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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灰岩矿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验收报告

  前 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效监控和治理非煤矿山事故隐患,保障矿山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稳定好转,按照《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煤监局令第18号),特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受XXXXX矿业有限的委托、我中心于2007年9月开始对该灰岩矿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XXXXX矿业有限灰岩矿,位于邢台县会宁镇付家沟村东北1.2km处,北距邢昔公路8km,南东距邢台市20 km,矿区与邢昔公路间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便利,现有职工21人。

  该灰岩矿设计生产能力为60×104t/a, 可利用的矿产资源为122b级经济基础储量1430.6×104t。开采年限23年。

  XXXXX矿业有限灰岩矿建设项目手续齐全,为合法的建设项目。

  企业法定代表人:苑群生 组织机构代码:66526406-X 有效期: 自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8月3日

  负责人(矿长)苑群生,证书编号:第07113030011011,有效期自2007年10月8日至2010年10月8日;

  安全管理人员(副矿长)张利峰,证书编号:安全资证邢字ZF04066,有效期自2007年8月8日至2010年8月8日;

  安全管理人员(副矿长)常廷申,证书编号:第07013040502028号,有效期自2007年1月26日至2010年1月26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5212000657  营业期限自2007年3月30日至2017年3月30日;

  采矿许可证证号:1305000720022 有效期自2007年5月至2017年5月;

  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号: 公爆用字104号 (08年已审验)

  1  概  述

  1.1安全评价的目的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的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安全验收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安全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的本质安全程度,整体达到安全标准的要求。即通过查检建设项目、工业园区规划在系统上配套安全设施的状况来验证系统安全,为安全验收提供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分析评价该矿在项目建成后的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为该矿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1.2安全评价的原则

  安全评价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验收评价工作要以被评价项目落实“三同时”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技术标准为依据,用严肃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开展评价工作。在安全验收评价工作中要自始至终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合法性、和针对性原则。

  1.3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验收评价的对象及范围为XXXXX矿业有限公司灰岩矿整合项目,对该灰岩矿整合项目建成试生产后的安全状况进行验收评价。本次安全评价不包括破碎系统和工业场地的生产辅助和生活设施。评价活动是在遵循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前提下,主要依据为河北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2007年7月提供的“XXXXX矿业有限公司灰岩矿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和采场实际情况开展评价工作。

  1.4 评价的程序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4月颁布的《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国家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安全验收评价程序框图如图1-1所示。

  2 安全验收评价依据

  2.1依据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7)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2依据的标准、规章、规范

  (1)《国家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9号令)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4)《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国家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5)《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6)《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

  (7)《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

  (8)《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1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

  (1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

  (1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修订版

  (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1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17)《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92)

  (1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9)《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20)《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2004年第19号令)

  (21)《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煤监局令第18号)

  (22)《河北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冀安监管-〔2005〕55号)

  (23)《邢台市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邢安监字[2006]121号)

  (24)《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2006年69号令)

  2.3依据的建设单位相关文件及资料

  (1)XXXXX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书》

  (2)邢台县政府于2006年9月27日颁发的《XXXXX矿业有限公司整合项目》备案证,证号:邢县政函〔2006〕22号;

  (3)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邢台县付家沟和峰门桥南两个灰岩矿区整合规划方案》的批复;(邢国土资《2007》3号)

  (4)中国冶勘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邢台分院于2007年4月提交的《河北省XXXXX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5)邢台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邢国土资备储〔2007〕7号;

  (6)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2007年1月出具的XXXXX矿业有限公司灰岩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7)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2007年6月编制的《XXXXX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

  (8)XXXXX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

  (9)XXXXX矿业有限公司《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0)XXXXX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1)XXXXX矿业有限公司《各岗位操作规程》;

  (12)XXXXX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评价资料。

  3 建设项目概况

  3.1简介

  3.1.1矿区位置交通

  XXXXX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邢台县会宁镇付家沟村东北1.2km处,北距邢昔公路8km,南东距邢台市20 km,矿区与邢昔公路间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便利,(见矿区交通位置图)。

  3.1.2矿区现状及四邻情况

  XXXXX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是由三个矿山整合,原矿区范围内有三个采场,邢台县张尔庄第六石子厂采场位于矿区的北部,采场面积约7000多m2,平均采高约20m,采出矿石量约40万吨;邢台县付家沟村石子厂采场位于矿区的中部,采场面积约2000m2,平均采高约15m,采出矿石量约10万吨;邢台私立树人中学金马石子厂采场位于矿区的南部,采场面积约12000m2,平均采高6m,采出矿石量约20万吨。三采场共采出矿石量约70万吨。矿区西南部为邢台县天通矿业有限公司灰岩矿,西北部为邢台县新宝工贸有限公司灰岩矿,东北部为邢台县张尔庄马鞍山建材原料厂采矿场,本矿山与三个相邻矿山间最近距离不足200m,爆破危险区界线重叠。矿区四周1km内没有村庄。

  3.1.3企业性质与隶属关系

  XXXXX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隶属邢台县会宁镇管辖。

  3.1.4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矿区位于太行山中东麓,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区域内海拔标高364m~211m,相对高差153m,属丘陵区。

  该区气候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年最高气温42.5℃,平均气温13.3℃,年平均降雨量564mm;年无霜期210天左右。全年主导风向为NE向,年平均风速2m/s,最大风速20m/s。本区地震烈度为7度。

  区内经济以农业为主,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谷子、红薯等。随着农业的发展,林业、牧业均有所发展,地方工业有采矿业、选矿业等。

  3.2矿区地质及矿床开采地质条件

  3.2.1地层

  本区出露地层为古生界寒武系中统徐庄组(ᇀ2x)、古生界寒武系中统张夏组(ᇀ2z)、古生界寒武系上统崮山组(ᇀ3 g)及新生界第四系(Q)。

  依次分述如下:

  3.2.1.1古生界寒武系中统徐庄组(ᇀ2x)

  在矿区西部分布,出露面积不大,岩性主要为薄层泥质条带状灰岩。走向30°左右,倾向120左右,倾角15°左右。

  3.2.1.2古生界寒武系中统张夏组(ᇀ2z)

  在矿区内广泛分布,岩性主要为厚层鲕状灰岩,本层灰岩为开采对象,其产状:走向30左右,倾向120左右,倾角22°左右。本区域该地层厚度约200m。

  3.2.1.3古生界寒武系上统崮山组(ᇀ3 g)

  主要分布于矿区东部,该地层与下伏地层整合接触,以泥质条带灰岩、泥质灰岩、竹叶状灰岩为主。本区域该地层厚度约50m。本层位岩石不能做矿石利用。

  3.2.1.4第四系(Q)

  主要分布沟谷,覆盖于基岩之上,主要成份为黄色、灰黄色粘土、亚粘土、灰岩碎屑及腐植层等,厚度不一。

  3.2.2构造

  区内构造简单,为一走向30°左右,倾向南东,倾角15°~25°的单斜层状构造。

  矿区中部出露一正断层(F1),倾向南东,倾角85°左右,断距不详。断层上盘为寒武系上统崮山组的泥质灰岩,下盘为寒武系中统张夏组的中厚层纯灰岩,破碎带宽约30m左右,断层破碎带中主要为破碎角砾岩,颜色呈灰色,角砾为灰岩,钙泥质胶结,无法作为矿石使用。

  矿区南部出露一正断层(F2),倾向北西,倾角85°,断距不详。断层上盘为寒武系上统崮山组的泥质灰岩,下盘为寒武系中统张夏组的中厚层纯灰岩。破碎带宽给20m左右,断层破碎带中主要为破碎角砾岩,颜色呈灰色,角砾为灰岩,钙泥质胶结,不能作为矿石利用。

  3.2.3矿床地质

  矿体为中厚层鲕状灰岩,呈层状产出,矿体赋存层为寒武系中统张夏组,矿体产状:北东走向,倾向120°左右,倾角22°左右,矿区内矿体由断层分割为两块段:122b-1、122 b -2,122 b -1分布在矿区的北部,矿区内矿体走向延长约500m,倾向延伸约300m,矿体厚度4~96m,平均厚度49.83m;122 b -2分布在矿区的南部,矿区内矿体走向延长约450m,倾向延伸约150m,矿体厚度4~44m,平均厚度19.19m。经实地调查及向矿主询问,两断层之间的张夏组灰岩,因受断层破碎影响,泥质含量高,抗压强度较低,质量较差,无开采价值,因此该部分岩石未做矿石计算储量。该矿地表风化层0.5~1.5m,平均厚度1m左右。

