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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五讲事故应急救援

  第一节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二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第三节 应急预案的演练

  大纲要求:

  第一节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了解事故应急救援的任务与特点;

  二、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应急救援的要求;

  三、掌握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过程(四个层次:预防、准备、响应、恢复)。

  第二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一、了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作用和层次;

  二、掌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文件体系;

  三、掌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核心要素及其内容要求;

  四、熟悉策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考虑的因素;

  五、熟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过程。

  第三节 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了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要求;

  二、熟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类型、任务及实施过程;

  三、了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效果的评审方法及内容。

  第一节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特别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化学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监测等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并总结救援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应急工作涉及技术事故、自然灾害(引发)、城市生命线、重大工程、公共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和人为突发事件等多个公共安全领域,构成一个复杂巨系统,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复杂性和后果、影响易猝变、激化、放大的特点。

  1.不确定性和突发性

  不确定性和突发性是各类公共安全事故、灾害与事件的共同特征,大部分事故都是突然爆发,爆发前基本没有明显征兆,而且一旦发生,发展蔓延迅速,甚至失控。因此,要求应急行动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在事故的第一现场作出有效反应,在事故产生重大灾难后果之前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护、救助、疏散和控制事态等措施。 为保证迅速对事故作出有效的初始响应,并及时控制住事态,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强调地方的应急准备工作,包括建立全天候的昼夜值班制度,确保报警、指挥通信系统始终保持完好状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种应急救援的装备、技术器材、有关物资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制定科学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

  2.应急活动的复杂性

  应急活动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事故、灾害或事件影响因素与演变规律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的多变性;众多来自不同部门参与应急救援活动的单位,在信息沟通、行动协调与指挥、授权与职责、通信等方面的有效组织和管理,以及应急响应过程中公众的反应、恐慌心理、公众过急等突发行为的复杂性等。这些复杂因素的影响,给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应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各种复杂的情况作出足够的估计,制定随时应对各柙复杂变化的相应方案。 应急活动的复杂性另一个重要特点是现场处置措施的复杂性。重大事故的处置措施往往涉及较强的专业技术支持,包括易燃、有毒危险物质、复杂危险工艺以及矿山井下事故处置等,对每一行动方案、监测以及应急人员防护等都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支持下进行决策。因此,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化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重大事故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专业检测力量和专业应急技术与信息支持等的建设。

  3.后果、影响易猝变、激化和放大

  公共安全事故、灾害与事件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后果一般比较严重,能造成广泛的公众影响,应急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改变事故、灾害与事件的性质,使平稳、有序、和平状态向动态、混乱和冲突方面发展,引起事故、灾害与事件波及范围扩展,卷人人群数量增加和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后果加大,猝变、激化与放大造成的失控状态,不但迫使应急呼应升级,甚至可导致社会性危机出现,使公众立即陷入巨大的动荡与恐慌之中。因此,重大事故 (件)的处置必须坚决果断,而且越早越好,防止事态扩大。

  因此,为尽可能降低重大事故的后果及影响,减少重大事故所导致的损失,要求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所谓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能迅速准确地传递事故信息,迅速地调集所需的大规模应急力量和设备、物资等资源,迅速地建立起统一指挥与协调系统,开展救援活动。所谓准确,要求有相应的应急决策机制,能基于事故的规模、性质、特点、现场环境等信息,正确地预测事故的发展趋势,准确地对救援行动和战术进行决策。所谓有效,主要指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它取决于应急准备的充分性与否,包括应急队伍的建设与训练、应急设备(施)、物资的配备与维护、预案的制定与落实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机制等。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对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等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五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006 年。1 月8 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预案中规定,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 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公共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 I 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4 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布后,国务院又相继发布了《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共9 个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其中,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适用于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以及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等。

  2006 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并经国务院审查同意印发了《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审查同意印发了《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这6 项部门预案的编制印发,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

  2007 年 8 月 30 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以主席令(第六十九号)的形式颁布,自2007 年11 月1 日起施行。该法明确规定了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中,政府、单位及个人的权力与义务。

