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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易安网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19 13:40:42
 

  1、化验室负责人对化验室安全工作负责。

  2、化验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化验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4、凡能产生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或异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中进行。

  5、剧毒药品实行专人保管,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内。

  6、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油浴、砂浴,严禁使用明火。

  7、凡使用过强腐蚀性、易爆或有毒品的容器,应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洗净。

  8、如检验工作确需动用明火时,要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9、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10、班前班后要检查水、电、气、门、窗,确保安全。

文章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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