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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建筑工 近七成私了

  老吴是一名受过工伤的建筑业农民工。2011年夏天,他在海淀区温泉镇一个建筑工地上,不幸被机器划伤左臂神经,导致左大拇指至今不能自主活动。2014年,老吴终于拿到了本该就属于他的工伤赔偿。但是3年的维权,换来的是打了六折的赔偿结果。“如果早知道有这样的结果,还不如当初工伤出院后就接受公司三折的赔偿”,拿到法院调解书的时候,老吴长叹一口气。

  老吴的遭遇并不是个例,社会工作研究师李大君告诉记者,建筑业农民工在工伤后走正常的理赔程序时,最常遇到的情形是“工伤拒赔”。在他参与撰写的《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与工伤维权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有89.00%的工伤工人遭遇了拒赔,67.10%的工伤工人最后接受了私了的方式。目前建筑业的潜规则—私人挂靠、层层转包正是维权难的根本原因。

  近九成工人无合同无保险

  老吴并不是温泉镇那个工地上唯一一名工伤工人。从2011年4月到7月,这个工地发生了十多起事故,涉及的工种包括木工、瓦工、钢筋工甚至包工头,伤害从手臂骨折到腰椎骨折都有。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建筑总承包单位,没有对其中一人主动提出过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只有3人走上了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的维权路,最后成功维权且拿到赔偿的,仅有老吴一人。膝盖粉碎性骨折的包工头老陈,因为害怕工程款被拖欠,没敢向劳务分包公司索赔,自己垫付了治疗费用。

  在中国的建筑工地上,建筑工人甚至包工头与上一级的劳务分包公司、总承包单位、开发商,力量过于悬殊,让维权极其艰难。而这种层层分包的存在,也让工伤工人很难直接找到上层公司。工人多数是与包工头签合同,有些甚至没有合同。《报告》的数据显示,89.10%的工伤工人既没有合同也没有工伤保险。而在维权时,难以认定劳动关系的工伤工人达到60.20%。

  记者在工地走访时,问起合同,建筑工人多半表示不了解,有些则表示,签了合同但是在包工头那里,至于工伤保险,绝大多数工人都不知情。在北京,有明文规定,“建筑业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统一代缴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否则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是,总承包公司缴纳保险的目的只是为了换取许可证。

  一旦产生工伤事故,情况就对工人很不利。由于分包,总承包单位不直接组织工人施工,而是将工程以专项施工的方式分包给劳务分包公司。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工人应该是与劳务分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都应该是由与工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务分包公司来负责。而实际上,劳务分包公司也只是空有外壳的“皮包公司”,几乎全部为私人包工头挂靠。由于劳务分包公司的出现,工人不直接与总包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总包单位完全可以不为工人的工伤负责任。而劳务分包公司虽应该为工伤工人负责,但它又无法利用总包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

  正是由于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如果走正常法律渠道理赔,时间上短则3年长则6年,而且即便胜诉也可能遭遇执行难。“有些大型国企,就是说没钱,法院都没办法”,李大君说,遇到这种情况,工伤工人一般都选择降低诉求,以求私了。

  包工头经常阻挠维权

  私了的对象多半是包工头。像温泉镇工地小包工头小陈,他的工伤维权只能找更高一级的大包工头—也就是劳务分包公司的挂靠人。

  包工头是个腹背受敌的角色,他们最怕的事,一个是欠薪,一个是出事故。

  老石就是个平时谨小慎微的包工头,尤其在年关将至的时候。每一个工程,拿到其中一个项目就是老石工作的开始。能拿到项目需要跟劳务分包公司有过硬的关系,也少不了“走动走动”。接着,老石就要开始组织工人,先谈的就是待遇,“多少钱一天,一天干几个小时,吃饭算不算在工资以内,这些都要谈。”建筑业没有统一的工资标准,也很难衡量一个建筑工人的收入高低。有的工人一天300元,干15个小时;有的工人一天200元,但是干9个小时。有的吃饭由包工头掏钱,最后结算工资的时候,一并扣除,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