  三、事故应急管理的过程

  尽管重大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4 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阶段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而且每一阶段又是构筑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之上,因而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的相互关联,构成了重大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一)预防

  在应急管理中预防有两层含义,一是事故的预防工作,即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尽可能地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本质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前提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缓事故的影响或后果的严重程度,如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工厂选址的安全规划、减少危险物品的存量、设置防护墙以及开展公众教育等。从长远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二)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管理过程中一个极其关键的过程。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所做的各种准备,包括应急体系的建立、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施)与物资的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应急力量的衔接等,其目标是保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能力。

  (三)响应

  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急救与医疗、消防和工程抢险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求援等。其目标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复

  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应使事故影响区域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要求立即进行的恢复工作包括事故损失评估、原因调查、清理废墟等。在短期恢复工作中,应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包括厂区重建和受影响区域的重新规划和发展。在长期恢复工作中,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进一步的预防工作和减灾行动。

  四、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一)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基本构成

  由于潜在的重大事故风险多种多样,所以相应每一类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措施可能千差万别,但其基本应急模式是一致的。构建应急救援体系,应贯彻顶层设计和系统论的思想,以事件为中心,以功能为基础,分析和明确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需求,在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资源统筹安排的基础上,科学地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应急救援体系,保障各级应急救援体系的统一和协调。 一个完整的应急体系应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系统4 部分构成。

  1.组织体制

  应急救援体系组织体制建设中的管理机构是指维持应急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功能部门包括与应急活动有关的各类组织机构,如消防、医疗机构等;应急指挥是在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应急救援活动场外与场内指挥系统;而救援队伍则由专业和志愿人员组成。

  2.运作机制

  应急救援活动一般划分为应急准备、初级反应、扩大应急和应急恢复4 个阶段,应急机制与这四阶段的应急活动密切相关。应急运作机制主要由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和公众动员这4 个基本机制组成。 统一指挥是应急活动的最基本原则。应急指挥一般可分为集中指挥与现场指挥,或场外指 挥与场内指挥等。无论采用哪一种指挥系统,都必须实行统一指挥的模式,无论应急救援活动涉及单位的行政级别高低和隶属关系不同,但都必须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行动,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统一号令,步调一致。 分级响应是指在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程中实行的分级响应的机制。扩大或提高应急级别的主要依据是事故灾难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是“升级”的最基本条件。扩大应急救援主要是提高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等。 属地为主强调“第一反应”的思想和以现场应急、现场指挥为主的原则。 公众动员机制是应急机制的基础,也是整个应急体系的基础。

  3.法制基础

  法制建设是应急体系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各项应急活动的依据,与应急有关的法规可分为4 个层次:由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如紧急状态法、公民知情权法和紧急动员法等;由政府颁布的规章,如应急救援管理条例等;包括预案在内的以政府令形式颁布的政府法令、规定等;与应急救援活动直接有关的标准或管理办法等。

  4.保障系统

  列于应急保障系统第一位的是信息与通讯系统,构筑集中管理的信息通讯平台是应急体系最重要的基础建设。应急信息通讯系统要保证所有预警、报警、警报、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以及信息资源共享;物资与装备不但要保证有足够的资源,而且还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人力资源保障包括专业队伍的加强、志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应急财务保障应建立专项应急科目,如应急基金等,以保障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反应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机制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对不同的响应级别,相应地明确事故的通报范围、应急中心的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应急总指挥的职位等。典型的响应级别通常可分为3 级:

  1.一级紧急情况

  必须利用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的紧急情况,或者需要各个部门同外部机构联合处理的各种紧急情况,通常要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在该级别中,做出主要决定的职责通常是紧急事务管理部门。现场指挥部可在现场做出保护生命和财产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需的各种决定。解决整个紧急事件的决定,应该由紧急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2.二级紧急情况

  需要两个或更多个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该事故的救援需要有关部门的协作,并且提供人员、设备或其他资源。该级响应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来统一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

  3.三级紧急情况

  能被一个部门正常可利用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正常可利用的资源指在该部门权力范围内通常可以利用的应急资源,包括人力和物力等。必要时,该部门可以建立一个现场指挥部,所需的后勤支持、人员或其他资源增援由本部门负责解决。

