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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尚需另眼看

与首钢安全教育科长王小雷一席谈
作者:《劳动保护》杂志社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社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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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安全管理岗位上的一位老兵,摸爬滚打16年,他的很多心得和认识聊起来让人耳目一新;他又是安全教育岗位上的一位新兵,同事们给他的最直接评价,是他讲安全教育课时底下没有人打瞌睡。他就是首钢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科科长王小雷,在首钢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期间,记者都被他的“忽悠”吸引了。

记 者:听说您是首钢安全生产管理战线上的一名老同志,您干安全有多少年了?
王小雷:我是1985年进入首钢安全专业队伍的,到现在23年了。先是做了4年工伤事故管理工作;接着在检查科当副科长、科长;从去年7月开始,转任教育科长的工作。除去1994年任过一年防护科长外,我在安全检查岗位上已经干了整整16年了。

记 者:16年来,您先是抓安全检查,现在又抓安全教育,一定会有很多体会。那您认为安全工作应当怎样抓,重点抓什么?
王小雷:你出的这个题目确实太大、太深了,写多少篇文章都不够……我还是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抓安全工作的体会吧。
我是当兵的出身,受传统教育的影响很深。习惯于按照上世纪60年代形成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毛主席说过:“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个根本的问题。”我们做什么工作,都要为人民服务。党的方针如此,安全工作更是如此。安全工作的目的是什么?说到底,是为了职工的生命和健康。用现在国外时兴的话说,就是保障职工的人权。记得鲁迅在谈到外国人看不惯中国人倒提鸡鸭的问题时说过,对于中国人来讲,第一是生存、第二是温饱、第三是发展。在人的生存都不能保障的时候谈保护动物的权力,未免过于迂腐。从鲁迅说这些话到现在,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连职工的生存权都不能保障,还谈什么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所以,我觉得,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要想做好安全工作,首先要确立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出发点,否则就无从谈起。
话说得有点远,还是回来吧。要做好安全工作,除了解决出发点的问题之外,还要解决一个重点问题。安全工作千头万绪,到底应当从哪里抓起?其实很简单——做人的工作。
上世纪60年代,我军思想政治工作有“四个第一”的原则,即“人的因素第一、政治工作第一、思想工作第一、抓‘活’的思想第一”。这“四个第一”是上世纪60年代由中央军委提出并得到毛主席肯定的政治工作原则。到现在虽然过去了几十年,但我觉得其基本原则和精神与我们现在提倡的“以人为本”是出自同样一个认识: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
搞安全的同志都知道,威胁人身安全的事故成因主要有三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虽然看起来各有不同:第一点讲的是操作人员在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第二点讲的是工具、设备、设施等自身存在的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第三点讲的是管理人员在组织、指导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这三点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所以,要想消除威胁生产安全的因素,就必须从人抓起,从人的思想抓起,从‘活’的思想抓起……

记 者:您说的“抓‘活’的思想”这个词,用在安全生产这一个时时变化的过程上倒是很贴切!
王小雷:这是当年人们的习惯用语。是指人在外界影响下随机产生的对各种事物的认识。这些认识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正面的认识可以使人奋进,负面的认识则可能使人消极。必须指出,在职业相同、利益相同的群体中,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这种“‘活’的思想”,往往是带有普遍性的,既然是普遍性的东西,它就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群体的思想情绪。
大家都知道,人是感情动物,人的行为不能摆脱情绪的影响。正面情绪会给人以“正”激励,而不会对生产安全造成负面影响;负面情绪则直接或间接给人以“负”激励,其结果很容易对生产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发生事故。
通过多年来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我掌握了这样一个规律:每当社会或企业发生影响职工切身经济利益的大事件时,企业的工伤事故曲线就会出现不正常的波动。比如进行工资改革或调整,进行住房分配或调整的时候,事故频率和严重程度就会明显高于其它时期。
所以,企业的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特别注重搜集和了解干部、职工的“‘活’的思想”,并加以正确引导和化解矛盾,以避免或减少事故。