  待遇谈好就可以干活,因为工人都是老乡,所以相对好管理,但就怕欠薪和出事故。“欠薪,是因为我手里也没钱,劳务分包公司欠我的钱,我也没办法。一旦出事,工人来找我,我也不敢带他们去闹,闹了可能就不结工程款。”老石最怕的就是工人出了事故,去闹的话导致工程款也结不清,这样继续欠薪,两件头疼的事纠结在一起。“事故是几个人的事,工程款就是几十人、上百个人的事。”

  为了最关键的工程款,包工头常常阻挠工人维权,劝他们私了。2011年夏天,海淀区唐家岭某工地,安徽籍工人阿德左手中指被切断,工友们陪着他找到总包公司和劳务分包公司时,这两家“大老板”分文不出,将赔偿转嫁给包工头。包工头也不愿出钱,起初只愿意承担2700元的手术费。在阿德的儿子、侄子都到工地来讨说法后,包工头才将赔偿提升到了4000元。因为工程还没结束,时间又没到年底,工程款自然没有结,包工头忍气吞声赔偿了4000元,但是坚决不准阿德再找上层公司维权,甚至甩下恶狠狠的话语:“机器坏了还能当废铁卖个钱,你残废了还值几个钱?”

  李大君告诉记者,有些时候,为了防止出现维权,包工头和工人会签订类似“工人发生工伤事故由工人自己负责”的私人协议。

  被迫私了背后辛酸维权路

  根据《报告》的数据,工伤发生后,89%的工伤工人会在走正规工伤索赔程序时遭遇拒赔。大多数工伤工人,也就是67.1%的人会最终选择私了。走上维权之路,通过法律手段争取赔偿的工伤工人,几乎无一例外都有一个辛酸的维权经历。

  对能力有限的工伤工人来说,维权之路甚至刚迈开第一步就戛然而止了,因为60.20%的人会遭遇劳动关系认定障碍—找不到合同。而有些走到了最后一步,在胜诉后却功亏一篑,21.9%的人会遭遇执行困难。

  2011年12月28日,来自河北的木工小樊在海淀区大西山某工地验收门框制作质量时,因加固件散脱而严重摔伤致右肾被切除。2012年1月出院后,小樊开始漫漫维权路。他先找到了劳务分包公司的项目经理,但是项目经理告诉他,从总包公司到劳务分包公司全都是私人挂靠,小樊的这个伤情最多赔偿3万到5万。小樊对这个赔偿数字表示不满,“一个肾就值这么点钱?”他甚至自己查阅了相关书籍,凭借自己的理解,他认为自己已经属于重度伤残,赔偿金应该远超5万元。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小樊找到了包工头,其实也是他的亲哥哥大樊。可是,因为还有30多万元的工程款没有结清,大樊对小樊的维权并不支持,态度有些冷淡。大樊不想因为维权跟劳务分包公司闹僵。直到当年春节,维权的事情也没有着落,大樊倒是因为“表现不错”拿到了工程款,得以给工人们结工资。等过完年,小樊托私人关系找到了中关村社保所的一个办事员,办事员希望总包公司出面协调此事,遭到拒绝,维权又被转回分包公司。代理此案的公益律师,在查看了材料后,明确表示,只能证明小樊和包工头哥哥大樊之间有合同关系以及总包公司与分包公司之间有合同关系。2012年8月,小樊被迫打起了维权官司,不过始终没进展,因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小樊与总包公司、分包公司的劳务关系。

  直到2013年,在多次努力之下,小樊的维权官司迎来重要节点,海淀法院判定小樊与分包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2013年夏天,小樊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但分包公司拒绝赔偿,小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诉讼。没想到,开庭之日,分包公司拒绝出庭,仲裁委只能缺席仲裁。仲裁结果下达后,分包公司仍然拒绝支付赔偿。小樊不得不前往分包公司的注册地河北邯郸,向当地法院继续提起诉讼。截至2014年,小樊依然没有拿到他的工伤赔偿。

  类似的案例一再在维权工人身上发生,严重挫伤他们的维权积极性。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很多工伤工人会因为“能力有限”、“程序繁琐”、“成本太高”等原因放弃维权,这才让“私了”成为多数工伤工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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