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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督查

要闻11则
作者:《劳动保护》 来源:《劳动保护》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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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督查

本刊讯 当前,全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为了严防发生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11月上旬,国务院安委办对烟花爆竹重点产区、重点企业展开了安全生产督查。
此次督查重点集中在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四川7省区。督查内容是: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治理情况;开展氯酸钾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以及对违规使用氯酸钾的企业处罚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监管工作情况;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措施落实情况;2007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
督查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安委办对督查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下达了整改通知。

华建敏强调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本刊讯 11月13日,全国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华建敏强调,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蕴含的规律性认识,依靠法制、科技,依靠群众,不断增强趋利避害、化险为夷、转危为安的能力,牢牢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华建敏要求,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要认真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规定,抓紧制定配套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应急产业,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评估。要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各级政府作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主体,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全面推动实施工作;各部门作为政府应急管理的工作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自的任务和责任;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十五届两岸四地 职业安全健康研讨会举办

本刊讯(记者 林静) 2007年10月23~25日,由澳门劳工事务局主办,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香港职业安全健康局、香港职业安全卫生协会、台北工业安全卫生协会及新竹工业技术研究院合办的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地区职业安全健康学术研讨会在澳门举办。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职业安全健康政策、管理及监察;职业安全健康推广和安全文化建设;建筑行业的施工安全和技术;服务行业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意外与职业病保险制度等。来自两岸四地从事职安健工作的专家学者共260余人参加了会议。国际劳工组织总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以及合办方的代表在会上发表了主题演讲。与会代表共同分享了各地在职业安全健康的发展和预防职业病及意外等方面的丰富经验。

煤矿监察局要求在小煤矿实施“三推行”

本刊讯 为进一步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国家煤矿监察局要求在小煤矿逐步推行专用回风井,积极推行支护方式改革,强制推行壁式采煤法(简称“三推行”)。
当前,我国多数小煤矿没有专用回风井,利用回风井行人,致使矿井通风系统不稳定;一些小煤矿以掘代采,乱采滥挖,随意布置采掘作业点,甚至无风、微风作业,井下通风系统混乱,导致瓦斯事故多发;不少小煤矿采用稳定性和可靠性较差的木支护,导致顶板事故居高不下。这些问题不仅不利于事故后的应急救援,而且可能引起事故扩大。
为此,总局要求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三推行”工作。新核准或批准的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中的高瓦斯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布置专用回风井。巷道应积极使用锚杆、锚喷、锚网、锚索、砌碹或金属支架等支护;采煤工作面采用木支护的,要抓紧整改,并且必须在2008年底前淘汰木支护,在2009年底前淘汰金属摩擦支柱支护。
新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要按照采用壁式采煤法进行设计并审批,地质条件适宜的新建矿井应采用机械化开采,目前仍未采用壁式采煤法的要积极整改,并且必须在2009年底以前实现壁式开采。

38项新标准即将施行

本刊讯 10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了新的5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和33项煤炭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5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连二亚硫酸纳包装材料安全要求》《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

两高披露涉及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查处情况

本刊讯 10月27日,纪念《安全生产法》实施五周年暨第三届安全法制高层论坛在京召开,最高检和最高法介绍了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查处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宋寒松介绍,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涉嫌安全生产责任的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71起,其中涉及玩忽职守810人,滥用职权85人,受贿等其他性质案件47人。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沈亮介绍, 2006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危害安全生产的犯罪案件1206件,审结1195件,生效案件涉及被告人1500多人。2007年1至8月,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933件,与去年同比增长了31.79%;审结802件,同比增长30.41%;生效判决涉及的被告人数1014人,同比增长24.1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渎职犯罪88%集中在基层行政执法和监管部门,几乎每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背后都存在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问题。为此,检察机关今后将进一步严肃查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非法矿主相互勾结、不报、瞒报事故的渎职犯罪行为。

4部委展开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本刊讯 为确保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11月1日,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行动要求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及人员招用来源、拖欠时间长短、产生拖欠的原因等,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现代企业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在京召开

本刊讯(记者 林静 朱郁) 11月14日上午,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和杜邦公司联合举办的现代企业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以“勇担主体责任,推进安全发展”为主题,旨在为国内外的企业和研究机构搭建一个分享安全经验的平台,以提高国内石化、化工、煤炭及钢铁行业工作场所安全水平。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发言指出,安科院在中国安全领域的发展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一直坚持“实用、求实、创新”的精神和“三个服务”的原则,致力于成为安全生产领域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智囊团”、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勤务员”和安全生产领域国际合作的“好伙伴”。成立于1802年的杜邦公司,在迄今205年的持续经营中,一贯遵循“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遵循最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尊重他人与平等待人”的企业核心价值观,追求零伤害、零安全事故、零污染、零排放、零职业病的终极目标。安科院与杜邦公司已经在化工生产和工业闪燃安全防护领域展开合作。

建设部强化建筑工劳动防护

本刊讯 为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建设部11月5日印发了《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该规定要求施工作业人员所在的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都必须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按国家规定免费向建筑施工人员发放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凡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制度,不得采购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
规定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措施专项经费,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使用符合相关国家产品质量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大对采购、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力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废止部分规章

本刊讯 11月1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决定按照《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工作安排,对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部分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被新法律法规所代替的5部规章。它们是1992年10月22日发布的《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1994年8月11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1996年8月12日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9年8月12日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

2007中国“责任关怀”促进大会在沪召开

本刊讯 2007年10月30日~11月1日,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与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联合举办的2007中国“责任关怀”促进大会在上海召开,会议主题是进一步推进“责任关怀”6项实施准则(污染预防、工艺安全、产品配送、社区认知和应急响应、员工健康、产品安全监管)在中国的推行,提高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会上,来自巴斯夫、陶氏化学、罗门哈斯、中石油、中海油等国内外化工巨头,以及联合国环境署、美国环保局、中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政府部门的代表,就化学品安全生产与监管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责任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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