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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防用品讲座: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体系建设

  •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10日
  • 作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 邬燕云
  •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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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防护装备,以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以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为目的,并且直接与人体接触的装备或者用品。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我国每年工矿商贸企业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几万起,死亡1万多人。除此之外,职业危害的情况十分严重。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 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2005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港澳台地区)各类职业病报告1万2 212例,其中尘肺病例报告9 173例,死亡966例;各类急性职业中毒326起,613例,死亡28例。截至2005年,全国累计尘肺病例60万7 570例。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每年造成的直接损失达上百亿元。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职业危害,除了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和设施、加强现场管理,强化监督执法外,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提高个体防护装备水平,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也是一条重要措施。

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现状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现状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个体防护装备方面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个体防护标准有2种形式:一是专门制定的防护标准,另一种是在产品标准或者其他标准中列出有关防护的要求和指标。从标准的内容上讲,个体防护标准主要有:防护基础标准、防护方法标准、防护产品标准。据初步统计,截至2004年,我国已经制定个体防护方面的国家标准45个,其中9个标准正在修订,还有27个国家标准正在新制定过程中。在这72个标准中,强制性标准36个。强制性标准主要涉及安全帽、安全网、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鞋、呼吸器等产品通用技术标准和专门产品类标准。另外,原劳动部、原煤炭部还制定了30多个有关个体防护方面的行业标准。从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涵盖范围来看,包括:头部防护、呼吸防护、眼面部防护、躯干防护、足部防护、手部防护、防坠落等。头部防护标准有:安全帽、安全帽试验方法等;呼吸防护标准有:矿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等;眼面部防护标准有:焊接眼面防护具、焊接护目镜和面罩非光学测试方法等;躯干防护标准有:阻燃防护服、X射线防护服、焊接防护服等;足部防护标准有: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低压绝缘布面胶鞋等;手部防护标准有:劳动保护手套通用技术条件、浸塑手套、劳动护肤剂通用技术条件等;防坠落标准有: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带检验方法等。

最近几年,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在个体防护装备方面颁布了许多新的标准。另外,德国、欧盟等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也逐步向ISO标准靠拢,ISO标准成为比较通用的标准。目前,在个体防护装备方面,我国主要引用或者转化的国外标准也是ISO标准。初步统计的ISO标准如下:

