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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

——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杨占科

  造成7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8.81亿元的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日前正式公布。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53人被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安全生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证,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参与和支持。前不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把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摆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对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总局新闻宣传与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占科。

  记者:以往我们听到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大多针对政府、企业。而这一次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请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杨占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个观念必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状况虽然总体向好,但仍处于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的安全素质虽然明显提升,但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红线意识树立得还不够牢,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总体偏低,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酿成的事故占事故总量90%左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期待越来越高。地方政府、企业如何能够及时精准掌握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社会公众如何获得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来实现。

  公共安全教育应当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安全教育也应当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从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意见》对于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提升全民安全文明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增强群众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安全生产是专业性、针对性较强的工作,有些人认为宣传教育是务虚,不愿意投入更多精力。请问您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杨占科: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在观念引领、舆论推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三个重大问题:一是理念问题。可以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树立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推动全社会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作为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的安全发展观念。二是法治问题,推动形成安全生产法律不容践踏的鲜明导向和法治思维。三是素质问题,推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政策水平、知识技能、自救互救能力。

  因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是虚功,而是实功。此次出台的《意见》,总基调也突出一个“实”字,目标实、任务实、措施实。通过全面落实《意见》,形成全社会、全方位、全过程、全媒体和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格局,使安全发展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人为因素引发事故明显减少,从而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记者:《意见》要求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如何确保覆盖面和实效性?

  杨占科:这主要体现在两个关键词“分众化”和“全媒体”上。具体来讲就是“七进”和“五纳入”。“七进”是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进企业就是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安全技能水平。进学校就是使孩子们从小就能够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进机关就是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摆位。

  “五纳入”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内容,加大安全生产在创建中的权重,确保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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