  (三)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

  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2.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

  3.救援行动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中心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4.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5.应急结束

  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事故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四)现场指挥系统的组织结构

  重大事故的现场情况往往十分复杂,且汇集了各方面的应急力量与大量的资源,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指挥和管理成为重大事故应急工作所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

  应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① 太多的人员向事故指挥官汇报;

  ② 应急响应的组织结构各异,机构间缺乏协调机制,且术语不同;

  ③ 缺乏可靠的事故相关信息和决策机制,应急救援的整体目标不清或不明;

  ④ 通讯不兼容或不畅;

  ⑤授权不清或机构对自身现场的任务、目标不清。

  对事故势态的管理方式决定了整个应急行动的效率。为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必须对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实施统一的指挥和管理,即建立事故指挥系统 (ICS),形成清晰的指挥链,以便及时地获取事故信息、分析和评估势态,确定救援的优先目标,决定如何实施快速、有效的救援行动和保护生命的安全措施,指挥和协调各方应急力量的行动,高效地利用可获取的资源,确保应急决策的正确性和应急行动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现场应急指挥系统的结构应当在紧急事件发生前就已建立,预先对指挥结构达成一致意见,将有助于保证应急各方明确各自的职责,并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更好地履行职责。现场指挥系统模块化的结构由指挥、行动、策划、后勤以及资金/行政5 个核心应急响应职能组成。

  1.事故指挥官

  事故指挥官负责现场应急响应所有方面的工作,包括确定事故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 批准实施书面或口头的事故行动计划,高效地调配现场资源,落实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管理现场所有的应急行动。事故指挥官可将应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信息收集与发布以及与应急各方的通讯联络分别指定相应的负责人,如信息负责人、联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负责人直接向事故指挥官汇报。其中,信息负责人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包括事故原因、大小、当前的形势、使用的资源和其他综合事务,并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指挥部及其他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联络负责人负责与有关支持和协作机构联络,包括到达现场的上级领导、地方政府领导等;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可能遭受的危险或不安全情况提供及时、完善、详细、准确的危险预测和评估,制定并向事故指挥官建议确保人员安全和健康的措施,从安全方面审查事故行动计划,制定现场安全计划等。

  2.行动部

  行动部负责所有主要的应急行动,包括消防与抢险、人员搜救、医疗救治、疏散与安置等。所有的战术行动都依据事故行动计划来完成。

  3.策划部

  策划部负责收集、评价、分析及发布事故相关的战术信息,准备和起草事故行动计划,并对有关的信息进行归档。

  4.后勤部

  后勤部负责为事故的应急响应提供设备、设施、物资、人员、运输、服务等。

  5.资金/行政部

  资金/行政部负责跟踪事故的所有费用并进行评估,承担其他职能未涉及的管理职责。

  事故现场指挥系统的模块化结构的一个最大优点是允许根据现场的行动规模,灵活启用指挥系统相应的部分结构,因为很多的事故可能并不需要启动策划、后勤或资金/行政模块。需要注意的是,对没有启用的模块,其相应的职能由现场指挥官承担,除非明确指定给某一负责人。当事故规模进一步扩大,响应行动涉及到跨部门、跨地区或上级救援机构加入时则可能需要开展联合指挥,即由各有关主要部门代表成立联合指挥部,该模块化的现场系统则可以很方便地扩展为联合指挥系统。

  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谁负责做什么、何时做,以及相应的策略和资源准备等。它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预先做出的详细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

  1.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

  (1)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是无据可依、无章可循,尤其是培训和演习工作的开展。

  (2)制定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事故应急预案成为各类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基本应急预案,可保证应急预案足够灵活,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危害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措施、进行专项应急准备和演习。

  (4)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上级应急部门的协调。

  (5)有利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2.策划应急预案时应考虑的因素

  2006 年9 月20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并于2006 年11 月1 日实施,该导则明确了应急预案应包含的内容和编制要求,为应急预案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依据。根据有关法规及该导则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时应进行合理策划,做到重点突出,反映主要的重大事故风险,并避免预案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策划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时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重大危险普查的结果,包括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种类及分布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等。