1. 头部防护

ISO 3873:1977 工业用安全帽

2. 眼面部防护

ISO 4007:1977 个人用护目镜 词汇 两种语言版

ISO 4849:1981 个人用护目镜 技术要求

ISO 4850:1979 焊接和相关工艺的专用护目镜滤光镜应用和透射率的要求

ISO 4851:1979 个人用护目镜 紫外线滤光镜应用和透射率的要求

ISO 4852:1978 个人用护目镜 红外线滤光镜应用和透射率的要求

ISO 4854:1981 个人用护目镜 光学性试验方法

ISO 4855:1981 个人用护目镜 非光学性试验方法

ISO 4856:1982 个人用护目镜 目镜和护目镜技术要求简表

ISO 6161:1981 个人用护目镜 防激光辐射的滤光镜和护目镜

3. 足部防护

ISO 2023:1994 橡胶鞋 工业硫化橡胶衬里鞋 规范

ISO 2251:1991 有衬里的抗静电橡胶靴 规范

ISO 17249:2004防链锯切割的安全鞋

ISO 20344:2004 个体防护装备 鞋的测试方法

ISO 20345:2004 个体防护装备 安全鞋

ISO 20346:2004 个体防护装备 防护鞋

ISO 20347:2004 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鞋

ISO 20344 cor.1:2005 个体防护装备 鞋的测试方法勘误表

ISO 20345 cor.1:2005 个体防护装备 安全鞋 勘误表

ISO 20346 cor.1:2005 个体防护装备 防护鞋 勘误表

ISO 20347 cor.1:2005 个体防护装备 职业鞋 勘误表

4. 躯干防护

ISO 2801:1998 阻热和隔热服 防护服的选择、保存和使用的常用方法

ISO 6529:2001 防护服 对化学品的防护 防液态和气态化学制品的抗渗透性的测试

ISO 6530:2005 防护服 对液态化学品的防护材料抗渗透性的测试

ISO 6942:2002 防护服 阻热和隔热材料和材料部件受到辐射热源时的热性能评定

ISO 8194: 1987 辐射防护 辐射污染防护服设计、选择、检验和使用

ISO 9150:1988 防护服 防熔融金属飞溅物性能测试

ISO 9151:1995 阻燃隔热防护服 有源条件下热传导性的测试法

ISO 9185:1990 防护服 材料抗金属溶液穿透性的评定

ISO 11393-1:1998 手持式链锯使用者用防护服 第1部分:抗链锯切割试验用由飞轮驱动的试验设备

ISO 11393-2:1999 手持式链锯使用者用防护服 第2部分:护腿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11393-3:1999 手持式链锯使用者用防护服 第3部分:鞋靴的试验方法

ISO 11393-4:2003 手持式链锯使用者用防护服 第4部分:防护手套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

ISO 11393-5:2001 手持式链锯使用者用防护服 第5部分:防护绑腿的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

ISO 11612:1998 阻燃和隔热服 隔热防护服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11613:1999 消防员防护服 性能要求和实验室试验方法

ISO 12127:1996 阻燃和防火服 防护服或其材料对接触热传递的测定

ISO 13688:1998 防护服 一般要求

ISO 13982-1:2004 防护服 防固态颗粒物 第1部分:防空气传播的固态颗粒物全身防化服的性能要求

ISO 13982-2:2004 防护服 防固态颗粒物 第2部分:确定防护服内泄漏的气溶胶微粒的试验方法

ISO 13994:1998 防液体化学制品防护服 防护服材料在压力下防液体渗透阻力测定

ISO 13995:2000 防护服 机械性能 材料抗动态撕裂和刺穿性能的测定

ISO 13996:1999 防护服 机械性能 抗刺穿性能的测定

ISO 13997:1999 防护服 机械性能 抗尖锐物切割性能的测定

ISO 13998:2003 防护服 防止刀切割和刺穿的围裙、裤子和背心

ISO 13999-1:1999 防护服 防止刀切伤和割伤的手套和手臂护套 第1部分:连指手套和手臂护套

ISO 13999-2:2003 防护服 防止刀切伤和割伤的手套和手臂护套 第2部分:非连指手套和手臂护套

ISO 13999-3:2002 防护服 防止刀切伤和割伤的手套和手臂护套 第3部分:编织物、皮革和其他编织材料的冲击切割试验

ISO 14460:1999 赛车手防护服 对热和火焰的防护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ISO 14460 AMD-1:2002 修改件1:改进的弯曲试验

ISO 14877:2002 用粒状磨料进行喷砂操作用防护服

15025:2000 防护服 隔热和阻燃 阻燃性能试验方法

ISO 15383:2001 消防员防护手套 实验室测试方法和性能要求

ISO 15384:2003 消防服 野外消防服的实验室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

ISO 15538:2001 消防服 有反射性外表面的防护服装的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

ISO 16603:2004 防止与血液和体液接触的防护服 确定防护服对血液和体液的抗渗透性合成血液测试法

ISO 16604:2004 防止与血液和体液接触的防护服 确定防护服材料对血液病原体的抗渗透性 使用Phi-X 174抗菌素测试法

ISO 17491:2002 防护服 对气态和液态化学品的防护防护服耐气体和液体穿透性的测定

ISO 17492:2003 阻燃隔热防护服 确定在火焰和辐射热暴露下的热传递

ISO 17492:2004 技术勘误单

ISO 17493:2000 耐热服装和装备 用热空气循环炉做对流耐热试验方法

ISO 22608: 2004 防护服 液态化学剂的防护 防护服材料对液态农药制剂的排斥、抑制和渗透性测量

ISO 22609:2004 传染试剂防护服 医疗面罩 防止人造血渗透的试验方法(固定容积,水平喷射)

