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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解读《安全生产法》《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9月1日14:30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将做客新华网《安全中国》栏目,介绍《安全生产法》和《严防企业粉法爆炸五条规定》出台背景和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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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实录: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新华访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的嘉宾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给我们介绍一下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情况。欢迎您,黄局长。

  [黄毅]

  大家好!首先感谢新华网,感谢主持人,感谢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

  [主持人]

  昆山"8.2"事故发生后,粉尘安全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8月15日,安监总局以总局令的形式发布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请您介绍一下这个规定出台的背景?

  [黄毅]

  关于《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这是深刻吸取了昆山“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而且针对在粉尘管理上的问题,以总局令的形式制定出台实施。关于粉尘,包括铝粉、煤粉、镁粉、淀粉、面粉、纸粉等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遇到明火都会发生爆炸,而且杀伤力极强。这两年也发生过铝粉爆炸事故,比如温州发生过铝粉爆炸事故。秦皇岛市发生过面粉爆炸事故。昆山这起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损失非常惨重。 我们国家过去对防止粉尘爆炸也出台过若干规定,比如,2007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以国家标准的方式出台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但是贯彻执行的不好。另外,有些关于防止粉尘爆炸的规定都散落在相关的标准和规程里,不便于记忆。所以这次我们在总结吸取昆山事故的教训基础上,针对粉尘管理存在的问题,经过反复筛选提炼,最后归纳五条。这五条确实是抓住了粉尘管理当中最关键、最要害的问题。所以说《五条规定》也是安监总局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所采取的一个重大举措。 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制定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又制定了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十条规定,这次又针对粉尘管理专门出台了五条规定,这也体现了依法治理这个指导思想。局长令本身就是强制性执行的。所以对推进粉尘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严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都有着重大意义。

  [主持人]

  《五条规定》主要针对哪些问题制定的,有哪些具体要求?

  [黄毅]

  《五条规定》可以概括为“一厂四防”:一厂就是针对厂房。厂房的设计、建造应该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比如说二类危险品的厂房要求不能建双层,必须是单层,而且要采用一些轻型材料。“四防”:一是防尘。车间里面必须有通风防尘设施,而且要定期清扫粉尘,不让粉尘达到一定的浓度,不能达到爆炸的临界点。二是防爆。要求厂房内所有的设备都具有防爆功能,不会产生火花和明火。三是防水。比如铝镁粉加工车间,对粉尘的搜集、储存设施一定要防潮防水。

  [主持人]

  这个时候有些朋友可能会有疑问,水和火是不相融的,为什么要防水?

  [黄毅]

  因为铝粉和镁粉遇到水以后会发生氧化,瞬间温度达到八九百度,温度升高以后就会着火,一着火就会引起爆炸。

  [主持人]

  大家可以回忆一下高中的化学,可能就会想起来了。

  [黄毅]

  四是防护。所有的工人都应该佩戴防护用品,都应该是经过培训之后持证上岗,都要懂得粉尘的危害和如何防护。“一厂四防”就是《五条规定》的主体内容。这是针对粉尘管理当中最要害的问题、最关键的环节制定的规定。

 

  [主持人]

  《五条规定》很精炼,也很醒目,会让大家一下子就记住。但是在这之前国家也出台了一些防止粉尘爆炸的相关规定,但是落实的不太好。这《五条规定》如何把落实环节抓好?

  [黄毅]

  规定制定出来了,关键是落实,如果不能得到落实,那还是白纸一张。所以我们要从这几方面来抓好《五条规定》的贯彻执行。一是搞好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五条规定》,让所有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都清楚这五条,而且要烂熟于心。同时通过广泛的宣传,让全社会都了解粉尘的危害,都懂得如何防治它。这样使《五条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声势。我们还要通过制作警示片、印制相关宣传品、知识问答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第二,要把这五条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五条规定》非常鲜明,但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比如说“一厂四防”,具体到每件事上应该怎么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变成操作规程,以此来规范生产行为。所以还要进一步细化。 第三,要严格执法。下一步我们要专门针对贯彻执行《五条规定》进行专项执法,对所有存在粉尘的生产企业、车间进行监督执法,看你是不是按照《五条规定》认真落实了,还存在哪些问题。如果没有落实,要采取制裁措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 第四,对目前全国存在的粉尘危害企业进一步摸底建账,并且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查暗访,直插现场、直插企业来检查落实《五条规定》的情况。通过这些措施真正把《五条规定》落到实处。真正落实了,就有可能防止粉尘爆炸这种事故再次发生。

  [主持人]

  这次事故给我们带来的教训非常惨痛,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毁灭性的灾难。昆山事故距离现在已经整整一个月了,事故后续调查工作进展如何?