  (2)本地区的地质、气象、水文等不利的自然条件(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及其影响。

  (3)本地区以及国家和上级机构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情况。

  (4)本地区以往灾难事故的发生情况。

  (5)功能区布置及相互影响情况。

  (6)周边重大危险可能带来的影响。

  (7)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层次

  基于可能面临多种类型的突发重大事故或灾害,为保证各种类型预案之间的整体协调性和层次,并实现共性与个性、通用性与特殊性的结合,对应急预案合理地划分分层次,是将各种类型应急预案有机组合在一起的有效方法。

  应急预案可分为3 个层次:

  (一)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相当于总体预案,从总体上阐述预案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等。通过综合预案,可以很清晰地了解应急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及预案的文件体系。更重要的是,综合预案可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底线”,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般的应急指导作用。

  (二)专项预案 专项预案是针对某种具体的、特定类型的紧急情况,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某一自然灾害、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专项预案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某种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势、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而编制的。它是针对具体装置、场所、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下编制的某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的特点是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该类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因而现场处置方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的指导性。

  现场处置方案的另一特殊形式为单项预案。单项预案可以是针对一大型公众聚集活动 (如经济、文化、体育、民俗、娱乐、集会等活动)或高风险的建设施工或维修活动(如人口高密度区建筑物的定向爆破、生命线施工维护等活动)而制定的临时性应急行动方案。随着这些活动的结束,预案的有效性也随之终结。单项预案主要是针对临时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预先对相关应急机构的职责、任务和预防性措施作出的安排。

  三、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

  不同的应急预案由于各自所处的层次和适用的范围不同,因而在内容的详略程度和侧重点上会有所不同,但都可以采用相似的基本结构。如图7—5 所示的“1+4”预案编制结构,是由一个基本预案加上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和支持附件构成的。

  (一)基本预案 基本预案是应急预案的总体描述,主要阐述应急预案所要解决的紧急情况、应急的组织体系、方针、应急资源、应急的总体思路,并明确各应急组织在应急准备和应急行动中的职责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管理等规定。 图7—5 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

  (二)应急功能设置 应急功能是指针对各类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通常采取的一系列的基本应急行动和任务,如指挥和控制、警报、通讯、人群疏散与安置、医疗、现场管制等。因此,设置应急功能时,应针对潜在重大事故的特点综合分析并将其分配给相关部门。对每一项应急功能都应明确其针对的形势、目标、负责机构和支持机构、任务要求、应急准备和操作程序等。应急预案中包含的应急功能的数量和类型,主要取决于所针对的潜在重大事故危险的类型,以及应急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等具体情况。

  (三)特殊风险管理 特殊风险指根据某类事故灾难、灾害的典型特征,需要对其应急功能做出针对性安排的风险。应说明处置此类风险应该设置的专有应急功能或有关应急功能所需的特殊要求,明确这些应急功能的责任部门、支持部门、有限介入部门以及它们的职责和任务,为制定该类风险的专项预案提出特殊要求和指导。

  (四)标准操作程序 由于基本预案、应急功能设置并不说明各项应急功能的实施细节,因此各应急功能的主要责任部门必须组织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为应急组织或个人提供履行应急预案中规定职责和任务的详细指导。标准操作程序应保证与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性,其中重要的标准操作程序可作为应急预案附件或以适当方式引用。

  (五)支持附件 支持附件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的有关支持保障系统的描述及有关的附图表,如危险分析附件,通讯联络附件,法律法规附件,机构和应急资源附件,教育、培训、训练和演习附件,技术支持附件,协议附件,其他支持附件等。

  从广义上来说,应急预案是一个由各级文件构成的文件体系,它不仅是应急预案本身,也包括针对某个特定的应急任务或功能所制定的工作程序等。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的文件体系可包括预案、程序、指导书、记录等,是一个4 级文件体系。

  四、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下面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为便,阐述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包括下面6 个过程:

  1·成立工作组。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2·资料收集。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4·应急能力评估。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5·应急预案编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6·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核心要素及编制要求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如下:

  (1)对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及其后果的预测、辨识和评估。

  (2)规定应急救援各方组织的详细职责。

  (3)应急救援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4)应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经费保障和其他资源,包括社会和外部援助资源等。

  (5)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灾害发生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措施。

  (6)现场恢复。

  (7)其他,如应急培训和演练,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按相应的过程可分为6个一级关键要素,包括:①方针与原则;②应急策划;③应急准备;④应急响应;⑤现场恢复;⑥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6个一级要素相互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从应急的方针、策划、准备、响应、恢复到预案的管理与评审改进,形成了一个有机联系并持续改进的体系结构。根据一级要素中所包括的任务和功能,其中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3个一级关键要素可进一步划分成若干个二级小要素。所有这些要素即构成了城市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核心要素。这些要素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所应当涉及的基本方面,在实际编制时,可根据职能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分配等具体情况,将要素进行合并或增加,以便于组织编写。

  (一)方针与原则

  应急救援体系首先应有一个明确的方针和原则来作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纲领。方针与原则反映了应急救援工作的优先方向、政策、范围和总体目标,如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此外,方针与原则还应体现事故损失控制、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以及持续改进的思想。

  (二)应急策划

  应急预案是有针对性的,具有明确的对象,其对象可能是某一类或多类可能的重大事故类型。应急预案的制定必须基于对所针对的潜在事故类型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和评价,识别出重要的潜在事故类型、性质、区域、分布及事故后果,同时,根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分析应急救援的应急力量和可用资源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在进行应急策划时,应当列出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作为预案的制定、应急工作的依据和授权。应急策划包括危险分析、资源分析以及法律法规要求3个二级要素。

  1.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的最终目的是要明确应急的对象(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事故的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等,为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减灾措施提供决策和指导依据。

  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分析。危险分析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危险分析的结果应能提供:

  (1)地理、人文(包括人口分布)、地质、气象等信息。

  (2)功能布局(包括重要保护目标)及交通情况。

  (3)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及主要危险物质种类、数量及理化、消防等特性。

  (4)可能的重大事故种类及对周边的后果分析。

  (5)特定的时段(如人群高峰时间、度假季节、大型活动等)。

  (6)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2.资源分析

  针对危险分析所确定的主要危险,明确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列出可用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包括:①各类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情况;②各种重要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情况;③上级救援机构或周边可用的应急资源。

  通过资源分析,可为应急资源的规划与配备、与相邻地区签订互助协议和预案编制提供指导。

  3.法律法规要求

  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应急策划时,应列出国家、省、地方涉及应急各部门职责要求以及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文件,以作为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的依据和授权。

  (三)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能否在应急救援中成功地发挥作用,不仅仅取决于应急预案自身的完善程度,还取决于应急准备的充分与否。应急准备应当依据应急策划的结果开展,包括各应急组织及其职责权限的明确、应急资源的准备、公众教育、应急人员培训、预案演练和互助协议的签署等。

  1.机构与职责

  2.应急资源

  3.教育、训练与演习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培训与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及其他训练等。

  基础培训与训练的目的是保证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体能、战斗意志和作风,明确各自的职责,熟悉城市潜在重大危险的性质、救援的基本程序和要领,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和通讯装备的使用等;

  专业训练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训练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及现场急救等技术;

  战术训练是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变能力;

  其他训练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开展如防化、气象、侦检技术、综合训练等项目的训练,以进一步提高救援队伍的救援水平。

  预案演习是对应急能力的综合检验。应急演习包括桌面演习和实战模拟演习。组织由应急各方参加的预案训练和演习,使应急人员进入“实战”状态,熟悉各类应急处理和整个应急行动的程序,明确自身的职责,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同时,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进和完善。

  4.互助协议

  当有关的应急力量与资源相对薄弱时,应事先寻求与邻近区域签订正式的互助协议,并做好相应的安排,以便在应急救援中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此外,也应与社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物资供应企业等签署相应的互助协议。

  (四)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的核心功能和任务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和紧急公告,通讯,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群疏散与安置,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消防和抢险,泄漏物控制。