ISO 22612:2005 传染性试剂防护服 防干态细菌穿透的试验方法

ISO/TR 11610:2004 防护服 词汇

5. 防坠落

ISO 10333-1:2000 个体防坠落系统 第1部分:整体吊带

ISO 10333-1 AMD 1:2002 个体防坠落系统 第1部分:整体吊带修改件1

ISO 10333-2:2000 个体防坠落系统 第2部分:缓冲器

ISO 10333-3:2000 个体防坠落系统 第3部分:自控器

ISO 10333-4:2002 个体防坠落系统 第4部分:滑动型垂直滑道和安全带

ISO 10333-5:2001 个体防坠落系统 第5部分:可自行闭锁的接头

ISO 10333-6:2004 个体防坠落系统 第6部分:系统性能测试

ISO 14567:1999 防止从高处坠落的个体防护装备 单点固定设备

ISO 22846-1:2003 个体防坠落装备 绳口系统 第1部分:系统工作基本原理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设想

早在1988年,原全国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开展了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体系的研究。1990年,经原劳动部同意,在原全国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的基础上,上海市劳动保护研究所正式开展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体系的研究。经过几年的努力,提出了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体系建设的初步框架。在这个框架下,各劳动保护研究所和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制定出台了一批劳动保护方面的标准,如防振手套一般技术条件,防振鞋一般技术条件,防尘口罩、劳动防护雨衣等。由于机构的多次变化,劳动防护方面的标准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的快速发展,ISO有关标准的变化,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对个体防护装备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前的标准体系已不适应现在的需要。根据当前个体防护装备的生产和发展趋势,以及社会公众对个体防护装备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初步设想是:

1.层次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分为专业通用标准、门类通用标准和产品技术标准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专业通用标准,主要是规定个体防护装备方面共性的、最基础的标准,如个体防护装备的分类和术语、选用规划、试验方法等。第二层次是门类通用标准,主要规定头部防护、呼吸防护、眼面部防护等门类的通用标准,包括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等,如劳动保护手套通用技术条件、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第三层次是产品标准,分2种情况,一是对同类产品(主要防护功能相同产品的集合)规定通用技术条件;二是对某一种产品规定标准,如阻燃防护服。

2. 内容

个体防护装备方面的标准应当包括:头部防护、呼吸防护、眼面部防护、听力防护、躯干防护、手部防护、护肤品、足部防护、防坠落和其他类型防护10个门类。头部防护包括:安全帽及相关内容;呼吸防护包括:净气式呼吸器、隔绝式呼吸器、空气呼吸器、防尘呼吸器、自救器、口罩及相关内容;眼面部防护包括:各种职业眼镜、面部防护及相关内容;听力防护包括:各种耳塞及相关内容;躯干防护包括:焊接防护服、X射线防护服、化学防护服等各种职业用防护服及相关内容;手部防护包括:浸塑手套、防振手套及相关内容;护肤品包括:护肤剂、护肤洗涤剂及相关内容;足部防护包括:各种职业鞋、安全鞋及相关内容;防坠落包括:安全网、安全带及相关内容;其他类型防护包括:水上防护等特定场所的防护。

3.类型

个体防护装备方面的标准分为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等3种。基础标准主要对专业通用标准、门类通用标准中最基本的内容作出相应规定,如对有关术语、选用规则、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如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等。方法标准主要对门类通用标准中有关试验方法、检测方法等作出规定,如安全带检测方法、安全帽试验方法等。产品标准主要对同类产品或某一种产品作出相应规定。

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进程

1.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研究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意识的增强,政府对预防工伤事故、预防职业危害工作力度的加强,对个体防护装备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对个体防护装备的品种、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这不仅为个体防护装备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对个体防护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亟需开展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研究,从而使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2.个体防护装备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为了解决国家标准标龄过长、老化以及重复等问题,从2004年开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对国家标准进行了清理整顿。目前,这项工作已经结束,相关标准的整合修订、单独修订和制定计划,要求2008年以前必须完成。目前正在确定有关标准制定和修订单位,并将加强督促检查。各标准制定和修订单位要按照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使标准早日颁布实施。同时,加快原劳动部及有关行业标准的转化工作。