  矿石颜色呈灰色、灰黑色,隐晶质结构,鲕状、竹叶状、致密块状构造,层状产出。

  矿石中的主要矿物为方解石、白云石。

  矿石度3~4级,抗压强度44~85.7Mpa。均满足建筑石料用灰岩要求。

  该矿床成因类型属于浅海相沉积矿床。

  3.2.4水文地质条件

  本区属于干旱缺水地区,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开采基本不受地下水影响。矿区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地表迳流直接流入山谷。

  3.2.5工程地质条件

  矿体赋存于太古界寒武系张夏组地层中,地形切割不太强烈,岩石完整,矿石致密坚硬,稳定性及稳固性较好。地表风化层厚度0.5~1.5m,平均约1.0m,地表风化层主要是地表岩石风化破碎致使岩石的抗压强度降低,另外地表风化层裂隙有泥质灌入或局部黄土及粘土堆积,矿石为致密坚硬完整的鲕状灰岩。进行剥离后可露天开采。

  3.2.6环境地质条件

  本矿为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影响环境地质的主要因素为采矿的废弃物以及开采矿矿石过程中爆破产生的噪声和粉尘。矿山应采用防护措施,将废弃物回填矿坑,恢复土地,及时绿化,以减少采矿对环境的影响。对粉尘要采取除尘手段,防止空气污染。

  距矿区最近的人口居住区与矿区相距大于300m,符合矿山安全爆破距离300m的要求。

  3.3开拓、开采

  3.3.1开采范围及储量  根据邢台市国土资源局邢国土资〔2007〕3号文批复的《河北省邢台县付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整合资源调整布局规划设计方案》,XXXXX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范围由以下9个拐点坐标圈定:

  点号   X   Y 点号  X Y

  1  4112800  38529800 2  4112900  38529870

  3  4112900  38530100 4  4112710  38530105

  5  4112620  38530180 6  4112580  38530370

  7  4112370  38530340 8  4112150  38530140

  9  4112150  38529800

  矿区面积0.317km2,开采标高+364~+245m。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开采设计》可利用的矿产资源为122b级经济基础储量1430.6×104t。

  3.3.2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

  根据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开采设计》,该矿山设计利用矿产资源为122b级经济基础储量1430.6×104t;平均采剥比为0.03:1,生产能力为60×104t/a;经计算,矿山的服务年限为23年。

  3.3.3矿床开采与采矿方法

  1、矿床开采方式

  矿区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区域内海拔标高364m~211m,相对高差153m,属丘陵区。

  矿体大部出露地表,地表风化层厚度0.5~1.5m,平均剥采比约0.03:1,进行剥离后适于露天开采。

  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及地形等因素,开采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2、露天开采境界圈定

  1)开采境界圈定原则

  (1)最终开采境界按整合后的矿区范围及矿体边界进行圈定,并充分利用矿产资源;

  (2)圈定露天采场的最终边坡角不大于60º;

  (3)采场最低开采标高:245m。

  2)最终边坡角的选择

  最终边坡角根据岩石性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条件,并考虑安全稳定因素来确定。矿区地形切割不太强烈,岩石完整,矿石致密坚硬,稳定性及稳固性较好;根据《采矿设计手册》,结合类似矿山资料及《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储量计算边界,开采设计按最终边坡角60 º圈定露天开采境界。

  3)露天采场最终边坡要素

  (1)露天采场长度: 550m

  (2)露天采场宽度: 220m

  (3)露天采场最低标高:245m

  (4)台阶高度: 10m

  (5)台阶坡面角: 75º

  (6)最终边坡角:60 º

  (7)安全平台宽度:3.0m

  (8)清扫平台宽度:北采区4.35m,南采区5.5m

  (9)露天采场最大边坡高度:100m

  3、采矿方法

  矿山为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采矿法,工作线斜交矿体走向推进。

  露天采场工作面结构参数

  (1)台阶高度    10m

  (2)台阶坡面角   75°

  (3)安全平台宽度  3.0m

  (4)清扫平台宽度: 北采区4.35m,南采区5.5m

  (5)炮孔直径: 100mm

  (6)最小底抗线: 4.0m

  (7)炮孔网度(间距×排距) 4.0m×3.5m

  (8)炮孔填塞长度: ≮4.0m

  (9)最小工作平台宽度: 32m

  (10)工作线长度:  80~150m

  (11)露天采场最大边坡高度: 100m

  (12)矿石回收率: 96.5%

  3.3.4采矿工艺

  采矿工艺顺序为:穿孔→爆破→二次破碎→装载→运输。

  穿孔作业:穿孔作业采用KSZ-100型全气动潜孔钻,孔径为100mm,钻下向75°斜孔。

  爆破作业:矿山爆破采用多排孔微差爆破,使用铵油炸药为主爆药,采用毫秒延时非电塑料导爆管起爆系统起爆。中深孔爆破参数为:孔深11.0m,最小抵抗线4.0m,孔距4.0m,排距3.5m,采用三角形布孔。临近边坡采用预裂爆破。二次破碎以爆破为主,人工锤击破碎为辅。

  铲装运输作业:爆破后的矿岩,采用挖掘机或前端式装载机装入矿用自卸汽车,运至破碎站卸料口或废石场。

  3.3.5矿山供电

  该采石场分南、北两个采场,共用一条10kv线路,线路来自会宁变电站,南采场一个采面,安装一台J7-250-10/0.4 和一台J7-80-10/0.4变压器,总容量330KVA;北采场三个采面,分别安装J7-250-10/0.4、J7-80-10/0.4、J7-200-10/0.4变压器各一台,总容量530KVA;主供采场空气压缩机、矿石加工系统的电动机用电。

  3.3.6矿山开采主要设备

  根据矿山的开采方式,矿山的主要设备有KSZ-100型全气动潜孔钻、KQY-90型全气动潜孔钻、现代220挖掘机(租赁)、ZL-50型前端式装载机、5T自卸汽车等。

  3.4矿山工业场地

  矿山位于邢台县会宁镇付家沟村东北1.2km处。

  矿山工业场地及石料破碎筛分车间布置在采场南部,均位于爆破危险界线之外。工业场地内置有办公值班室、材料库等,门前有运输公路直通山上采场。

  3.5矿山防排水

  矿床最低开采标高245m,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开采基本不受地下水影响,且矿区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地表径流直接流入山谷。

  该矿为山坡型露天矿,整个开采过程中不形成凹陷采坑,露天采场可自流排水,无需有组织排水防洪,仅在矿区运输公路靠山的一侧挖排水沟,防止雨季雨水冲坏公路。

  3.6废石排弃场

  矿区范围内覆盖层厚度0.5~1.5m,平均1.0m,因风化其强度不能满足建筑石料用的要求。但地表风化层和石料破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石粉均可作为水泥厂的生产原料,不需排弃。因此该灰岩矿不需要设置废石排弃场。

  3.7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开采设计》,矿山年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60.0×104t/a,服务年限23.0年。

  矿山建设总投资为3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06万元,流动资金30万元。矿山年营业收入480万元,采矿成本300万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28.8万元,资源税30.0万元,年实现销售利润121.2万元,投资收益率36.07%,投资回收期5.1年(含基建期1.0a,计算含折旧)。详见附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4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在分析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主要危险因素时,首先确定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方法,然后给出工艺中主要物料的危险有害特性;用危险因素分析表识别各工艺过程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进而分析这些危险危害因素的伤害后果;并由此确定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对主要的危险因素产生的原因分别进行较详细的分析;最后进行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4.1危险因素的确定

  4.1.1危险因素分类的方法

  在确定建设项目的危险因素时,首先要确定什么是危险因素,即确定危险因素的划分方法。危险因素的分类方法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按《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92)提出的方法进行分类。该标准将生产劳动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行为性和其他6大类,每大类又分为若干类。该法全面细致、科学合理,包括了对劳动一卫生各方面危险有害因素的考虑。但该方法处理起来较为繁琐,对于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预评价工作不适用。