  [黄毅]

  经过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这一段时间紧张的工作,现场的调查取证基本结束,现在进入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阶段。这起事故发生确实暴露了很多问题。经过分析,起码暴露了两大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着大量违法违规行为。比如说,中荣公司本身的加工车间,这个厂房本身就是违规建造的,不符合相关规定。除尘设施也不完善,对铝镁粉清扫、储存、防水设施也不完善。它是由于遇水以后发生氧化,然后着火爆炸的。另外,它的所有设备都不防爆,工人没有任何防护用品,也没有进行培训。

  [主持人]

  等于您说的这五条规定里,他们全没有达标。

  [黄毅]

  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在内的所有员工都不知道粉尘会爆炸,只知道粉尘有污染,对身体健康有影响,但是它会爆炸都不知道。所以企业在粉尘管理上存在着很多违法违规的现象。 第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也存在着失职渎职的问题。开发区在招商引资时,16年前招商引资时就降低安全标准,本身招商引资的指导思想、发展观就有问题。所有的安全标准、安全条件都不讲,踩踏了红线,放弃了底线,只要企业进来就行,甚至还打出“欢迎剥削,剥削越多,昆山人民越高兴”。这反映出发展观存在问题。 其次就是安全监管不到位。开发区管委会里面没有安监部门,只有兼职的四个人,但是开发区企业里有七八千家,根本监管不过来。还有就是限制环保、安监部门到开发区里监督执法,搞企业“安静日”,不让政府部门去检查,所以安全监管存在着很大的漏洞。 第三,在行政许可方面也存在着一些腐败问题。像中荣公司,很多方面都不具备条件,甚至相关的部门也没有到现场去检查验收就发放了各种合格证和许可证,这里面也存在着一些腐败问题,权钱交易问题。从企业来说存在着违法违规,从政府相关部门存在着失职渎职,暴露出来这些问题确实令人警醒,所以必须要深刻吸取血的教训。

  [主持人]

  您刚才着重谈了开发区的安全监管问题,开发区在最近这20年中是像雨后春笋般出现,有很多企业带活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但也存在着相关问题。那这个问题我们有没有一些想法,包括对开发区的安全监管进行规范?

  [黄毅]

  从昆山这起事故确实暴露出开发区的安全管理上存在着很多漏洞,不可否认各类开发区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也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有些开发区成了事故高发区,有些开发区成为了安全监管的盲区。我们做了初步统计,全国大体各类开发区有3350多个,聚集65万家企业,15138万人。但是有一半开发区没有安全监管机构,平均每个开发区专兼职安监人员3个,本身监管力量就不足。另外有些开发区降低安全标准,放低安全门槛,使一些企业先天不足,本身就存在很多隐患,对这些隐患又视而不见,不认真整改,久而久之就酿成了事故。近几年,开发区发生的事故占全国同期特大安全事故的9%,而且去年发生了4起特大事故,其中2起都在开发区,一起是青岛开发区,一起是吉林德惠市开发区。所以针对开发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最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一是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开发区从规划、建设上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能以牺牲生命来追求GDP,坚决不要带血的GDP。 二是一定要明确安全监管的责任。就是说当地政府对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属地监管的职责,要建立健全开发区安全监管的机构或者安全监管队伍,有人来管这个事。 三是加强对开发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不分内外资、不分大中小,而且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暗查暗访。 四是一定要落实开发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负有主体责任,应该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应该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对员工要进行安全培训。只有主体责任落实了,你才能确保安全生产。针对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通知,下一步我们要组织专项检查。

  [主持人]

  在昆山事故发生之后,安监总局派出多个暗访组对全国相关企业进行粉尘安全检查,暗访结果到底是什么样的?