3.国际标准的转化

结合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的研究,根据我国目前个体防护装备生产、检测、检验的水平,加快ISO、EN(欧洲标准)、JIS(日本工业标准)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个体防护标准的转化工作,以提高我国个体防护装备的水平,实现我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体防护装备标准体系。

编辑 冯瑾

焊接眼面防护具

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杨文芬 陈倬为 邓保举

人的感觉器官中,眼睛是传递信息量最多的器官。一个人的视觉功能优劣,对维持正常生活和保持工作秩序至关重要,而且还影响人的心理。面部是人体裸露部位,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各种有害因素的伤害。职业性眼伤害约占整个工业伤害的5%,而眼部面积只占人体表面积的1/600。这就是说,相对其他人体器官,眼部更易受到职业性伤害。锻压、焊接、切割、激光等作业人员在劳动时,眼、面部会受到有害辐射线、强可见光、有害物质飞溅的碎屑或熔融物质的伤害,轻者引起角膜炎、电光性眼炎、出血、面部划伤、烫伤等,重者造成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生产中的眼面部伤害

眼、面部伤害因素很多,各种高温热源、射线、光辐射、电磁辐射、有害液体、气体、熔融金属等异物飞溅、爆炸等都是造成眼、面部伤害的直接因素。

1.异物性伤害

铸造、机器制造、建筑等是发生异物性眼外伤的主要行业,特别是在研磨金属、切割非金属或铸铁、手提电动工具和气动工具冲刷或修补金属铸件、切割或刮锅炉、粉碎石头或混凝土等作业时。沙粒或金属碎屑等异物进入眼内,大多数小颗粒可以被眼泪冲掉,但留在上眼睑内侧、嵌进角膜或巩膜表面的异物,如不及时清洗,可引起溃疡和感染。有的固体异物高速飞出(如旋转切削的金属碎片或打磨金属物体产生的碎屑),若击中眼球,可发生严重的眼球破裂或穿透性损伤。

2.化学性伤害

在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酸、碱液体,腐蚀性烟雾进入眼中或冲击到面部皮肤,可引起角膜或面部皮肤的烧伤。如在使用氢氧化钠、输送含危险液体或气体的管子、打开含有危险液体的筒或罐时压力过大、在金属淬火时有氧化物和亚硝酸钠飞溅时,都有可能造成眼、面部的化学性伤害。

3.非电离辐射伤害

非电离辐射包括可见光、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波长为200~400 μm范围内的紫外线对人体有不良影响,其中波长为250~315μm的红斑效应区对人体的危害最大。受过量紫外线伤害可引起结膜炎、角膜炎、畏光、疼痛、流泪等症状,造成急性电光眼炎。波长为780~2 500μm的红外线对人体有不良影响,其中780~1 400μm红外线影响较大,眼屈光体对780~500μm的红外线吸收率较高,因此眼睛最易受该区间红外线的伤害。过量红外线照射会造成眼花、远视和白内障等病症。波长为400~500μm的光及600~780μm的橙光和红光对眼睛的影响较大,可造成日蚀性网膜炎,产生永久性视觉障碍。

4.电离辐射伤害

电离辐射包括α粒子、β粒子、γ射线、X射线、热中子、慢中子、快中子、质子和电子等的辐射。电离辐射主要存在于原子能工业、核动力装置(如核电站、核潜艇)、核爆炸、高能物理试验、同位素诊治等场所。眼睛如受到核辐射伤害可导致严重后果。当剂量超过22Gy时,个别人会出现白内障,白内障发病率随总剂量的增大而升高。

5.微波和激光伤害

微波和激光属于电磁波非电离辐射。微波广泛应用于雷达、通讯、医疗、探测、军事、食品加工等领域。微波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由于热效应引起晶体浑浊,导致白内障发生。近年来,激光在工业、医疗、科研,特别是军事方面的应用发展很快。激光若投射到眼睛的视网膜上可引起灼伤,大于0.1μW的激光会引起眼球出血、蛋白凝固、溶化,造成永久失明。