  1.接警与通知

  准确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是决定启动应急救援的关键。接警作为应急响应的第一步,必须对接警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接警人员接受报警后,应按预先确定的通报程序,迅速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行动。

  2.指挥与控制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往往涉及多个救援机构,因此,对应急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是应急救援有效开展的关键。因此应建立分级响应、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程序,以便对事故进行初始评估,确认紧急状态,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决策,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指挥和协调现场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

  3.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决定实施疏散时,应通过紧急公告确保公众了解疏散的有关信息,如疏散时间、路线、随身携带物、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该部分应明确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如何向受影响的公众发出警报,包括什么时候,谁有权决定启动警报系统,各种警报信号的不同含义,警报系统的协调使用、可使用的警报装置的类型和位置,以及警报装置覆盖的地理区域。如果可能,应指定备用措施。

  4.通讯

  通讯是应急指挥、协调和与外界联系的重要保障,在现场指挥部、应急中心、各应急救援组织、新闻媒体、医院、上级政府和外部救援机构等之间,必须建立畅通的应急通讯网络。该部分应说明主要通讯系统的来源、使用、维护以及应急组织通讯需要的详细情况等,并充分考虑紧急状态下的通讯能力和保障,并建立备用的通讯系统。

  5.事态监测与评估

  事态监测与评估在应急救援和应急恢复决策中具有关键的支持作用。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建立对事故现场及场外进行监测和评估的程序。其中包括:由谁来负责监测与评估活动,监测仪器设备及监测方法,实验室化验及检验支持,监测点的设置,监测点的现场工作及报告程序等。

  可能的监测活动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6.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是十分必要的。其目的是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此外,警戒与治安还应该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执行指挥机构的通告、协助事故调查等。对危险物质事故,必须列出警戒人员有关个体防护的准备。

  7.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应当对疏散的紧急情况和决策、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应充分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和可利用的时间、风向等环境变化,以及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

  8.医疗与卫生

  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以及合理地转送医院进行治疗,是减少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的关键。在该部分应明确针对城市可能的重大事故,为现场急救、伤员运送、治疗及健康监测等所做的准备和安排,包括:可用的急救资源列表,如急救中心、救护车和现场急救人员的数量;医院、职业中毒治疗医院及烧伤等专科医院的列表,如数量、分布、可用病床、治疗能力等;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品等的城市内、外来源和供给;医疗人员必须了解城市内主要危险对人群造成伤害的类型,并经过相应的培训,掌握对危险化学品受伤害人员进行正确消毒和治疗的方法。

  9.公共关系

  重大事故发生后,不可避免地会引起新闻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因此,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等情况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该部分应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和批准程序,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指定新闻发言人,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为公众咨询、接待、安抚受害人员家属做出安排。

  10.应急人员安全

  城市重大事故尤其是涉及危险物质的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性极大,必需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等级、现场安全监测等,明确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11.消防和抢险

  消防和抢险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目的是为尽快地控制事故的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从而最终控制住事故,并积极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尤其是涉及危险物质的泄漏、火灾事故,其消防和抢险工作的难度和危险性巨大。该部分应对消防和抢险工作的组织、相关消防抢险设施、器材和物资、人员的培训、行动方案以及现场指挥等做好周密的安排和准备。

  12.泄漏物控制

  危险物质的泄漏以及灭火用的水由于溶解了有毒蒸气都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同时也会给现场救援工作带来更大的危险,因此必须对危险物质的泄漏物进行控制。该部分应明确可用的收容装备(泵、容器、吸附材料等)、洗消设备(包括喷雾洒水车辆)及洗消物资,并建立洗消物资供应企业的供应情况和通讯名录,保证对泄漏物的及时围堵、收容、清消和妥善处置。

  (五)现场恢复

  现场恢复也可称为紧急恢复,是指事故被控制住后所进行的短期恢复,从应急过程来说意味着应急救援工作的结束,进入到另一个工作阶段,即将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大量的经验教训表明,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余烬复燃、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现场恢复过程中可能的危险。该部分主要内容应包括:宣布应急结束的程序;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等。

  (六)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具有法规权威性,所以应当对预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发布做出明确的管理规定,并保证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

更多资料请点击: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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