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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十不准” 技术措施
作者:易安网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15 11:09:57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通过。

    2.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基坑临边行走或逗留。

    4.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严禁站或坐在正在行走或运行作业的车辆、机械驾驶操作室外的踏板、车项上。

    6.不准站在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7.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的库房和施工现场配电设施场地。

    8.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通道逗留或堆放物料。

    9.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未经允许参观、拍照、摄像。

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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