  第二种是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对职工伤亡事故的分类方法,将建设项目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与职工伤亡事故的种类相对应,进行危险因素的分类。该法简便易行、与安全生产实际工作较为吻合,但其科学性和系统性不如前述方法。

  还有其他分类方法,例如把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能量种类作为危险因素种类的分类方法就是其中之一。这些方法无可参照的统一标准,除特殊情况外,应用不多。据了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目前正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进行我国生产过程事故新的分类系统标准的制订工作。

  根据对同类生产企业劳动安全状况的调查和对该项目开采利用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分析,这里选择第二种方法作为本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的危险因素划分方法。

  4.1.2危险、有害因素种类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可将生产过程中的常见事故划分为20类,其中有16类可作为一般工业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因素的类别。以下,分别对这些事故类型(危险因素)进行分析。

  第1类,机械伤害。由于机械设备的运动或静止的部件、工具、被加工件等,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碰撞、剪切、夹挤、卷绞缠、碾压、割、刺等形式伤害的危险,不包括厂内、外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各类机械伤害危险。

  第2类,触电。主要包括两类。

  ①电击、电伤。人体与带电体直接接触或人体接近带高压电体,使人体流过超过承受阈值的电流而造成伤害的危险称为电击;带电体产生放电电弧而导致人体烧伤的伤害称为电伤。

  ②雷电。由于雷击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雷电也可能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

  第3类,物体打击。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伤害的危险,例如高速旋转的设备部件松脱飞出

  伤人、高速流体喷射伤人等;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的危险。

  第4类,车辆伤害。厂内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导致的撞击、人体坠落、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形式伤害的危险。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事故的危险。

  第5类,起重伤害。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等)物体打击和触电事故的危险。

  第6类,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时发生坠落造成冲击伤害的危险。不包括触电坠落和行驶车辆、起重机坠落的危险。

  第7类,火灾。由于火灾而引起的烧伤、窒息、中毒等伤害的危险,包括由电气设备故障、雷电等引起的火灾伤害的危险。

  第8类,化学性爆炸。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引爆能源(包括电气火花)发生爆炸的危险。

  第9类,淹溺。人体落入水中造成伤害的危险,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等的淹溺。

  第10类,灼烫。火焰烫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等危险,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危险。

  第11类,坍塌。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危险(如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碰撞或爆破引起的坍塌。

  第12类,放炮。爆破作业中所存在的危险。

  第13类,火药爆炸。火药、炸药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过程中发生爆炸的危险。

  第14类,物理爆炸。锅炉、压力容器、轮胎等发生压力急剧释放、冲击波和物体(残片)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危险。

  第15类,中毒和窒息。化学品急性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等危险。

  第16类,其他伤害。除上述因素以外一此可能的危险因素,例如体力搬运重物时碰伤、扭伤、非机动车碰撞轧伤、滑倒(摔倒)碰伤、非高处作业跌落损伤、生物侵害等危险。

  在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建设过程中,上述若干种危险因素,无须深入分析即可排除的危险因素有2种,即第8类“化学性爆炸”、第10类“灼烫”。第16类“其他伤害”危险,在本建设项目中主要应考虑的有碰伤、扭伤、摔伤等形式的风险。

  除了可排除的上述2种危险因素以外,其余14种危险因素在评价对象中均有成为事故隐患的可能。本预评价报仅告针对该建设项目将最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分为14种。

  4.2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统称为危险因素。

  所有的危险因素尽管有各种表现形式,从本质上讲,之所以能造成有害的后果,都可归结为存在能量和有害物质。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并导致能量的意外释放和有害物质的泄漏、挥发的结果。因此,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是危险因素产生的根本原因。能量、有害物质失控主要体现在设备故障(含缺陷)、人员失误和管理缺陷三个方面。

  针对该采场生产的全过程,分析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如下:

  4.2.1露天边坡的危害

  露天开采工作地点的矿岩,均受到多种力的作用,主要是上覆矿岩层的重量,即重力。重力的大小,与采深和上覆矿岩层的密度有关。另一种是现代地壳运动形成的构造应力,它表现为挤压、拉张和剪切三种状态,并形成不同的构造形迹,如褶皱、断裂等。

  在开采之后,矿岩的整体性遭破坏,矿岩各部应力重新分布,物体内部的缺陷,会引起局部的应力集中,采矿边坡的形成,在各种力的作用下,矿岩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弹性变形、弯曲或破裂,表现为片帮、坍塌、滑坡等危害。

  1)露天边坡的危害形式

  (1)露天矿边坡的滑坡和垮落

  露天采矿边坡的滑坡和垮落,是露天开采的主要危害之一。露天采矿、开挖出入沟,形成采矿台阶,破坏了原来的岩体应力平衡状态,使采场暴露的各点的应力大小、方向都发生了改变,其薄弱地点产生应力集中,发生变形、弯曲、破裂、位移。露天的出入沟和采场边坡,在矿岩的自重力和外界其它力的作用下,产生一侧压力,侧压力大于边坡的磨擦阻力,就会造成边坡的滑坡和垮落伤及人员和设备,影响正常生产秩序。

  (2)露天矿边坡的片帮和滚石危害

  露天矿开采后,边坡长期暴露在自然中,经风吹日晒,边帮岩石在风雨的浸蚀下剥落片帮,或受外力作用滚落到下部采场,直接威胁到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设备安全。

  2)产生危害的原因

  边坡失稳,造成事故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既有岩石内在因素,也有外在因素。分析其产生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露天开采、破坏原始矿岩应力平衡,在矿岩薄弱地段产生应力集中,使矿岩变形破坏。

  (2)设计或实际开采的阶段高度,工作坡角和最终边坡角不合理,若台阶过高、工作坡面和最终边坡角过大,就会造成边帮滑坡和垮落。

  (3)和露天矿的开采深度有关,采深越大,边坡的岩石压力越大,越易造成边坡的垮落。

  (4)和矿岩的物理、力学性质有关。脆性越大的矿岩、越易发生边坡事故,松软的矿岩,容易发生滑坡事故。

  (5)露天矿滑坡与矿区的地质构造,矿岩的节理、发育情况有很大关系,矿岩的地质构造、断层、褶皱、破碎等,直接影响着边坡的稳定性。

  (6)岩体中的地下水作用,实践证明,边坡的滑坡多发生在雨后,说明水对边坡的稳定是非常有害的,因为水能改变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水在岩石的裂隙中能产生静水压力和浮力,水的动水压力作用等加速破坏边坡的稳定性。

  (7)爆破震动。露天矿必须经常的进行爆破作业,爆破震动对边坡的稳定性影响很大,特别是靠近边坡的炮孔在爆破时对边坡的稳定性危害更大。由于爆破产生的地震可以使岩体的节理(层理)扩大或张开,甚至可能使附近岩体破碎。也就是说当爆破地震波通过岩体时,给潜在破坏面上的岩体以额外的动力,促使破坏面加速位移和破坏。

  (8)影响边坡的其它因素:

  <1>人为因素:对边坡管理不善,检查不周,如没有专门的检查、处理边坡的人员。接近边界开采时,进行大爆破,破坏边坡的稳定性。在边坡坡肩附近建有建筑物或堆废碴,从而加大边坡上的承载重量,增加了边坡滑体的下滑力,发生滑坡事故。

  <2>风化作用:岩体开采后暴露地表,经风吹日晒、冷热雨淋,长期风化作用,形成深度不等的风化外表,极不稳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产生破坏,最终可能威胁到边坡的稳定。

  <3>地震:它也是影响边坡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在地震比较活跃的矿山,其边坡更易发生滑坡。

  3)事故案例

  (1)2003年4月邢台县会宁镇某灰岩矿,边坡滑坡事故将拖拉机和人埋入矿石中,造成一名司机遇难。其直接原因是开采阶段过高,工作面坡面角大,采场边坡浮石多,而没有及时排查处理,造成边坡滑落。

  (2)2004年3月,浙江宁波北仓春晓镇某灰岩矿,“3.24”重大坍塌事故造成3名作业人员遇难。其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开采阶段过高,违章掏底超坡度开采,致使超坡度岩面松动后离层,造成坍塌事故。

