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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是工伤维权的第一步

  •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3日
  • 作者:中工网-《劳动午报》
  • 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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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中,一场突如其来的伤害降临到了李彦平的头上。巨额的医疗费用,目前还需要他的家庭自行垫付。那么,李彦平如何通过法律程序主张相关赔偿呢?为此,记者采访了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韩世春律师。

  记者:李彦平的工伤维权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可能需多少时间?

  韩世春律师:工伤首先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此过程中如涉及劳动关系纠纷的,还需确认劳动关系。就李彦平案件来看,他大概需经过以下程序:第一,工伤认定行政程序(可能包括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第二,劳动关系确认程序(可能包括劳动仲裁、民事一审、二审);第三,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可能包括初次鉴定、再次鉴定);第四,工伤待遇求偿程序(可能包括劳动仲裁,民事一审、二审、执行程序)。

  关于涉及的时间问题,劳动仲裁的裁决时间是45天,可延长至60天。民事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审限是3个月,可能多次延长。由此可见,李彦平将面临漫长的维权程序,上述程序中,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认定将是难点。

  记者:劳动关系确认是工伤维权的难点,那么,李彦平该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呢?

  韩世春律师:本案最为关键的问题就是劳动关系确认,我们已经启动了法律程序。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李彦平目前尚无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李彦平虽然有公司法人任某签字的材料,但不能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需补充其他材料。

  记者: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这给他的维权之路增加了哪些难度?

  韩世春律师:未缴纳工伤保险对于将来工伤待遇的落实是一种威胁。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没有履行工伤待遇的能力。那么,劳动者可能最终无法追讨全部工伤待遇。

  记者:如果公司没有支付能力,或者注销了,李彦平该怎么办?

  韩世春律师: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又无支付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可是目前,工伤待遇先行支付制度的落实情况很不理想。

  记者:李彦平工伤认定困难重重,是否还能考虑其他救济途径?

  韩世春律师:目前,工伤程序是保障力度较大的一种途径,一旦这个程序无法进行下去,只能按照雇主责任处理,考虑民事侵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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