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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煤炭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的思考

职业安全健康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是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方针。在实施职业安全健康战略中,煤炭企业在这一领域中面临的任务和挑战极为艰巨。由于煤炭企业的作业特点所致,职工大多工作在井下,易受煤尘和其它事故的损害,是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人的生命健康,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从这一高度出发,正确认识职业安全健康,有效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作业规程》,确保职工的职业安全,对于促进煤炭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其重要性在于:

(1)提高煤炭企业职工安全健康水平,是落实以人为本方针、关爱职工生命健康的重要体现。职业安全健康的实质,主要是指降低或杜绝各种职业病的发生。对矿山而言,就是降低或减少在煤炭生产中煤矽肺病的发生率。煤炭职工的作业环境十分恶劣,在生产过程中,不仅面临着生命的挑战,也面临着粉尘这一职业病的威胁。随着煤炭开采技术和保护措施的提高,在煤炭矽肺病的防护治理上,尽管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一些矿山,特别是一些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由于不注重安全投入,仍然存在着较高的发病率,不仅对劳动者个人带来了巨大痛苦,也给劳动者的亲人带来了深深的不幸。因此,搞好煤炭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是关爱职工、关注生命的直接体现。

(2)提高煤炭企业安全健康水平,是提高企业效益、减少医疗康复支出的有力措施。职业危害对劳动者健康造成的损害以及由此支付的各种医疗费用是极为昂贵的。它不仅使劳动者过早地失去了劳动能力,减少了企业的劳动力,而且,高昂的诊治和康复费用,也对劳动者家庭、企业和国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截止2002年,全国有尘肺病人558 624人,其中,已死亡133 226人,现患病人为425 398人,还有60多万疑似尘肺人员。并且新发尘肺病人以每年1.5~2万例的速度在增长。在煤矿,每年需为现患矽肺职工支付较高的诊治费用和护理费用,每年职业病的损失近百亿元。一方面,使患病职工不堪重负,另一方面,也对所在企业带来了较大负担。

(3)提高煤炭企业安全健康水平,是塑造矿山良好形象,提高企业凝聚力的有效途径。煤炭企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部门。“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是煤矿职工对自身职业的形象比喻。工作在千尺井下的矿工,不仅要时时防范瓦斯、水、火等各种事故的威胁,还长期接触高浓度的作业环境,对职工的社会地位带来了负面影响。在人们愈加重视生命健康的今天,受煤矿职业特点的影响,大多数煤炭企业招工难、找对象难,即便在我国存在着较高失业率的情况下,不论是青年还是下岗职工,宁可失业在家,也不愿到矿山工作,井下工人的主体大多为农民工和外来打工者,造成煤矿职工队伍素质低,对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不良后果。在我市,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宁嫁倒骑驴,不嫁矿务局”,就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

(4)提高煤炭企业安全健康水平,是实现同国际世贸组织对接的突出问题。我国的安全生产现状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问题成为世界人权大会和一些国际组织攻击中国忽视人权的借口之一。国外一些友好人士也对中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表示关心和忧虑。一位劳工组织官员曾指出:“中国已成为政治、经济大国,但不应成为工业事故的大国”。我国与世界先进国家差距,主要表现在法规体系不健全、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健康基础应用技术落后等方面。从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上,都要求我们更加强调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加快推行与国际接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在深刻总结我国经济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正反两方面的基础上确立的重大指导思想,对于加快我国社会的文明发展进程意义极其深远。生命健康权是我国《宪法》中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它既反映了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与水平,也标志着文明进步的程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容。煤炭企业作为职业安全健康的重要部门,必须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摆正生产效益和职工安全健康的关系,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把生产中的安全与职工的人身安全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到企业的现实工作当中去。在职业安全健康上,同过去相比,尽管煤炭企业的发病率比以往显著减少,但也存在着国有矿井盲目乐观重视不够,地方、乡镇和个体煤矿投入不足、违章严重的突出问题,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员工安全健康的重视程度,反映着一个领导者的法治意识、道德水准和从政观念,体现着执政为民的重要思想。因此,对职工安全健康的关心重视程度,是企业领导者现代理念的重要标志。对煤炭企业的领导干部来说,在工作中,一方面,要克服只重经济效益、轻视职工健康的认识误区,把一切为了人和关心人作为企业领导工作的首要内容,把安全健康工作摆到领导的重要位置上,扎扎实实地把党在企业中的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措施和要求贯彻好、实施好;另一方面,要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工作落实。从煤炭企业职工安全健康的实际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强调不够、突出不够,尚没有引起各级领导和职工群众的广泛重视。这就要求我们要从职业安全健康与安全生产以至于经济效益的良性关系上来认识和把握这项工作,强化相关法律的宣传,强化职工的自保意识,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健康在企业中的地位,做到专项部署,突出强调,严格检查,防止可有可无。

第二,深化教育、形成氛围。煤炭企业安全健康工作,事关职工健康、生产安全和企业形象,是一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真正得到重视,抓出成效,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使企业的各个层面形成共识,变为企业的重要原则和行为规范,领导重视,职工自爱,形成氛围。因此,在思想共识上,要着力打牢3个基础:①以人为本的基础。企业的各级干部,必须把珍爱职工的职业健康作为重要的从政理念,把关爱井下矿工的健康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做到精心安排,舍得投入,严格检查,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②求真务实的工作基础。企业必须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煤炭职业安全的特点,纳入到企业的安全生产这一系统工程中来考虑,做到逐条研究,逐条落实。要深入总结,掌握实际,与企业其它重要工作一道,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做到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③形成人人重视的思想基础。要把职业安全健康作为企业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职工群众中,普及法律,特别要针对煤炭企业的有毒、有害和接尘工种,开展形式各异的教育培训,增强领导的主动意识和群众的自保意识。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集中声势、集中内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推进各种教育活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第三,严细实真,完善机制。职业安全健康,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涉及到这一群体的健康与幸福。《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了七章79条的法律规范,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依据这一法律要求,在煤炭企业,对矿工的职业病防范和管理,应着力加强以下几项工作:①健全组织机构。从局到矿,要层层建立劳动卫生职业管理机构,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以达到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②健全基础档案。必须严肃执行职业危害的健康检查制度,对接尘工人和在有毒、有害环境下的作业工人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建立起各种原始档案,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便于总结规律,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工作。③健全工作制度。做好煤矿井下安全健康以及地面有毒有害工种的职业危害防范工作,关键在于对工人的作业地点进行准确地监测和监督,严格落实作业规程。因此,必须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严格有力的管理制度。在这方面,我局实行了每月5号的监测报表制度,局每月一次、矿每周一次的检查制度,各种职业病患者的永久档案制度,每年的职业危害预测评价制度,企事业场所急救工作制度。实践证明,只有把这些制度制定好、实行好,才能把职工的安全健康工作落到实处,常抓不懈,得到保证。④健全责任追究。对各级组织和责任人员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责任,该法第六章对因工作失职和工作不力造成的法律后果作了严肃规定,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职工安全健康工作中,必须坚持执法必严的方针,对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导致的各种不良后果,必须依照法律予以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各级领导者克服侥幸心理,主动抓、抓主动,把职工的安全健康真正重视起来,维护实现好职工的生命健康权。

总之,职业安全健康关系到职工的个人健康和家庭幸福,反映着社会的进步,是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标志。煤炭企业各级领导,应当切实提高认识,更加自觉地做好这项工作,把煤炭企业的职工安全健康工作提高一个新水平、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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