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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上,司机必须为生命让路

  河南发生交通惨案,一个已经走上斑马线,在斑马线上等着过路的女孩被疾驰而来的一辆出租车撞飞撞倒,出租车连车都没停,没事般地从摄像头中消失。时间过了仅仅一分钟的样子,还没等女孩被救走,这时,又一辆汽车疾驰而来,从女孩身上碾过。女孩的一条性命,就如此丢在斑马线上。斑马线,本来就是为了行人安全设立的,是行人的安全线,可是,斑马线也没能保住可怜女孩的性命。

  事发后,媒体广泛介入报道,各界人士纷纷发表评论。很多评论的视角定格在二次碾压上,认为要是当时有路人见义勇为,把女孩从斑马线上移开,女孩就不会被二次碾压,就有可能捡回一条命来,所以对过往路人进行了无情鞭挞,指责路人冷漠一时成为舆论主潮。评论中也有其他看法,也有谴责逃逸司机的,但是对于二次碾压的车主,鲜有指责。或许,那些评论者认为,一个人躺在斑马线上就是“找死”,司机碾压也是“正常”,所以,才没见谁谴责后一个车主。

  我认为问题就出在这里。固然,道路就是用来通行的,一个人无论如何躺在马路上都是“不对”“不正确”的,应该尽快离开或者被移开。但是,女孩被撞,是在斑马线上,女孩所躺,就挨着斑马线,女孩是有特权不被碾压的。因为,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线,按照交通法规,在斑马线上,行人有优先通行权,车辆没有,车辆必须礼让行人。因此,对那种车辆碾压斑马线上的女孩“有理”“实属正常”“可不予追究”的想法和谬论,必须予以迎头痛击。

  问题还严重在这里。诚然,二次碾压使得女孩回天无力,彻底丢掉性命,二次碾压也是这个悲剧事件最大的噱头,激起了人们广泛关注和讨论,但是回顾整个事件,评论视角不应局限在这个二次碾压上。事实上,前面的一次撞飞撞倒就已经是悲剧,已经极大地侵犯了女孩的生命健康权。就算没有后来的二次碾压,司机也已经犯下不可饶恕的罪错;就是司机不逃逸,也已经是不可饶恕的,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必须受到舆论谴责。

  遗憾的是,鲜有指责肇事司机的,鲜有指责当地交管部门的,鲜有指责当地驾校的。很多人忘记了事发地是在斑马线上,忘记了行人在斑马线上的特权,忘记了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线,司机必须尊重;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司机绝对不可侵犯。司机经过斑马线本质上是一种“借道通行”,是否可以通过,必须事先观察清楚,如果斑马线上有行人,那就是人家“不借”道给你,你必须等人家过去之后才可以通行。

  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线、生命线,车辆临近斑马线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减速慢行。减速慢行,才有时间处理前面的情况,才谈得上礼让行人。这起交通惨案,病根就在两个涉案司机都没有把斑马线当回事,没有把行人的生命当回事,没有把自己的责任当回事,也没有把自己的一家老小的幸福生活当回事。现实生活当中,斑马线上开英雄车,呼啸而过,不礼让行人,和行人抢道的现象比比皆是,这都是交通事故的一种“原始病因”。这样开车,也许一天两天没事,一年两年没事,但是长此以往,谁能保证不出事?无视法律,没有规矩,那是迟早要出事的——行人可不像司机,还有个驾照,要考取资格才能上路,行人是天然的上路者,行人形形色色,你不注意躲着他,那肯定是危险的。

  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减少他人生命财产损失;也为了保证自己平静的生活,保证自己一家老小的幸福生活,司机朋友请尊重斑马线的存在,请务必为生命让路。

  文/李岳伍

斑马线上考问司机素质

  一条斑马线,既是驾车人的“法律线”,又是行人的“生命线”、“安全线”,更是社会的“道德线”、城市的“文明线”。可如今,记者通过暗访发现,斑马线上的现实却不尽如人意:“法律线”上违法,“安全线”上不安全——

