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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塌塌”曝房屋安全管理法规亟待“体检”

  7月6日下午,辽宁省沈阳市一小区七楼的住户在家中客厅剁饺子馅时,阳台突然发生坍塌掉了下去,阳台断面却未见粗钢筋。经鉴定,垮塌原因是水泥、钢筋不达标。

  同日,贵州省遵义市一栋9层房屋外墙砖脱落,“切”开行人腹部,受害人左腹部表层皮肤肌肉组织被墙砖切了个大窟窿,肝、肠等器官曝露在外。当地住户称,该楼房此前曾发生过墙砖脱落事件,但未伤人;

  7月4日下午,浙江省温岭市鞋厂发生房屋倒塌事故,12人遇难。工人称楼顶“鱼池”曾渗漏;

  6月14日,暴雨三袭贵州雷山,老人呼喊村民在房屋倒塌前撤离;

  同日,贵州遵义市一栋居民楼发生局部垮塌,共造成4人遇难。

  6月9日凌晨,贵州省遵义市一栋居民楼垮塌,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对于塌楼原因,官方认为是“业主私自加盖四层”,但问题是违建十年无人管;

  同日,贵州省遵义汇川区有一居民楼倒塌,幸无人员伤亡……

  近一个月来,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域接连发生多起塌楼事故,造成至少十余人遇难。

  为此,住建部近日紧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7月13日,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发布《“危房”风险评估预警报告》,针对目前社会广泛关注的住房安全问题提出了风险预警以及治理策略。

  七大风险点导致塌房事故多发

  《“危房”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将目前“危房”安全的风险定级为中高危级别。报告称,全国老房旧房数量多,“危房”风险点多且复杂,防控难度大;并且,“危房”事故频发,老旧房屋的居民众多,易引发社会恐慌;另外,社会上还存在着“危房”善后处理的责任主体多、责任边界不清晰、责任推诿情况,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

  “比如最近最热的剁饺子馅剁塌阳台的事件,经分析,我们将这一事件认定为‘房屋施工风险’。这一风险存在错误指挥、错误操作、违章作业等引发房屋安全事故以及粗制滥造、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等问题。”作为预警报告的主要研究者,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说,这类风险,承建商负有操作不当的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工程监管部门负有监管不力的间接责任,应当做好风险监管工作,确保施工作业符合行业规范,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

  除了房屋施工风险这一风险点之外,这份报告认为,目前我国房屋安全风险点还包括违章搭建、房屋选址风险、房屋设计风险、房屋“失修失养”、房屋使用风险、不可抗力等共7个方面的风险。

  在唐钧看来,6月14日发生在贵州省雷山的房屋倒塌事件,就属于典型的房屋选址风险。“开发商与承建商负有选址不当的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风险评估单位和工程审批部门负有风险评估不当和审批监管不力的间接责任。此类风险主要是在地震、泥石流、台风等地质、水文和气候灾害多发区以及在煤矿、化工厂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距离内的房屋。”唐钧说,针对此类风险应当做好风险评估工作,促进房屋选址风险评估与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并且做好风险监管工作,严格审查、审慎批准工程项目,确保项目安全性,这样才能从源头杜绝灾害发生。

  “造成12人遇难的温岭鞋厂房屋坍塌事件,开发商与承建商则负有不可推卸的设计不当的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工程审批与监管部门负有监管不力的间接责任。”唐钧说。

  此外,记者注意到,有的房屋由于普遍无规划选址、无地质勘察、无建筑设计、无施工图纸、无专业施工队伍、无过程监管和质量验收,在建中就发生垮塌,如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分别发生过民房加盖坍塌和在建、违建房倒塌致死事故。

  房屋安全管理法规亟待增补健全

  墙外醒目的“此楼为D级危楼,住户请尽快搬离,过往行人请勿靠近”标语,屋内手可以伸进墙壁裂缝、地基倾斜、门框开裂……在屡次发生房屋坍塌事故的遵义市,上述情况并不鲜见。但即使是“D级危楼”,仍有数家住户居住于此。

  对此,主管部门似乎也有难言之隐。

  遵义市住建局局长颜建禾、规划局局长闵宗显透露,“6·14”楼房垮塌事故后,经鉴定周边5栋也为D级危楼,建议全部拆除,涉及200多户居民的拆迁安置问题,其中80%的住户希望原址重建安置。“但老城区人口密度大、公共空间小、交通压力大,如果全部原地原址开发,将不堪重负。”闵宗显说。

  此外,钱似乎也成了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遵义市汇川区住建局副局长黄晓康说,基层在危楼鉴定方面存在技术人员与设备力量不足的问题,单靠肉眼看,难以准确判断楼房的安全情况。同时,危房每平方米鉴定费20元至25元不等,一户的鉴定费达2000元,费用偏高使房屋权属人积极性不高。

  实际上,虽然我国初步建立了危房的排查和救助体系,但大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旧危楼,仍面临鉴定难、责任主体多变更、加固征拆难,利益平衡难、资金筹集难等问题,存在危楼“危而未拆”的现象。

  同时,唐钧认为,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增补健全,在管理方面要从“头、中、尾”三个层面制定标准,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问题。

  “首先,从根本上就是要做好风险识别,针对房屋建筑的风险点,从源头做好排除危险因素的工作。在中观层面,应该做好风险排查、风险分析工作,要积极主动工作,针对风险点定期做排查监测。尤其是在老旧小区,应当定期做排查,及时加固整改。而在这一方面,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唐钧说,在风险排查过程中,应当做好消防安全以及“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排查和防控,包括电、天然气、水等管网工程的安全隐患的排查,这两部分事故多是以火灾形式出现。因此,消防安全在风险排查过程中显得极为重要。

  “目前对建筑领域事故责任的查处仅停留在技术层面,只处罚建设者和‘临时工’层面的责任,有时遇到建筑单位倒闭、破产,可能就不再处理了。”唐钧向记者坦言,要想制度化、系统化地解决居民的住房危机,就要形成“责任倒查、责任联动”的机制,要做到“责任倒查,一查到底,终生负责制”。

  此外,唐钧坦言,有关部门互相推诿的问题也出现在治理“危房”的过程中。对此,他提出了“风险责任下中上游联动”机制。“比如,山体滑坡引发的事故直接责任属于风险下游范畴,但是风险上游是选址问题;中游是相关监管部门责任。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发现问题、排查问题,做好中间的防护工作。”唐钧说,“目前的现状是往往只处理下游,上游中游不负责任,下游苦不堪言,百口难辩。我们要做根本性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治理。”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符启林也表示,应加快建立健全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法规体系。随着时代进步,房屋安全管理应该有长效机制和预防机制,如对建筑标准较低、使用年限较长的房屋,应该进行强制体检,及时维修和改造升级,防患于未然,逐步提高城市房屋整体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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