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搜索

烟花爆竹安全知识2

作者:李秀琴、肖斌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危化司烟花爆竹处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21.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22.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生产烟花爆竹,应当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什么?
答:生产烟花爆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并在烟花爆竹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24. 国家标准对烟花爆竹产品的外包装标注有何规定?
答:《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04)规定,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
25. 国家标准对烟花爆竹产品的内包装标识有何规定?
答:《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04)规定,烟花爆竹的产品标志(内包装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或批号),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
26. 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7. 国家如何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进行管理?
答: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28. 城市布设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
29.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30. 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应当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31.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的罚款。
32. 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如何处理?
答: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
33. 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的罚款。
34.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 000元以下的罚款。
35. 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可以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答:不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36. 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生产、经营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7.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是否可以购进和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答:不可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同时,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也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38.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39.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40. 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生产、经营企业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应当如何处置?
答:应当就地封存,并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本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危化司烟花爆竹处李秀琴、肖斌供稿)

责任编辑:wangyu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信息
  • 吉林省职业健康现状调查推进会
  • 常见职业伤害事故的预防
  • 不良劳动条件的职业危害
  • 职业病患者有权享受哪些待遇?
  • 煤矿职业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 加拿大职业安全健康的预防与服务
  • 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用户信息中心

  • 查看购物车详情>>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