记 者:您是怎么抓“‘活’的思想”的,有具体的事例吗?
王小雷:好!我举个例子。有一次,我们到一个单位检查工作。发现一个班组抽考规程的记录上个个都是100分,我们就按照名单随机抽考了几位职工,发现实际情况不但不好,而且几位职工还有很强的抵触情绪。又走访了几个班组,也有类似作假情况。找到安全科长一问,原来是因为单位上年度效益和安全情况不好,影响到浮动升级比例,职工因为榜上无名而闹情绪,班长也不同程度地放松了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和厂矿的同志采取了正面教育与案例引导的方法:一方面向职工讲清“要从长远考虑,不要计较一时得失,只要大家努力,单位效益好了,职工收入自然会增长”的道理;另一方面整理了本单位职工因背思想包袱,工作时走神而造成伤亡事故的惨痛案例并发到班组进行讨论、学习,结果非常理想。其中有位老工人的话非常具有代表性:浮动升级不就是几十块钱吗?今年没涨不要紧,明儿咱好好干,还有机会涨。如果为这事儿想不开,弄出事故那可是害人害己!如果掉个手,别说明年,就是一辈子也长不出来!要是玩完了,那可害了老婆孩子一家子!
事实上,职工是最通情达理的。只要讲清道理,没有听不进去的。职工的情绪稳定下来后,生产安全形势得到稳定。第二年我再去,几个以前抽考不及格的职工找着要我抽考。问他们为啥这样积极?他们说,安全搞好了,效益上去了,工资也上去了。为啥不积极?

记 者:现在有些职工在干活时怎么省力就怎么干,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王小雷:怎么省力就怎么干,说得通俗一点儿就是“偷懒”,也就是所谓的“习惯性操作”。这种情况不仅存在,而且很普遍。对待“偷懒”,我觉得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为了偷懒而不顾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做法必须坚决否定并严厉处罚;为了省时省力并在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自创的操作方法则应当肯定。事实上,历史上的技术革新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不少都是“偷懒”搞出来的“副产品”。
“偷懒”也得讲究技术、注意安全才行!我们首钢的不少厂矿就采取了鼓励职工说出自己的“习惯性操作”的这一方法,然后加以分析:不安全的我们坚决否定,因为那是“习惯性违章”;属于有创新型的我们则加以规范后纳入操作规程进行执行,因为这是技术革新。我们这样做既能使工人泾渭分明地认识到“习惯性操作”和“习惯性违章”的不同,又能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效率,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可谓一举三得。

记 者:您偷过懒吗?
王小雷:坦率地说,我当初干烧火工的时候就在师傅的“教唆”下干过这种事儿,还因此“害”过一个同事。

记 者:能说说具体情况吗?
王小雷:那是1976年冬天的事儿。当时我在特钢公司小型轧钢车间加热炉当烧火工。那时的炉子烧重油,到了冬天油黏度高,渣子很容易糊住炉墙的油嘴孔。油嘴孔被糊住,火就往外跑。按照规程要求,要用撬棍捅掉渣子,可是捅渣子的时候脸皮被火烤得生疼。后来,我师傅就悄悄告诉我一个窍门:站在喷嘴侧面,用撬棍打开喷嘴上方的高压风板,用高压风吹掉大部分渣子,然后关上风板,再用撬棍稍微清理一下就行了。我试了一下,效果还真不错!从那儿以后,我就照着这个窍门去做,省事、省力又舒服。
后来,在一次停产检修的时候,我就把这个窍门告诉了别的班组的烧火工,想让大家都省力。没想到为此还害了一位同事。这位老兄别的都照着我说话的办了,唯独忘记了前提:必须站在喷嘴侧面!结果叫喷出的火焰烧伤了面部。虽然只伤及表皮,没落下疤瘌,可是他从此落下了连偷懒都不会的话柄。