  薄雾蒙蒙,北陵西门前陆陆续续出现了来公园晨练的人。想进北陵西门,人们必然要通过黄河北大街上的一条斑马线,同时,还要接受道路南北两向过往机动车的考验。因为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路北恰巧又是白山立交桥,轿车、货车、面包车……各种车辆从桥上呼啸而至,毫不减速;路南的车辆亦是如此。

  观察:斑马线前主动让行仅一车

  减速、在斑马线前的停止线前停车、让行人先过马路。驾驶私家车的吕忠明将斑马线前主动避让行人的一套动作做得很标准,他也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遇到的惟一一个主动自觉给行人让路的司机。记者问他为什么会主动停车,他说:“早就知道斑马线前应该让行人先过啊,很多司机都知道。”

  可偏偏很多司机没有这样做,甚至在通过斑马线的时候猛踩油门。6时45分,几名学生向北陵方向走来,一辆红色出租车却在他们面前打了一个呼哨,对着白山立交桥猛冲,几个孩子往后退了几步,头发被车风吹了起来。出租车被交警拦下后,司机对着记者的镜头立即蔫了:“我着急送孩子……斑马线避让行人?我知道啊……我就是太着急了。”

  在6∶50—7∶00和7∶10—7∶20这两段高峰期采集的数据显示,斑马线上通过机动车908辆次,通过行人506人次,仅有17辆机动车让行。但这些司机并不是主动让行,而是因为看到记者在拍照,或者看到交警在执勤,或者是因为行人过多实在是无法通过。

  无奈:“没想到车能给我让路”

  记者手中的相机对过往的车辆起了少许的震慑作用,一辆北向行驶的出租车看见记者在拍照,前轮已压上斑马线时终于停了下来,让路中间两位大娘先过。可令人意外的是:其中一位大娘刚要过,另一位却一把将同伴拽回自己身边,然后愣愣地看着给自己让路的车。双方相了一会面,车子先启动开走,两位老人才放心走过来。“我姓丁。”那名拽着同伴不让走的大娘告诉记者:“没想到车能给我让路啊,一下不敢走了。”

  72岁的高永庭大爷也不敢走,家住在沈阳航空学院家属区的高大爷说,去年,和自己住同一个小区的一位老人就被撞死在这条斑马线上。“按理说应该是车给人让路,但从来没有车给我让过道儿。我每天都到公园里锻炼,现在都走出经验来了,先趁没有车的时候跑到路中间的安全区里。站一会,看没有车再走下半段。”

  “您怎么知道斑马线前应该车给人让路?”记者问。

  旁边自称“老梁太太”的一位老人忍不住大声说:“那交通法不是都说了么,可谁听啊?那车多大劲儿啊,谁敢跟它抢啊?”老人的话引起晨练人的共鸣,大家纷纷点头道:“就是,咱要是不给车让路,撞了还不是自己遭罪。”

  遗憾:谁“人多势众”谁先行

  6时,马路上还没有太多行人,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面包车却主动在斑马线前减速避让行人。等到记者赶上前去,面包车已经开走了,只见后车窗上贴着张大白纸,上书两个字——“新手”。之后两辆在斑马线前减速慢行的小轿车驾驶员都是女性。女司机杨晓宁说,自己平常在马路上开车都躲着行人走,原因是胆小,“万一把人家剐了碰了,麻烦多啊。”

  7时06分,黄河北大街上出现了人流和车流的双高峰。这时车让人情况的反而多了起来,但气氛很不和谐:36名行人在路东形成一堵人墙。虽然互不认识,却步调一致地往马路中间硬闯,南北向开在前面的机动车看行人人多势众,不得已停了下来;路东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出租车紧急停车在停止线外,其后面一辆217路公交车不耐烦地按着喇叭;一辆黄色出租车从车队里蹿出来,将36人的队伍冲成两截;行人一下慌了,有人继续走,有人停,路中间乱做一团。仅仅10秒钟,白山立交桥上因这幅乱景,近30辆车堵成一排,无法前行;车堵到一定量,最终车流量大于人流量,人又给车让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违者处以200元罚款,并扣2分。可当天记者看到的却是人和车的对峙:哪一方人多,哪一方的力量就大,就“可以”先行通过。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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