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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

  当前,按照各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会议精神,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作为一名交警,深知重特大交通事故一旦发生,让人触目惊心,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令人发指。如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笔者谈点不成熟的想法。

  一、道路交通形势分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也在飞速前行。因此,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就以我县为例:全县共有人口58万多,驾驶人近13万人,机动车保有量近12万辆,仅2015年1—6月新增机动车3500余辆,平均月增长近600辆。而县交警大队现有正式民警41人(含二线人员),协勤95名,工勤12名。担负着1500公里主次干道和近12万辆机动车的管理任务,显然是杯水车薪。这就形成了交警力量与交警管理对象之间形成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矛盾。从长远来分析,现代交通将保持跨越式发展,交通参与者绝对值在增大。而总体素质、交通安全意识且趋向偏低。主要是广大农村,逐渐富裕之后,农用汽车保有量在迅增,没有经过正式培训就驾车上路,甚至载客。其违法行为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在交通参与者、机动车保有量猛增的情况下,交警警力不足,装备落后,管理模式滞后,难免会有些路段、车辆处于失控状态,出现交通隐患,造成恶劣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意义何在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少死人、少伤人,是党、政府、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作为交通警察就应该“以人为本”,履职为民,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重特大意义:首先是促进社会稳定。因为任何一次交通事故都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不仅是交警和当事人的事情,它会以最快的速度传播到千家万户,也会引起全社会的关注,由此引发的上访、告状不乏其例。其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一提起交通肇事,不可能不提到交警,交警做的如何是百姓评头论足的依据。就是说交通秩序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交警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三、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些浅见

  通过以上分析和理解,笔者经过认真思考,谈一下关于如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不成熟的想法。

  1、广开言路 打造交通安全宣传全民化

  笔者认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民出行素质及安全防范意识是关键。重温《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写道:“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因此,我们应当把公安部提出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普及、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效载体。以普法为依托,以深入宣传教育为切入口,形成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的良好态势。一是作为交警部门,每年要充分利用4月普法宣传月,通过座谈、电视台讲座、展牌巡展、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二是结合当地政府,采取举办长短班集中学习,为县、镇、村培训一批法制宣传员,逐步达到交警与广大交通参与责良性互动。三是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五进”工作。在深入单位、社区、学校、农村、家庭之前,要有针对性的准备宣传内容,要查阅事故中队有关案例,或现身说法,或举例说法,或一案一议,要使受教育者听在耳,记在心,表现在行。

  2、管理创新 道路交通管理向社会化迈进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单纯依靠交警远远不够,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就必须形成一个“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预防体系。政府牵头就是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部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责任,特别是文明办、公安、司法、交通、城管、保险和各媒体要多管齐下,共同打造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网。部门联合要加强交通事故防范协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交管部门全力以赴,主动担当,加之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才会更好的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社会参与,要从综合治理入手,把交通安全列为各级各部门、各家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3、警民共防 抓道路交通管理之源头

  要牢固树立“交通秩序好,交通事故少”这一宗旨,“路长、车多、人杂、警力少”怎么办?今年暑期我县开展的交警与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文明出行劝导”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劝导参与者在城区主要路口、客运企业、交通闹市区进行“以情、以理、以法”的劝导,使出行者心服、口服、行动服从。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一要建立警为民联防联控,像恶劣天气的预警通报需要警民协作,才能达到广而告之。二要建立群众举报体系,对违法驾驶、报废车上路、拼装汽车,农用车载人等一系列有重大交通隐患的,一经举报,严查严办,绝不手软。三要对辖区驾校的学员每周期进行至少一次审查、考核和培训,使其上路前就有较高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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