  [黄毅]

  前一段我们专门组织了7个暗查暗访组,到9个省区大体检查了七八十家企业,这些企业都是存在粉尘的,而且都是在开发区里面。通过暗查暗访确实发现了很多问题,有的当场责令停产整顿,存在的主要问题大体可以概括为这样几方面: 一是对粉尘的危害思想认识有问题或者安全意识淡漠,基本上都不知道粉尘会爆炸。昆山事故之后才猛然感觉到粉尘会爆炸,而且威力这么大,过去没有这个意识,长期以来没有这个观念。 二是对粉尘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和问题,包括《五条规定》所提出的这些要求几乎都没有做到,所以在这方面的管理应该说漏洞很多、缺陷很多、问题很多。 三是当地安监部门针对粉尘问题进行检查的也不多,本身也有漏洞,也有所忽视。没有把防止粉尘爆炸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没有在日常安全监管当中引起重视。所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逐省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下一步我们还要针对整改结果再次进行暗查暗访,看你整改没整改,如果没整改,将继续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比如说粉尘长期超标,暗查组去了之后发现了,让你停产整顿,但结果你仍然没整,还是这样,那下一步查出来就要关闭。总之,通过前一段的暗查暗访,确实触目惊心,可以说隐患是随处可见、伸手可抓,如果不认真整改,类似于昆山这种事故还会重复发生。所以暗查暗访工作要不间断、长期抓。

  [主持人]

  确实给相关类型的生产企业提了个醒,而且确实是为企业好,为企业的员工安全负责。今年1-7月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好转,但进入8月份接连发生几起事故。是不是每年的三季度历来是事故的多发期?这是偶然巧合还是相关原因在背后推动?

 

  [黄毅]

  今年进入三季度以后确实接连发生了几起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网友分析说是不是每年三季度都是事故多发的季节,有点规律性。我分析,原因有这样几方面:一是思想松懈、麻痹大意,上半年很好很稳定,进入三季度以后,可能有点放松。安全生产这件事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这根弦要绷紧,稍微有点放松,事故就可能发生。所以每进入三季度以后怎么加强宣传教育,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确实需要我们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第二,三季度一般是高温雨季,极端天气比较多。所以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另外高温,职工可能也休息不好,这样在工作期间就分散精力,可能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第三,安全法制秩序还不太健全。所以一个时期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几乎每一起里面都存在着非法违法行为,比如煤矿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都存在了超层越界非法盗采问题,甚至采用隐蔽的手段,进行盗采,所以导致事故时有发生。目前由于非法违法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大体还占一半以上,所以如何进一步健全法制秩序,依法治理,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主持人]

  从现在到年底还有4个月,如果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要重点部署的话,那我们会在哪些领域着重加派人手和兵力?

  [黄毅]

  最近安监总局专门召开了视频会议,对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部署。后几个月,我们要重点抓好这样几件事: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希望到年底所有的省、市、自治区都要出台相关文件,依据“六打六治”的要求,集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针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依然严重的现实,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这次较以往行动有着明显的不同。一是要求更加具体,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二是打击对象更加突出,就是对六个方面的非法违法行为,六个方面存在的违规现象,集中进行“六打六治”。下一步还要围绕着“六打六治”进行联合执法,还要组织新闻媒体参加的“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导致的安全事故案例要公开审判。三是继续深化油气管道安全隐患的整治。因为去年以来,吸取山东青岛11.22特大事故的教训,开展了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检查,查出了3万多项隐患,现在整改不到10%,还有2万多隐患,其中有7000个重大隐患。这件事需要地方企业、相关部门协同作战才能够解决。比如说油气管道上面的建筑物,是拆除建筑物呢还是搬迁管道,这个需要论证,看哪个更合算。所以工作量很大。我们要继续推进这方面的整治,要利用三年时间把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完,确保油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黄毅]

  四是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煤矿仍然按照我们提出的“1+4”工作法,集中整顿小煤矿,加快关闭小煤矿。在对一万多名矿长进行谈心对话的基础上,准备进行第二轮谈心对话,激发他们保护矿工生命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对我们确定的50个煤炭重点县攻坚战继续深化。除此之外,非煤矿山,要对那些病库险库进行整改,防止发生溃坝事故。而且9月8号就要到了,2008年发生在山西的“9.8”溃坝事故导致281人丧生,我们还要把历史上的事故当做今天的事故对待,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对于危化品的运输,最近发生几起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炸事故,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整顿。还有就是烟花爆竹的生产旺季就要到了,要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对一些本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太多的省份,鼓励他们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通过这些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说几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大事。近期将举办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这个论坛和展览会已经连续举办6年了,对于中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在理论方面的建设探讨都有非常重要意义。您给我们谈谈这次会议和论坛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

