资源。过去小煤窑的回收率只有15%左右,好好的资源都丢掉了,丢不起啊,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资源在我们手里面都毁坏掉了,这确实不行。第二,它保护了人的生命。山西这两年安全事故少,3年少死1800多人,没有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大事故。从2010年的“3·28”事故以后,山西就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我们天天讲以人为本,少死人是最大的关怀民生。第三,它保护了干部。大家还记得临汾这个市3年换过3届市长、3届市委书记,都是因为事故换的,每一起事故查完以后,都垮掉一批干部。培养一个干部是不容易的,所以说煤炭资源整合保护了干部。第四保护了生态环境。山西本来就生态环境脆弱,加上小煤窑的滥采滥挖,千疮百孔,生态环境很差。通过煤炭资源整合,生态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

  煤矿安全大于天 一斤一两不能蛮干

全国人大代表 贵州水城矿业集团董事长  魏永柱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水城矿业集团董事长魏永柱说,近年来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煤矿事故仍时有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关键要靠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技术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打牢安全根基。“‘祸在一时,防在平日’,做好煤矿日常管理,一斤一两也不能蛮干。”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盘县县长邓志宏说,“煤矿安全大于天”,企业既要落实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也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于无视矿工生命的行为必须施以重典并形成制度,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察长效机制。对于一些安全基础薄弱的地区,可考虑采取国有大煤矿帮扶地方小煤矿的方式,依托国有煤矿管理、人才和技术优势,帮扶地方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机械化开采水平。

  国家应对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 陕西省副省长  李金柱

  “近年来一些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生产重要过程和环节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亟需强化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李金柱建议国家应对安全生产过程控制予以立法。

  李金柱说,现代安全管理的核心在于过程控制,就是在生产全过程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的理论和实践证明,任何事故都不是完全偶然的,是生产过程中人、机、环境中潜在危险因素逐步显现和诱发所致。他说,过程控制的核心理念就是超前预防,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安全管理,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问题进行“定罪入刑”处理,从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比如煤矿瓦斯超限、校车超员、电梯严重质量问题等生产过程出现的重大隐患,由过去“违规处理”上升为“违法制裁”,以强制规范生产环节和过程,主动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李金柱建议国家应对安全生产过程控制予以立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过程管理。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粗放、过程结果不清、责任落实难等问题,从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对规划、设计、建设、调试、生产、储存、运输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排查和治理,重点提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核准、安全风险分析、安全生产报告、外包工程责任界定等制度或者措施,设置或加大对重点环节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事前预防,强化事中控制,严格事后追究,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过程管理。

  把职业病纳入社会保障综合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 深商控股集团公司董事 缪寿良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对职业病的预防、治疗等方面做出了较详细的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职业病的特殊性,用人单位常常不履行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获赔难。

  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缪寿良建议:一是扩大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完善职业病工伤保险制度。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新型职业病也在不断出现,如:正己烷中毒、五氧化二钒中毒、过劳死、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长期伏案工作导致的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长期敲击键盘产生的“鼠标手”等等。职业病法定目录也应“与时俱进”,及时将全国各地近年来新出现的职业病种类收入法定目录,使新类型职业病患者申请工伤鉴定时得到承认,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将职业病纳入医保范围,提高医保报销额度。建立健全职业病治疗的医疗保障体系。相关部门应把职业病的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报销范围,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职业病医保报销额度。如果职业病治疗费包括药费、手术费用通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能够解决,将极大减轻职业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三是有关政府部门,应考虑为濒于绝境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办理低保,最大限度给予他们实质性的帮助。四是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企事业单位应当改善职工的生产工作环境和条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病身体检查,争取早发现早治疗。

  健全军地联合应急救援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 武警交通指挥部主任  王 成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由于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够完善,一些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有组织、高效率的救援不能及时展开,难以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有鉴于此,全国人大代表、武警交通指挥部主任王成建议,应着眼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目标,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要求,整合军地应急资源,统筹军地力量运用,建立健全军地联合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在中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着眼控制事态发展、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恢复正常状况的总目标,建立由公安、武警及相关力量参加的应急救援领导机制,负责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同时,根据处置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建立联合联演机制,定期协调军地有关力量开展全局联合演练、区域联合演练及专项联合演练,为实际救援做好准备。

  建议优先推进《核安全法》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 中科院上海分院副院长  中国核物理学会副理事长 朱志远

  朱志远提出,在核能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安全利用是商业开发利用的核心,也是核能发展的前提和最高原则。但是,与我国相对完善的核能工业体系相比,我国《核安全法》尚处于缺失状态。

  朱志远介绍说,自20世纪中期核电的发展以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构建自己的核安全法律体系。2011年日本发生的福岛核电站事故,也说明了推进核安全立法,优化机制,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的重要性。目前至少有36个国家和地区颁布了《原子能法》或《辐射防护法》,包括美、俄等核工业发达的国家,也包括缅甸、印尼等核工业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有至少9个国家颁布了《核安全法》;有12个国家发布设立原子能委员会和(或)辐射委员会的法令。

  我国当前的核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当中,核能安全监管主要依靠一部《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8部行政法规,以及一些部门规章。这些规章大多为针对某方面急需的管理内容而制定,未实现体系化,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当下核安全保障的需要。因此,朱志远建议,尽快就国内外核安全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设计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作为制度建设的基础;全国人大应优先制定《核安全法》;设立一个统一、更高级别的核监管机构,直接对国务院负责,负责核安全活动的许可登记和统一监督管理。