  4.2.2水害

  1)充水水源

  露天矿坑充水的水源主要有地表水、大气降水等。

  地表水是矿坑充水最经常和直接的充水水源。矿坑充水量的大小,除了与充水岩层的岩性及空隙性有关外,还受充水岩层的规模及补给条件的影响。

  (1)地表水

  流经矿区或矿区附近的地表水,当其与矿坑或充水岩层具有水力联系时,可以成为矿坑的充水水源。当矿坑低于地表水体高程时,才有可能引起地表水涌入露天矿采场。

  (2)大气降水

  大气降水是地下水和地表水的主要来源。汛期注意防洪,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高程低于洪水位,洪水即可灌入露天矿场。汇水面积较大的深凹露天采场,要安装一定排水能力的设备,及时排水。

  2)充水途径

  查明矿坑充水途径,对于预测和防治矿坑涌水有着重要的意义。地表水和大气降水进入矿坑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水源通过构造断裂带进入矿场;

  (2)江河、湖、库水暴涨水位高于露天采场总出入沟。

  (3)采场的汇水面大,暴雨时洪水流入矿坑;

  3)水害及破坏形式

  (1)露天采场突水。即使突水量不大,由于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地表水或突然大量降雨进入矿坑,若排水设施不足,可能淹没采场。

  4)造成水害的原因

  (1)矿区距地表水(江、河、湖、水库)比较近且矿坑低于水体面高程;

  (2)有构造与水体联通;

  (3)没有挖掘排水沟(导流工程);

  (4)总出入沟,高程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

  4.2.3矿山火灾

  矿山火灾,是指矿山企业内所发生的火灾。根据火灾发生的原因,可分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种。非煤矿山的火灾一般是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的发生原因及影响因素

  1)明火引起的火灾

  露天采矿场明火取暖、吸烟或无意有意点火引起的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明火与蜡纸、碎木材、油棉纱等可燃物接触,很容易将其引燃,如果扑灭不及时,便会酿成火灾。非煤矿山,一般不禁止吸烟,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乱扔,遇到可燃物非常容易引起火灾。冬季北方矿山、在采场点燃木材取暖,或用煤火炉取暖,也可能造成火灾。

  2)爆破作业引起的火灾

  爆破作业中发生的炸药燃烧及爆破原因引起的硫化矿尘燃烧、木材燃烧和其它可燃烧物燃烧,爆破后因通风不良造成可燃性气体聚集而发生燃烧、爆炸都属爆破作业引起的火灾。

  3)焊接作业引起的火灾

  在矿山地面、采场进行气焊、切割及电焊作业时,如果没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由焊接、切割产生的火花及金属熔融体遇到木材、棉纱或其他可燃物,便可能造成火灾。

  据测定结果,焊接、切割时飞散的火花及金属熔融体碎粒的温度高达1500~2000℃,其水平飞散距离可达10m,由此可见,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引火源。

  4)电气故障引起的火灾

  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电气设备的短路、过负荷,容易引起火灾。电火花、电弧(包括雷电放电产生的电弧、静电火花)及高温赤热导体引燃电气设备、电缆等的绝缘材料极易着火。有的用灯泡烘烤爆破材料或用电炉、大功率灯泡取暖、防潮,引燃了炸药或木材,往往造成严重的火灾、中毒、爆炸事故。

  用电发生过负荷时或多余的电缆盘绕小而产生涡流时,导体发热容易使绝缘材料烤干、烧焦,并失去其绝缘性能,使线路发生短路,遇有可燃物时,极易造成火灾。带电设备元件的切断、通电导体的断开使短路现象发生都会形成电火花及明火电弧,瞬间达到1500~2000℃以上的高温,而引燃其它物质。电气线路特别是临时线路中接触不良,接触电阻过多是造成局部过热引起火灾的常见原因。

  4.2.4爆破伤害

  在采矿过程中使用大量的炸药,炸药从在运输的途中、装药和放炮的过程中,未爆炸或未爆炸完全的炸药在装卸矿岩的过程中都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炸药爆炸可以直接造成人体的伤害和财产的破坏。

  1)引起爆炸事故的原因

  •炸药质量不合格

  •炸药运输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遇到明火、高温物体,碰撞、振动和摩擦;

  •装药工艺不合理或违章作业

  •起爆工艺不合理或违章作业

  •人员没有撤离到安全区域就起爆

  •没有放警戒,其它人员误进入爆破区

  •爆破后没有检查或检查不彻底,没有查出未爆炸的残余炸药;

  •处理瞎炮方法不当

  •爆破时使用不合格的导爆管

  •炸药库设计不合理

  •炸药库违章发放或存放炸药

  •其它违章作业

  2)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场所

  采矿过程中,可能发生炸药爆炸的场所主要有:

  •炸药库及其附近

  •运送炸药的交通工具

  •爆破作业的工作面及采场

  •爆破后的工作面及采场

  •相邻采场或相邻作业面的爆破地点。

  3)事故案例

  2004年11月份,邢台县太子井乡某灰岩矿,爆破事故造成1名拖拉机司机遇难。其直接原因是:没有设警戒人员,装运石料的拖拉机司机误入爆破采场。

  4.2.5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在采矿过程中,还存在电危害、粉尘、噪声与振动、机械伤害、高温低温伤害和地震等危险危害因素。

  1)电危害

  矿山生产系统存在大量的用电设备,存在电危害。如采场的充油型互感器、电力电容器如果长时间过负荷运行,会产生大量热量,电气设施内部绝缘损坏,保护监测装置失效,将会造成火灾、爆炸;另外,配电线路、开关、熔断器、插销座、电热设备、照明器具、电动机等绝缘破坏,发生漏电,均有可能导致人身触电伤害。

  (1)电气火灾产生原因(已在矿山火灾部分叙述)

  (2)电击触电危害

  配电室、配电线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电气拖动设备、移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及照明器具等,都存在直接接触电击的可能。

  <1>伤害的方式和途径

  伤害的方式:触电伤害是由电流的能量造成的,当电流流过人体时,人体受到局部电能作用,使人体内细胞的正常工作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产生生物学效应、热效应、化学效应和机械效应,会引起压迫感、打击感、痉挛、疼痛、呼吸困难、血压异常、昏迷、心率不齐等,严重时会引起窒息、心室颤动而导致死亡。

  伤害的途径:人体触及设备和线路正常运行时的带电体发生电击;人体触及正常状态下不带电,而当设备或线路故障(如漏电)时意外带电的金属导体(如设备外壳)发生电击;人体进入地面带电区域时,两脚之间承受到跨步电压造成电击。

  <2>电击危险因素产生的原因

  •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使设备或线路存在漏电、过热、短路、接头松脱、断线碰壳、绝缘击穿、绝缘损坏等隐患;

  •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电位联结等),或安全措施失效;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安全组织措施;

  •专业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等;

  <3>电伤触电危险,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局部伤害,形成电弧烧伤、电流灼伤、电烙印、电气机械性伤害、电光眼等。

  伤害的途径分三种:(1)直接烧伤,当带电体与人体之间发生电弧时,有电流流过人体形成烧伤。(2)间接烧伤,当电弧发生在人体附近时,对人体产生烧伤。(3)电流灼伤,人体与带电体接触,电流通过人体由电能转换为热能造成的伤害。

  2)粉尘危害

  粉尘危害是矿山开采作业中重大的危害之一。爆破、矿岩装卸和运输过程都能产生大量的粉尘。粉尘的危害性大小与粉尘的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物质组成有关。一般随着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增加、含硫量的增加,粉尘的危害增大。在不同粒径的粉尘中,呼吸性粉尘对人的危害最大。

  矿尘中游离二氧化硅是引起接尘人员患尘肺病的主要原因。在矿山开采和加工过程中所产粉尘,一般含有一定量的游离二氧化硅,金属矿山高达30~70%。

  矿尘粒度不同,在空气中飘浮的时间也不同,进入人体的深度也不同,颗粒越细,飘浮的时间越长,进入人体的机会也越多,进入肺泡引起尘肺病的矿尘,多为直径1~3µm,5µm以上的极少,5µm以下者称“呼吸性粉尘”,其危害最大。

  矿尘的产生地点及原因

  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凿岩、爆破、装运、回采、破碎等,都产生大量的矿尘。

  凿岩工作中产生矿尘是连续的,而且地点分散、时间长、细尘多,难以控制,是矿山防尘工作的重点。

  爆破工作产尘特点是在短时间内集中地产生大量的矿尘,并伴有大量炮烟,若无有效的通风排尘措施,不仅爆破地点的矿尘、炮烟长时间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还会污染和影响其他作业区,直接危害着矿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3)噪声与振动