 

  [黄毅]

  这个论坛是我们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举办的,从2002年开始,每两年举办一次,已经连续举办了6届,今年是第7届,大体是9月23号到25号。这个论坛已经成为安全生产领域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也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的一个很好的平台,可以说已成为品牌项目。通过举办论坛,对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对于加强我们国家与其他国家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合作,对于借鉴先进国家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管理经验,推进我们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通过论坛,也进一步开阔了视野,看到我们国家安全生产是一个什么状况,既看到我们的差距,同时也看到了我们所处的位置。 今年论坛主题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能力”。之所以确定这样一个主题,强基固本,只有做到这一点,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建设搞扎实,把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建设搞扎实,我们才有可能把安全生产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提升我们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所以围绕这个主题,我们要举办一场主论坛,另外还有四个方面的分论坛。与此同时,我们还要举办展览会,把新产品、新成果进行展示。通过这个论坛和展会,进一步展示我们的新成果、交流新经验、探索新路子,所以也欢迎一些企业积极参与这次论坛和展会,也欢迎世界各国的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专家、学者和厂家来参加这个活动。

  [主持人]

  这个窗口确实非常好,能够让我们了解外面的世界到底有什么样新的技术,也能把我们的成果展示出去。希望相关企业和相关学者专家能够积极参与进来,为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我们再说一个比较近的事情,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这对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领域来说更是一件大事,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跟之前相比有哪些亮点?存在着什么样的变化?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黄毅]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改动的比较多,我看了看,修改之处大概有67处。但是比较重要、比较关键的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确立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在总则里面,写进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写进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对于提升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站在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这个高度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有20多条都是针对企业来说的。比如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另外,对企业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标准也提高了。原来规定是具备300人以上可以设立安全监管机构,现在降到100人,100人以上都要设立安全监管机构。另外,高危企业必须要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这样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法律上予以规定,同时企业必须要用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些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还有就是鼓励企业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用保险机制,建立安保互动。这些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如何落实,新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第三,对于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是执法部门,而且赋予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督管理行业安全管理的职责。另外,对拒不执行安监部门下达执法指令的,安监部门有权采取停电和停止供应爆炸品这些强制措施。这样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 第四,对于违反安全法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包括对行政罚款,由过去最高的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而且对于事故单位主要责任人的处罚也作出了规定,可以罚上一年年收入的30%、40%、60%、80%,如果出现瞒报,百分之百。同时对重大以上事故单位的负责人要终生取消职业资格,这些处罚非常严厉。 这四个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而且修改力度很大,我想对下一步推进依法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提供了强大法律武器,所以利剑在手,我们要挺起腰杆进行监督执法。

  [主持人]

  对于中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意义确实重大。那最后您跟我们谈谈,新的安全生产法怎么样才能落实好?

 

  [黄毅]

  下一步我们要抓这几件事:第一,认真搞好新法的宣传。我们已经作出安排,一旦公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们就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新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这部新修订的安全法亮点在哪儿,意义是什么,如何来执行好这部法律,要进行广泛宣传。宣传的过程就是向全社会进行安全生产法制教育的过程。我们还要举办新闻发布会,还要专门就学习贯彻新法进行网上访谈,还要印制各种宣传品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因为新法多处作了修改,依据上位法,对其他涉及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该修订的还得修订,对该进一步制定相配套的规章制度,要加快制定,这样就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这个工作量也很大。包括下一步我们要制定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要加快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条例,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等等,这些立法修法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快进度。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这部法律的执行力度。就是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特别是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要在认真学习领会新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执法规范,确保这部法律能够真正得到贯彻实施。因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律必行。只有法律制度真正落实,各类企业能够依法生产经营,每个人都能依法操作作业,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只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法制秩序,推动依法治理,才能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主持人]

  今天访谈从“8.2”昆山事故切入,黄局长给我们谈了非常多的内容,最后说到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再次感谢黄局长作客,也希望像您所说的,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公布之后,您能继续来到我们这里,跟网友交流这部新法和相关内容。谢谢您。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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