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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上受了工伤,企业“不认账”

  刘某工作中受伤,公司派人将他送到当地医院治疗后,就不管不问了。因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交过保险(放心保),该公司直接不承认有刘某这个员工。就在此时,一份雇主责任险的出现让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工作中崩伤右眼 公司却不管不问

  2013年9月24日开始,刘某在烟台海蒙印染机械有限公司从事除锈打磨工作。同年10月8日下午,刘某因干活时不慎被钢丝崩伤右眼。事故发生后,公司派人把他送到了当地的医院进行治疗。由于刘某伤及的是眼神经导致周围组织受损,已经影响到听力。当地医院建议刘某转到外地水平高一点的医院治疗,可公司这时候却开始避而不见。

  刘某家在农村,老婆没有工作,孩子还在上大学,刘某打工的收入是一家人全部的生活来源。无奈之下刘某出院了,他找到公司,希望能够出点钱送他去外地治疗,但公司领导不但不露面,还让保安将刘某赶出了公司。

  没签合同没交保险 公司否认有这个人

  由于刘某和公司没有合同,且工作不到一个月,还没有拿到工资,手里没有工资单,也没有工作证、工作服、考勤表等能证明其在该厂工作的证明材料,所以公司给他来了个“死不认账”,根本不承认有他这么个人。

  2014年2月,刘某无奈之下求助海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律师,同时中心又主动帮其联系劳动仲裁部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该案中,刘某除了《住院病历》复印件外,再无其他证据。该公司禁止公司工人作为证人出庭,就连住院期间该公司已经为刘某垫付的医疗费用这一事实都否认了。

  一份雇主责任保险 让企业“无处可逃”

  虽然刘某还有跟公司副经理等人的电话通话清单和录音,派出所也曾接警,证明双方存在纠纷,但这都不是直接证据,胜诉把握不大。

  考虑到该公司在当地小有规模,律师做了两个假设,一是该公司可能在保险公司为员工投了团体意外险。二是刘某的医疗费单据在该公司手中,大量的医疗费毕竟是要报销的,可以到海阳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查询医疗费的报销情况,肯定有该公司相关人员的签字,此案也可以迎刃而解。

  律师在开庭前向海阳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调取证据申请书》,即调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海阳分公司中关于该公司的投保情况。结果发现,该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其中有刘某此人,并且载明了身份证号码和本案的刘某身份证号码一致。日前,双方劳动关系确认,下一步将要求企业给予相应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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