  矿山的噪声主要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气流的空气动力噪声。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和场所主要有:

  •空压机及空压机房;

  •凿岩机和采场工作面;

  •运输设备和设备通过的道路;

  •装岩机和装岩作业场所等;

  .破碎机和破碎机房。

  噪声和振动使作业人员感觉机能弱化,视觉与听觉敏锐度降低,反应迟钝,作业时可能发生错觉,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4)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是矿山生产最常见的伤害之一,铲装机、自卸汽车、凿岩机等机械设备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伤害的主要形式有夹挤、碾压、剪切、切割、缠绕式卷入戳扎、磨擦、飞出物打击、高压流体喷射、碰撞等。

  5)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

  在开采、装卸和运输工艺过程中,存在砸伤、摔伤等危险性。这些危险因素主要包括:

  •台阶、溜矿井的高处坠落;

  •检修、安装设备时的高处坠落

  •人员行进中的意外滑倒;

  •矿石、设备、工具等坠落物的砸伤;

  •矿石、管道、金属突出物的刺伤和扎伤;

  .装、卸矿岩坠落砸伤。

  6)其它

  本区域最高气温为42.6℃,最低气温-22℃。夏季易发生中暑,冬季易结冰导致事故。

  本区域地震烈度为7度,受地震灾害危害。

  4.3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的或者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目前,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4.3.1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2)《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3)《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协调字〔2005〕125号)

  (4)《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4.3.2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危害因素。重大事故具有伤亡人数众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大的特征,也是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一部分。因该企业的爆炸物品由县民爆公司统一管理,根据(GB18218-2000)、(安监协调字〔2005〕125号)和(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该企业无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源有:

  (1)露天开采破坏了边坡岩体内的原始应力平衡,在次生应力场作用下,发生滑坡和坍塌现象,称为边坡破坏。边坡破坏类型有:

  a 坍塌于边坡过高、过陡,边坡脚的岩体受压破坏或因人工开采破坏,甚至形成伞岩,上部岩体原有的应力平衡被打破,在次生应力的作用下,使其根部折断或压碎而突然脱离基岩而造成的坍塌。

  b 滑坡:边坡上的岩体沿着某一滑动面向下滑移。该滑动面经常是由各种地质构造形成的弱面,以及被不稳定的软岩夹层和遇水膨胀的软岩面形成的弱面。极不稳定的软岩夹层和遇水膨胀的软岩面可能会沿弱面产生大面积滑坡。当结构面的倾向、走向与边坡一致,倾角小于边坡的倾角,欲滑移体两侧有自由面或其他结构面,下部又被采空时,就会发生岩层面滑落现象。松散的矿岩可沿着自然安息角方向向下滑移。

  (2)排土场常见的事故主要有排土场大面积滑坡,形成泥石流,排土台阶沉降坍溻,排弃岩石时的滚石等事故。

  (3)爆破危害。主要是爆破时,必然产生爆破地震、冲击波,碎石飞散及有害气体,因而会危及爆区周围的人员、设备、建筑物等安全。

  4.3.3主要危险源危害后果分析

  (1)露天矿山的边坡坍塌和滑坡

  由于边坡过高、过陡,导致边坡坍塌和浮石下落,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其死亡人数更是位于露天矿山各类事故的首位,严重影响了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和健康发展。

  (2)排土场

  排土场易发生大面积滑坡,形成泥石流、酿成重大事故。

  (3)爆破作业

  爆破事故在矿山伤亡事故中所占的比重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炸药贮存保管中造成的爆炸事故;

  b炸药燃烧成或炮烟引起的中毒事故;

  c点燃迟缓或导火索质量不好造成的伤人事故;

  d盲炮处理不当引起伤人事故;

  e警戒不严,信号不明,安全距离不够造成爆破伤人事故;

  f其他爆破事故。

  5 评价方法选择和评价单元划分

  5.1安全验收评价方法的选择

  5.1.1安全验收评价方法的种类

  安全评价方法是对被评价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安全评价的工具。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主要有三大类。

  1、事故致因因素安全评价方法。

  2、能够提供危险度分级的安全评价方法。

  3、可以提供事故后果的安全评价方法。

  5.1.2评价方法的选择

  XXXXX矿业有限公司灰岩矿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特征为生产过程比较简单,依据《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国家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本验收评价报告选用的主要评价方法为安全检查表法,部分章节再结合事故树分析进行评价。

  (1)安全检查表法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是为了查找工程、系统中各种设备、设施、物料、工件、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事先把检查对象加以分解,将大系统分割成若干小的子系统,以提问式或打分的形式,将检查项目列表逐项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等,对该项目的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给出结论。

  对总体布置与自然条件、安全生产管理、道路运输、排土场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2)事故树分析

  事故树(FTA)也称故障树,是安全系统工程中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事故树分析是对既定的生产系统或作业中可能出现的事故条件及可能导致的灾害后果,按工艺流程、先后次序和因果关系绘成程序方框图,表示导致灾害、伤害事故的各种因素间的逻辑关系。

  本次评价对采场边坡坍塌、滑坡和爆破等主要危险源再用事故树分析法进一步评价。

  5.2确定评价单元

  5.2.1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

  (1)生产类型或场所相对独立的,按生产类型和场所划分评价单元;

  (2)伤害或破坏类别相对独立的,按伤害或破坏类别划分评价单元;

  (3)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为独立的评价单元。

  5.2.2评价单元划分

  划分评价单元是为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服务的。为便于评价工作的进行,提高评价工作的准确性,结合该矿的实际情况,以及生产工艺、设备装置、物料特点、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等,对该矿的安全验收评价划分为六个单元:

  1、矿区总体布置

  2、开拓、开采、爆破

  3、运输及电气设备

  4、排土场

  5、安全生产管理

  6、其他(含职业危害)

  划分评价单元,从危险有害因素种类方面比较全面地反映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而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和预测,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得出较科学的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5.3评价方法与评价单元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6定性、定量评价

  定性安全评价方法主要是根据经验和直观判断能力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的分析,安全评价的结果是一些定性的指标。定量安全评价方法是运用基于大量的实验结果和广泛的事故资料统计分析获得的指标或规律(数学模型),对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设施、环境、人员和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量的计算,安全评价的结果是一些定量的指标。通过定性、定量安全评价,给出引起矿山重大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影响因素和事故的严重程度,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6.1 矿区总体布置

  6.1.1矿山自然条件的安全影响分析

  矿区位于太行山中东麓,地势西高东低,区域内海拔标高364m~211m,相对高差153m,属丘陵区。

  该区气候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年最高气温42.5℃,平均气温13.3℃,年平均降雨量564mm;年无霜期210天左右。全年主导风向为NE向,年平均风速2m/s,最大风速20m/s。本区地震烈度为7度。

  6.1.2 工业场地布置安全性分析

  矿山位于邢台县会宁镇付家沟村东北1.2km处。

  矿山工业场地及石料破碎筛分车间布置在采场南部,均位于爆破危险界线之外。工业场地内布置有办公值班室、修理间、材料库等,门前有运输公路直通山上采场。根据《开采设计》矿山未设置排土场。

  6.1.3矿区总体布置安全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注:检查结果栏,符合的打“√”,基本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以下同)

  6.1.4安全可靠性分析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和开采设计,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允许距离,设计按安全距离200m圈定了矿山爆破危险区界线。

  本项目与邢台县“天通”、“新宝”、“马鞍山”三个灰岩矿爆破危险区重叠,四矿制定了统一爆破时间、统一信号、统一警戒的爆破制度。

  爆破作业现场设置了避炮棚,避炮棚符合要求。

  矿山工业场地布置在采场南部,位于爆破危险界线之外。工业场地内布置有办公室、修理间、配电室、材料库等,门前有运输公路直通山上采场。

  矿山工业场地位于爆破危险界线以外,爆破对其无影响;