记 者:十几年来您一定处理过许多事故,有没有印象特别深刻的、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王小雷:有。这是一起起重伤害事故中的高处坠落事故,死者是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当时他正在距离地面25m高的天车端梁平台上,从事更换350t天车主钩卷扬直径40mm的钢丝绳作业。大家知道,钢丝绳从地面用滑轮拽到天车端梁上之后,必须固定以防止下滑。他作为一个老工人,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他犯了第一个重大错误:没有按照标准固定住钢丝绳,造成钢丝绳在重力作用下向地面滑落。在发现这一问题后,他又紧接着犯了第二个、也是致命的错误:忽略了钢丝绳下滑时产生的巨大重力,本能地用手去拽!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他被迅速滑落的钢丝绳甩下天车、坠落身亡。

记 者:通过这个案例,您想告诉读者什么?
王小雷:我想强调的是,在不具备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任何试图去避免无法避免的事故的努力,都是徒劳的,甚至会适得其反!就以这起事故来讲,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名老工人伸手去拽钢丝绳的错误反应呢?用心理学的一个名词来说:就是“纠错心理”造成的。

记 者:什么是“纠错心理”?
王小雷:所谓“纠错心理”,是指人们在发现自己的错误行为时产生的纠正错误的心理活动。就其本质而言,这是一种正常的和良好的心理活动。它能够指导人们做出纠正错误的正确行为。这种心理所导致的直接反应就是:采取直接干预的行为,制止错误行为造成的后果。以上述事故为例,如果死者面对的是一卷从距地面不高的施工脚手架平台上滑落的细麻绳,而本能地采取用手拽的方法纠错,即使拽不住,也不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纠错的本能可以收到良好(至少不是糟糕)的结果。但是,如果面对的是距离地面25m的350t天车主钩卷扬直径40mm的钢丝绳,这种纠错的本能就只能葬送生命了!因此,这起事故告诫我们:许多在正常情况下做出的正确反应,在特殊情况下会导致错误结果。人的良好的纠错心理有时也会致人于死地!

记 者:看来良好的主观愿望不一定都能达到预期的目的。那么,如果再发生类似情况,工人应当怎样处理?
王小雷:很简单:规避!这时不但不能去拽,而且必须躲避到安全位置,要掉就让它掉下去吧。因为钢丝绳在坠落中必然会不断摆动甚至甩动,附近的人就是不被击落,也很容易被击伤!

记 者:那万一地面有人作业怎么办?
王小雷:第一,钢丝绳坠落到地面作业人员区域,100%会造成伤亡。坦率的说,这种伤亡是无法避免的;第二,正因为这种伤亡是无法避免的,所以,任何试图避免无法避免的人员伤亡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假如这次事故中地面有人作业,假如当事人试图阻止地面人员伤亡而奋不顾身,除了再增加一个人的死亡之外,不会有任何其他结果。
所以,天车上的人在面对这种情况时,除了规避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有效的措施。这与我们多年来宣扬的“勇于牺牲”的观念看起来背道而驰,实际上并行不悖。如果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勇于牺牲能保存更多的人的生命,倒是值得赞许的。而在刚才所说的这种情况下,天车工自己的牺牲并不能挽救其他人的生命,自己反而也做了扑火飞蛾,这种牺牲就完全没有意义。现在的一些起重机械作业中,这种情况就有存在;而社会其他行业领域中,类似情况也有存在。这就特别需要我们注意,不能再做无谓的牺牲了。

记 者:我完全同意您的观点,虽然从感情上讲有些难于接受。
王小雷:我理解你的心情,这毕竟有悖于我们国家几十年来的一贯教育,但站在安全生产的观点上来看,我们一定要尊重科学,不能用美好的愿望代替严肃的科学。科学是事物客观规律的归纳,不论这一事物的表现是温馨的还是冷酷的。只要我们用严肃科学的态度推进各项工作,从本质上来讲,生产事故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最起码事故损失是可以大幅度降低的。这就例如重庆开县井喷,当时如果不是长时间纠缠于点不点火的问题,243人中相信绝大多数甚至全部都能活下来,正是因为我们试图去避免科学上已经无法避免的损失,恰恰导致了事故恶化。我们必须引以为戒,千万不能再做事与愿违的傻事了。

编辑 余茂君

责任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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