  建立全国统一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联控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戎光道

  “近年来,随着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每年通过公路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有三千多个品种、达2亿t之多。”戎光道说。危化品运输不仅仅包含运输过程一个环节,从生产经营单位源头的托运人,到运输单位的承运人,最后到使用单位,涉及环节多、企业多、监管部门多,安全监管难度大。在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发生的事故中,运输环节发生的事故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针对危化品运输企业、托运企业、承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危化品运输品种多、车辆跨多省区、行走路径长、车流密度大、无证运输和非法运输等突出现象,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缺乏联合机制,合力不足的问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从2006年开始,选择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基地之一,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形势较严峻的长三角地区作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的试点地区,为推进全国危化品道路运输区域联控机制建设积累经验。

  “通过建设危化品道路运输联控机制,可以形成信息共享、动态跟踪、监控联动、应急救援的联合监管局面,监管联控机制试点实行以来,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双下降。”因此,戎光道建议,在《安全生产法》中增加建立全国统一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联控机制的条款。

  重视城市安全预防能力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城建集团董事长 于 炼

  于炼说,我国现有城市655个,其中地级以上城市286个,城市呈现出人口集中、经济集中、社会财富集中和现代化设施集中的特点,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发生在部分城市的交通拥堵、管道爆炸、地面塌陷、化学气体泄漏、高层建筑火灾等突发事件日益频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于炼建议,城市安全管理要把着力点放在日常综合预防管理体系建设上,对突发事件有超前的预测,对危险源头有严密的掌控。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完善城市规划,随着城市规模的急剧膨胀,人口和经济活动的高度密集,很多灾害是交织在一起的,需要建立一种超前的防灾规划理念;另一方面,建立常设机构,各个城市都有必要建立“城市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纲,靠前指挥,促进各职能部门的有机衔接,提高城市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轨道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大意

全国政协常委 民盟中央副主席  郑惠强

  郑惠强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表示,轨道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大意,建立健全轨道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郑惠强说,我国是当今世界轨道交通发展势头最为迅猛的国家。至2010年底,已有12个城市共48条地铁投入运营,总里程达1395km。目前,北京、上海日均客流已经双双超过600万人次。同时,我国也是轨道交通事故频发、高发的国家。仅2011年,京、沪、穗等城市的轨道交通相继发生一系列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并引发社会和舆论高度关注。

  郑惠强建议:一要建立健全覆盖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过程的安全防范和评估体系;二要建立健全车站、车辆、轨道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预防体系,依托平台建立“列车——轨道——监控中心”三方互动机制;三要建立健全处置机构、分级制度、信息发布、培训演练等关键环节的安全应急体系。

  高层建筑应“限高”

全国人大代表 辽宁省政协委员、大连市政协常委  沈丽荣

  沈丽荣提议,应该限制高层建筑的高度,并对已有的高层建筑进行安全排查。高层建筑对节约城市土地、缩短公用设施和市政管网的开发周期、加快改善人们居住条件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高层建筑也存在潜在的危害,如供水、供电等维修费用是一般建筑的3倍;高层建筑超越消防极限,逃生几率相对小;建筑物越高,发生地震造成的伤亡就越大。

  沈丽荣建议,根据现有的消防能力来设置高层建筑的高度。高层建筑最突出的问题是防火安全问题。高层建筑的高度标准各国都没有严格的标准,但必须要与目前地区的消防应急救援装备能力相适应。

  “对已有或在建的高层要彻底清查,特别对建筑、电力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沈丽荣表示,“高层建筑要做好防火布局,为大量集中的人口疏散和停放车辆安排通道和场地;合理确定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布局,对达不到安全应急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和建设。”另外,她还建议加大高楼灭火的科研投入,加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设,达到能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

  视频全程追踪校车设校车安全管委会

全国人大代表 江西科技学院董事长  于 果

  2011年,国内接二连三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已经引起上至国家总理下至普通百姓的强烈呼吁,也使得依法保障校车安全成为燃眉之急。2011年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工信部发布了《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4项国标征求意见稿。校车,作为学生“移动的校舍”,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如此多的关注。

  于果提出,对于《征求意见稿》中,校车运营费用笼统的规定,从现实情况来看,解决校车经费问题的最佳措施是政府、学校和家长三方共同承担校车运营费用。这在国外很多国家,包括在我们的有些县市,已经开始推行。这样既解决了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同时也体现了学校和家长在校车安全问题方面的责任。当然三方各自承担的比例,则要根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投入情况以及城乡区别,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定。

  有了经费保障,“移动校舍”的安全性还需看车辆的配置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于果认为,《征求意见稿》第三章“校车使用许可”应增加有关校车基本安全设施的内容,如坐椅安装安全带,安装GPS卫星定位和全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把驾驶员年龄上限由60周岁改为55周岁,提高资格门槛,强调须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以保证校车安全运行。

  对于校车的管理,目前的状况是交通、公安、教育、安监等多部门都负有监管职能,但在校车的监管上却各有实际困难。教育部门熟悉情况但无法管理,交警有路面执法权但无法全程监管,加之部分车辆采取“游击战”逃避执法部门监管,造成了目前“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抓不着”的局面。于果建议各级政府设立校车安全管理委员会,对校车安全问题进行统一管理。

  编辑 郑 君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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