  矿山工业场地地势较平缓,无断层影响,不会发生滑坡现象,对建、构筑物安全无影响。

  该矿为山坡露天矿,开采过程中形不成凹陷采坑,露天采场可自流排水,矿区运输公路在靠山的一侧挖排水沟,以防雨季雨水冲坏公路。

  矿山不设炸药库,爆炸物品由邢台县民爆公司定期供应。

  6.1.5评价结论

  对该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共检查13项,其中合格12项,不合格为1项,合格率为92.3%,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开采设计的要求。

  6.2开拓、开采

  露天采石场,开拓、开采单元中的主要危险伤害事故为边坡坍塌、滑坡、高处坠落和爆破事故。露天采石场要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按照开采设计的要求进行开采。该项目分为南、北两个采区,南采区一个面,北采区三个采面,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照开采设计,对该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并对引起边坡坍塌、滑坡及爆破事故的原因再用事故树分析法进行评价。

  6.2.1安全检查表法

  基本合格的4 项,合格率为90%。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开采设计的要求。

  6.2.2事故树分析法(FTA)

  1、边坡坍塌事故树分析(见图6-2-1)

  (1)列出布尔表达式,利用布尔代数运算定律化简

  T=A1+A2+A3+A4

  =X1+X2+X3+B1+ X 3+B2+ X 9+X10+X11+X12+X13

  = X1+X2+X3+X4 +X5+ X6+ X 3+C1+ X 3+ X 9+X10+X11+X12+X13

  = X1+X2+X3+X4 +X5+ X6+X7+ X8+ X 9+X10+X11+X12+X13

  (2)求最小割集

  利用布尔代数化简,得到13个最小割集

  T1=﹛X1﹜ T2=﹛X2﹜ T3=﹛X3﹜ T4=﹛X4﹜ T5=﹛X5﹜

  T6=﹛X6﹜ T7=﹛X7﹜ T8=﹛X8﹜ T9=﹛X9﹜ T10=﹛X10﹜

  T11=﹛X11﹜  T12=﹛X12﹜  T13=﹛X13﹜

  (3)利用结构重要度分析判断方法,该事故结构重要度为:  IΦ(1)= IΦ(2)= IΦ(3)= IΦ(4)= IΦ(5)= IΦ(6)= IΦ(7)= IΦ(8)= IΦ(9)= IΦ(10) = IΦ(11)= IΦ(12) = IΦ(13)

  (4)结论

  从事故树看,或门有8个,说明该系统的危险性是较大的,最小割集有13个,表明了发生坍塌事故的13个模式,如果其中任一模式的基本事件发生,则坍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大。

  2、边坡滑波事故树(FTA)分析(见图6-2-2)

  (1)列出布尔表达式,利用布尔代数运算定律化简。

  T=A1+A2+A3+A4

  =X1+X2+X3+B1+ X 3+B2+ X 9+X10+X11+X12+X13

  = X1+X2+X3+ C1+ X6 + C2+ X 3 + X 9+X10+X11+X12+X13

  = X1+X2+X3+X4 +X5+ X6+X7+ X8+ X 9+X10+X11+X12+X13

  (2)求最小割集

  利用布尔代数化简,得到13个最小割集

  T1=﹛X1﹜ T2=﹛X2﹜ T3=﹛X3﹜ T4=﹛X4﹜ T5=﹛X5﹜

  T6=﹛X6﹜ T7=﹛X7﹜ T8=﹛X8﹜ T9=﹛X9﹜ T10=﹛X10﹜

  T11=﹛X11﹜  T12=﹛X12﹜  T13=﹛X13﹜

  (3)利用结构重要度分析判断方法,该事故结构重要度为:

  IΦ(1)= IΦ(2)= IΦ(3)= IΦ(4)= IΦ(5)= IΦ(6)= IΦ(7)= IΦ(8)= IΦ(9)= IΦ(10) = IΦ(11)= IΦ(12) = IΦ(13)

  (4)结论

  从事故树看,或门有8个,说明该系统的危险性是较大的,最小割集有13个,有明了发生滑波事故的13个模式,如果其中任一模式的基本事件发生,则滑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大。

  爆破事故为露天采场的多发性事故,若管理不严或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必然会发生伤亡事故,现用爆破事故树(FTA)分析如下:

  (1)列出布尔表达式,利用布尔代数运算定律化简

  T=A1+A2+A3

  =X1+X2+B1+X5+X6+B2+X9+X10

  = X1+X2+X3+X4 +X5+ X6+X7+ X8+ X 9+X10

  (2)求最小割集

  利用布尔代数化简,得到10个最小割集

  T1=﹛X1﹜ T2=﹛X2﹜ T3=﹛X3﹜ T4=﹛X4﹜ T5=﹛X5﹜

  T6=﹛X6﹜ T7=﹛X7﹜ T8=﹛X8﹜ T9=﹛X9﹜ T10=﹛X10﹜

  (3)求结构重要度

  利用结构重要度分析判断方法,该事故结构重要度为:

  IΦ(1)= IΦ(2)= IΦ(3)= IΦ(4)= IΦ(5)= IΦ(6)= IΦ(7)= IΦ(8)= IΦ(9)= IΦ(10)

  (4)结论

  从事故树看,或门有6个,说明该事故树的危险性是比较大的。最小割集有10个,表明了发生爆破事故的10个 模式,如果其中任一模式的基本事件发生,则爆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大。

  6.2.3 安全可靠性分析

  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开采基本不受地下水影响。矿区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水,地表径流直接流入山谷,一般不会对采矿造成威胁。

  F1断层与北采区相距较近,但断层倾向与相近边坡倾向相反;F2断层与南采区相距较近,断层倾向也与相近边坡倾向相反;两断层对所开采矿体破坏作用不大,对矿床开采影响较小,但断层可能使其附件矿体相对较为破碎,开采时应注意边坡滚石。

  矿区地形切割不太强烈,岩石完整,矿石致密坚硬,稳定性及稳固性较好。矿床开采技术条件良好。

  6.2.4 结论

  该项目按矿山三级道路等级已将上山道路修至+335m水平(北采区)和+285m水平(南采区),并分别在+335m水平和+285m水平形成了开采平台(见照片),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采矿法,工作线斜交矿体走向推进。露天采场工作面结构参数,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通过事故树分析,该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边坡坍塌、滑坡和爆破事故,企业只要按照开采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办,此类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6.3运输及电气设备

  6.3.1 装运作业

  该矿采用ZL-50型前端式装载机直接装5T自卸汽车,将矿石运至破碎站。装运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装卸车时的物体打击,运输其间的翻车、撞击。以及车辆火灾等,对该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见表6-3-1)

  表6-3-1 装运作业安全检查表

  6.3.2电气设备

  矿山采场内的设备,为电力拖动或柴油机带动。,矿山配置的主要穿孔设备有KSZ-100型潜孔钻1台,KQY-90型潜孔钻3台,YO-18型凿岩机8台;装载设备有现代220挖掘机4台(租赁),柳工CLG836 型轮式装载机2台,廈工XG95111型轮式装载机2台,朝工LW350型轮式装载机1台;运输设备为5T自卸汽车2辆,拖拉机变型机2辆;压气设备有VF-7/7型空气压缩机2台(为潜孔钻配套),VF-6/7型空气压缩机2台(为潜孔钻配套),W-1.8/5型空气压缩机8台(为凿岩机配套。

  经现场检查设备完成情况如表6-3-2

  表6-3-2-1 主要设备完成情况检查表

  6.3.3 安全可靠性分析

  由于采场运输为简易公路,路窄、坡度较大,由于车辆制动失灵、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原因,有发生翻车、跑车的危险,造成事故,并可能对周围人员形成伤害。在车辆装卸过程中可能有物料滚落将人员打伤。

  该项目的采场、工业场地内的破碎、筛分等设备的动力及 场地照明,均有电力拖动,可造成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

  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首先,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作业安全条件;其次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增强责任心,严格按操作规程办。

  6.3.4 评价结论

  本次对该单元的评价,共检查17项,其中合格15项,不合格的2 项,合格率88.2%,基本符合规范、规程和开采设计的要求。

  6.4排土场

  根据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2007年6月编制的XXXXX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矿区范围内覆盖层厚度0.5~1.5m,平均1.0m,地表风化层和石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石粉均可作为水泥厂的生产原料,不需排弃。矿山不设排土场

  6.5安全生产管理

  1)该矿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了以矿长苑群生为组的安全领导小组,人员配置如下:

  2)该矿建立健全了矿长、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十多个岗位(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23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制定了井下凿岩工等10个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经培训,取得了任职资格证书。

  负责人(矿长)苑群生,证书编号:第07113030011011,有效期自2007年10月8日至2010年10月8日;

  安全管理人员(副矿长)张利峰,证书编号:安全资证邢字ZF04066,有效期自2007年8月8日至2010年8月8日;

  安全管理人员(副矿长)常廷申,证书编号:第07013040502028号,有效期自2007年1月26日至2010年1月26日。

  4)安全员、凿岩工、机动车司机、电气焊等11名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安监局考核合格,取得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h的在职安全教育。

  5)企业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并为15名从业人员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6)矿山制定了防止边坡坍塌、滑坡、爆破等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组建了兼职的抢险队伍,并和会宁镇卫生院签定了救护协议。

  6.5.1安全检查表:

  本次评价,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

  表6.5.1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表

  6.5.2矿山安全专项投资评价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中,设计的安全专项费用投资概算合计为9.0万元,该项目实际完成 7.5万元,完成情况如下表。

  表6.5.2安全专项投资检查表

  6.5.3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2007年4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9号令),9号令中确定了非煤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这些条件是非煤矿山企业开采、生产的必备条件,只要有一条不符合,就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即不得开采生产。现对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如下:(见表6.5.3)

  6.5.4安全可靠性分析

  组织的健全、制度的完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落实各级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保证。要实现安全生产就得狠抓“落实”。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

  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生产建设等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是第一位的,要树立人是最宝贵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实现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要不断地查找隐患,谋事在先,尊重科学,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制度、操作规程等),防患于未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该灰岩矿是一合法的整合形改扩建项目,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较完善的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5.5评价结论

  1、管理

  对安全管理单元的安全评价共检查20项,其中:合格的 19 项,不合格1 项,合格率为 9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的要求。

  2、安全生产条件

  对安全生产条件逐条审查,全部符合要求,得到了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可进行投产验收。

  6.6其他(含职业危害)

  6.6.1安全检查表

  露天采石场的其他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与震动、机械伤害等,现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如下:(见表6.5.2)

  表6.5.2 其他(含职业危害)安全检查表

  6.6.2可靠性分析

  1、防尘措施

  矿山为山坡露天矿,地势较高,开采形不成凹陷采坑,爆破时产生的粉尘及有害气体在15分钟内基本散尽。

  潜孔钻机自带收尘器,可达标排放。爆破后的矿堆,道路进行喷雾洒水降尘措施,降低矿尘飞扬,采取措施后,矿山粉尘危害性可控制。

  2、有毒、有害物质及放射性元素

  该矿山的矿石成分简单,无有毒有害物质,无放射性危害,对矿山开采安全无影响。

  3、噪声与振动

  矿山的噪声与振动主要来自打眼的凿岩机,凿岩工配戴了隔音耳帽,不会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

  6.6.3结论

  该部分的评价共检查11项,其中合格的 7 项 ,不合格的4 项,合格率为63.6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的要求。

  6.7评价合格率

  通过对该项目的评价,各专项(安全条件除外)的合格率为:

  该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部符合要求,其他评价项目的合格率为87.6 %,符合投产验收的要求。

  7 对策措施与建议

  7.1 总图运输及工业场地

  7.1.1矿山运矿公路,参照交通部《厂矿道路设计规范》中的三级公路标准设计。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即便在条件困难时,也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建设:

  a. 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5.0m,并在适当距离内设置错车道。错车道应设置在有利地点,并使驾驶员能看到相邻两错车道间驶来的车辆。错车道路宽度不小于6.5m,有效长度不小于20m;

  b. 最大纵坡度9%。当连续纵坡度大于8%时,应在不大于150m长度处设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的坡度不大于3%,长度不小于80m;

  c. 弯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15m,特殊困难地段,平曲线半径不得小于12m;不允许急弯与陡坡重叠。当平曲线半径小于12m时,纵坡度不得大于4%;停车视距20m,会车视距40m。

  d. 车速不得超过20km/h;冬季雪后应及时清扫积雪,路面有冰雪冻结时,应停止车辆的运行。

  7.1.2破碎站卸矿平台要设计3~5%的反坡和坚固的阻车器,阻车器高度应不小于运矿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经技术检查合格,方准使用。

  7.1.3在矿区边界、矿山道路转弯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不应任意拆除或移动。

  7.1.4空压机等特种设备,要有该专业资质机构检测、检验的合格证,并取得安全保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空压机必须有压力表和安全阀,压力表、安全阀必须定期校准;空压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

  7.1.5露天矿破碎场、排土场等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污染源,应位于工业场地和居民区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7.1.6新建矿山企业的办公区、工业场地、生活区等地面建筑,应选在危崖、塌陷、洪水、泥石流、崩落区、尘毒、污风影响范围和爆破危险区之外。

  7. 2采矿方法

  本设计采用了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消除了高陡坡,实现了最终台阶高度10m、挖掘机或装载机装矿、汽车运输。为了避免在露天开采时发生事故,建议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7.2.1严格按设计要求,按自上而下的顺序分阶段回采,最终阶段高度10m、安全平台宽度3.0m、清扫平台宽度5m、最终边坡角不超过60°。

  7.2.2矿山必须建立、健全边坡安全管理和观测制度,发现潜在滑坡危险时,及时采取卸载或加固措施。

  7.2.3临近最终边坡作业,为保护边坡,采取控制爆破和减震措施。同时必须按照设计规定的宽度预留安全、清扫平台,保持阶段的坡面角,严禁超挖,局部发生坍塌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7.2.4采剥工作面严禁形成伞檐、根底和空洞。台阶、工作面应保持平整。各工作面水平台阶应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严禁从下部不分台阶掏采。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7.2.5边帮应定期进行安全稳定性检测,特别是在雨季和春融解冻季节,应设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坍塌和滑落征兆时,必须及时采取保安措施。

  7.2.6边坡浮石清除完毕之前,下方不应生产,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

  7.2.7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除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外,还应每5年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

  7. 3 装载、运输设备

  7.3.1特种设备如汽车、装载机等应建立设备档案,并向县、市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其操作工人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7.3.2矿山应建立健全凿岩机、汽车、装载机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7.3.3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7.3.4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时升降车斗。

  7.3.5车辆在矿区道路上宜中速行驶,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会车地段应减速通过;急弯转处严禁超车。

  7.3.6雾天或能见度较差时,应开亮车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不得小于30m。视距不足20m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得熄灭车前、车后的警示灯。

  7.3.7冰雪和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40m;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或拖挂其他车辆;必须拖挂其他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7.3.8装车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7.3.9禁止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能离开,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7.3.10拆卸车轮和轮胎充气之前,应先检查车轮压条和钢圈完好情况,如有缺损,应先放气后拆卸。在举升的车斗下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3.11运输车辆、穿孔凿岩设备、装载设备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其性能,如运输装载车辆的制动、转向、轮胎、各个部件的磨损状态及运转性能等是否正常,严禁使用带病设备。

  7. 4 爆破

  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7.4.1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7.4.2爆破作业必须实行定时爆破制度,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禁止在雷雨天、夜间、雾天进行爆破作业。

  7.4.3装药前不准将起爆器材与炸药混放在一起。

  7.4.4使用木质炮棍装药,禁止使用铁棍装药。

  7.4.5严禁在残眼上钻孔。

  7.4.6爆破前,应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道上设立岗哨和标志。在危险区内的人员和设备要提前撤离,在出入口必须设置岗哨,撤出所有人员。

  7.4.7爆破前,须同时发出音响、视觉信号,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使在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及时撤至安全地点。信号应分预告、爆破和解除警戒信号。

  7.4.8爆后应超过5分钟,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经检查确认爆破点安全后,当班爆破班长同意后方准作业人员进入爆区。

  7.4.9工作面遇有盲炮时,必须及时处理。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7.4.10露天采场必须设避炮掩体。避炮掩体设在爆破冲击波危险范围以外,结构坚固严密,通往掩体的道路不得有障碍物;且避炮掩体应位于炮烟的上风向,避免炮烟中毒。