焊接眼面防护具

这种眼面防护具可以防止高温产生的红外线、紫外线和强烈可见光对眼睛的伤害,主要用于从事各种焊接、切割、炉窑、玻璃熔炼等工种,经常受到强烈太阳光反射的滑雪运动员、海员、司机、交通指挥员等,从事红外线、紫外线作业环境的科研和医务人员也要使用此类眼护具。

1.种类

1)焊接辅助工眼镜

焊接护目镜由镜架、滤光片和保护片组成。滤光片内含铜、硫化镉等微量金属氧化物,紫外线透射率很低,适用于电弧焊接、切割、氩弧焊接作业。

2)炼钢镜(炉窑护目镜)

滤光片内含有钴、镍、氧化硼等,适用于冶炼炉、加热炉、高温炉窑等以红外线辐射为主的作业场所。

3)面罩护目镜

由滤光片和保护滤光片的无色玻璃片(或塑料片)组成,安装在面罩上,广泛用于各种焊接作业。

4)变色眼镜

滤光片是根据光色互换可逆反应的原理,用含有卤化银的化学玻璃制成,遇到紫外线或日光照射时颜色变暗,适用于雪光、日光较强的环境中,但对白炽灯,各种电焊、熔炼等光源的红外线及强紫外线的防护作用较差。

5)焊接面罩

由观察窗、滤光片、保护片和面罩等组成,有头戴式、手持式、半面罩式、全面罩式等多种形式,适用于有热辐射的焊接作业。

6)隔热面罩

常用的有带有金属网式和镀膜式隔热面罩,熔炼、炉窑和高温作业使用的较多。

7)安全帽式焊接面罩

有安全帽配面罩和安全帽前挂眼镜两种,用于建筑、造船等行业的焊接作业。

8)特殊型面罩

有送风式电焊面罩、供气式电焊面罩等,用于各种特殊环境的焊接作业和熔炼作业。

9)光控电焊面罩

这种产品是采用光电、机电和光磁等原理研制而成的。其结构由面罩主体和变光系统组成,其变光系统包括传感器、控制器、液晶光阀、滤光片。当电弧焊起弧时,产生强烈的弧光辐射,这一辐射光被光传感器采样,触发控制电路,控制电路输出工作电压加到液晶光阀上,液晶光阀在电场作用下,由透明状态变为不透明状态。此时紫外线透过率很低,通过液晶光阀的红外线部分被另一滤光片吸收。当弧光熄灭时,光感传感器再发出信号,控制电路不再输出工作电压,液晶光阀又恢复到透明状态。光控电焊面罩适用于所有电焊作业场所,有手持式和头戴式两种。

2.性能要求

焊接眼面防护具的性能应符合GBl4866-1993《眼面护具通用技术条件》及GB/T3609.1-1994《焊接眼面防护具》中规定的要求,技术要求包括材料、结构、规格、视野、滤光片和保护片的光学性能、非光学性能等,护目镜和面罩的具体要求见表1和表2。

炉窑护目镜的技术性能应符合LD66-1994标准中的规定,具体要求见表3。

3.选择和使用

1)选择佩戴合适的眼镜和面罩,以防止作业时晃动或脱落,影响防护效果。

2)眼镜架与脸部要吻合,避免侧面漏光。必要时应使用带有护眼罩的眼镜或防侧光型眼镜。

3)防止面罩、眼镜受潮,受压,以免变形损坏或漏光。

4)使用面罩护目镜作业时,累计最少8h更换1次新的保护片,以保护操作者的视力。防护眼镜的滤光片受到飞溅物损伤出现疵点时,要及时更换。

5)使用较大遮光号的滤光片时,可以用2片遮光号较小的滤光片组合使用,其效果相同。组合遮光号可依据下面的公式计算:N=(n1+n2)-1式中:N 为组合遮光号;n1、n2 分别为两个组合滤光片各自的遮光号。

6)护片和滤光片组合使用时,镜片的屈光度必须相同。

7)护目镜应个人专用,以免传染眼病。

8)光控电焊面罩在出现闪动或变暗时,应更换电池。

9)使用光控电焊面罩时应防止重压、重摔,防止坚硬的物体摩擦镜片和面罩; 使用送风式、带有防毒、防尘口罩的焊接面罩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养和使用。

编辑 冯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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