  7.4.11禁止利用采掘设备及其他掩体代替避炮设施。

  7.4.12起爆药包的加工,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技术人员专门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7.4.13每次爆破所需材料需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炸药库领取,剩余的爆破材料均按规定退回。严禁乱放、乱扔、私存和转让他人。

  7.4.14相邻矿山之间爆破时应相互协调,统一指挥,统一警戒,统一爆破时间,以保证安全生产。

  7.4.15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7.4.16松软岩土爆破后,应在爆区设置明显标志,并对空穴、陷坑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塌陷危险后,方准恢复作业。

  7.4.17在高坡和陡坡上不宜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

  7.4.18露天浅孔爆破宜采用台阶法爆破,台阶形成前进行爆破应加大警戒范围。

  7.4.19深孔爆破应进行验孔

  7.4.20深孔爆破时技术人员在装药前应对第一排各钻孔的最小抵抗线进行测定,对形成反坡或有大裂隙的部位应考虑调整药量或间隔填塞。底盘抵抗线过大的部位,应进行清理,使其符合设计要求。

  7. 5 防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7.5.1进入采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7.5.2禁止在边帮和台阶底部休息和停留。

  7.5.3每个阶段结束后,均须及时清理平台上的疏松岩石、土及坡面上的浮石和伞檐。

  7.5.4各工作面水平台阶应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7.5.5安全清扫平台上的坍塌或滑落物应及时清扫。

  7.5.6露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并应有安全标志。上、下台阶之间,可设带扶手的梯子、台阶(踏步)作人行通道。

  7.5.7严禁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或高、陡坡处冒险作业。必须在高度超过基准面2m或坡度超过30°的坡面上作业时,要系好安全绳(带),安全绳(带)要拴系牢固,禁止两人或多人同用一条安全绳。

  7.5.8高处作业时,不应抛掷物件,不应上下垂直方向双层作业。

  7.5.9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时,不应在露天进行起重和高处作业。

  7. 6 防排水

  7.6.1露天采场上部应设截水沟,防止大气降水冲刷边坡,同时露天采场附近容易积水的地方修筑泄水沟。

  7.6.2在运输公路靠山的一侧挖排水沟,防止雨季雨水冲坏公路。

  7. 7 电气设备

  该采石厂虽不使用电气设备,但其破碎加工系统均使用电气设备,建议采取下列措施:

  7.7.1矿山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70和DL408的要求。

  7.7.2电气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7.7.3电气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7.7.4在输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7.7.5电气设备可能被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7.7.6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7.7.7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7.7.8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和检修输电网路时,应共同制定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7.7.9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不应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7.7.10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应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

  7.7.11熔断器、熔丝、熔片、热继电器等保险装置,使用前应进行核对,不应任意更换或代用。

  7.7.12采场的每台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应有工作牌。

  7.7.13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7.7.14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

  7.7.15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架空线路的设计、敷设应符合GB50061的规定。

  7.7.16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防雷系统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7.7.17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窗户应有金属网栅,四周应有围墙或栅栏,并应有通往变电所的道路。

  7.7.18停电作业时,应进行验电、挂接地线、加锁和挂警示牌,并将工作牌交给作业人员。

  7.7.19送电时,工作票应经矿山调度签字,并用录音电话与调度联系。作业人员交还工作牌后,方可送电。

  7.7.20露天矿照明使用电压,应为220V。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应不高于36V。在金属容器和潮湿地点作业,安全电压不超过12V。

  7.7.21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框架或外壳、电缆和金属包皮、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护接地。

  7.7.22 1KV以下的中性线接地电网,应采用接零系统。架空线的终端,宜重复接地,无分支的线路,每隔1~2km接地一次。

  7.7.23向低压移动设备供电的变压器,其中性点宜采用非直接接地方式,向固定式设备供电的变压器,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7.7.24与变压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电力网相连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应设保护接地,并应在变压器低压侧各回路设置能自动断开电源的漏电保护装置。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宜采用保护线与中性线分开系统(TN-S)或保护线与中性线部分分开系统(TN-C-S)。

  7. 8 消防

  7.8.1矿山各建、构筑物及储油间、汽车停放区、办公生活区等,必须按国家发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和当地消防机关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7.8.2矿山企业应规定专门的火灾信号,并应做到发生火灾时,能通知作业地点的所有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安装在人员集中地点的信号,应声光兼备。

  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报告调度室组织灭火,并迅速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灭初期火灾。

  7.8.3重要采掘设备,应配备灭火器材。设备加注燃油时,不应吸烟或采用明火照明。不应在采掘设备上存放汽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不应用汽油擦洗设备。

  易燃易爆器材,不应放在电缆接头、轨道接头或接地极附近。

  废弃的油、棉纱、布头、纸和油毡等易燃品,应妥善管理。

  7.8.4应设置矿山高位水池兼有消防用水量。

  7.8.5储油间、汽车停放区域内及附近严禁吸烟和明火等。

  7.9 机构设置

  7.9.1企业应设安全生产技术科。设科长1人,专职安全工作人员1名,每个班组设兼职安全员1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

  7.9.2专兼职安全人员要能胜任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国家有关法令、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调查研究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必要时有权暂停作业,并立即报告主要行政领导;参加设计审批和工程验收;制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督促和协助分析、处理事故。

  7.10 安全生产管理

  7.10.1矿山应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a、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b、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c、中层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d、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e、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f、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的专项安全生产责任。

  7.10.2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矿山还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生产工序和工作岗位的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7.11 安全教育与培训

  矿山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

  7.11.1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h的在职安全教育。

  7.11.2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0h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7.11.3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

  7.11.4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7.11.5凡已取得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人员,若继续从事原岗位的工作,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应进行一次再培训。离开本职工作六个月以内的人员重新从事原工作的应进行再培训,离开本职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应重新进行培训。

  7.12 其他(含职业危害)

  7.12.1露天开采应优先采用湿式作业。产尘点和产尘设备,应采取综合防尘技术措施。

  7.12.2因遇大雾、炮烟、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或因暴风雨、雪或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威胁人身安全时,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

  7.12.3应结合生活供水管设计地面消防水管系统,水池容积和管道规格应考虑两者的需要。

  7.12.4合理的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采用先进的(噪声小)设备,消除或削弱噪声与震动对人身的危害。达不到噪声标准的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

  7.12.5本矿山不设专业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但矿山要设兼职救护队和消防队,定期进行演练,并对职工进行自救、互救训练,不断修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12.6矿山企业应根据气候特点,采取防暑降温或防冻避寒措施。

  7.12.7作业地点附近,应设饮水站。

  7.12.8对新入矿工人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触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 评价结论

  本报告主要从矿山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分析着手,根据该建设项目的《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提供的生产工艺过程,使用和产出

  的物质、主要设备和操作条件等,研究其系统中固有的危险及有害因素,应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对系统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得出如下评价结论:

  8.1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本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为:

  边坡坍塌、滑坡、爆破、高处坠落、水害、火灾、触电、粉尘、噪声、其它等。

  8.2 本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定量、定性安全评价,通过重大危险源辩识及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该矿山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采场边坡坍塌、边坡滑坡、爆破作业等。

  8.3重要安全对策措施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矿山应重点落实采场边坡坍塌、边坡滑坡、爆破作业等生产事故的预防对策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防治采场边坡坍塌、边坡滑坡

  (2)防治爆破作业事故措施

  (3)防治触电及机械伤害和防治高处坠落措施

  (4)防治火灾和水害的措施

  (5)粉尘防治与噪声治理措施

  (6)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8.4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1)厂址及总平面布置的安全性

  矿山工业场地位置设在采场南部,西南距付家沟村庄1.2km,东南距张尔庄村庄1.6km,交通便利,无历史文物古迹,远离居民区,符合当地工业布局总体规划。因此,矿山工业场地的位置选址基本符合规定。

  (2)工艺及设备的  采矿方法,选用山坡型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采矿法,工作面斜交矿体走向推进,符合《金属非金属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生产工艺、设备能够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

  通过以上安全验收评价,得出以下结论:该矿山的厂址选址基本符合规定,采矿方法,采矿工艺,设备配置能够适应安全生产需要,通过现场评价,该采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均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9号令的规定要求,其他项目的合格率为87.6%。综合评价结论为:该建设项目达到了竣工验收条件的要求。

  该矿山只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开采,对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把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即可控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更多资料请点击: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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