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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注册安全工程师”前景

  注册安全工程师由来及现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论证,始于上世纪90年代,在2002年实施【1】,在我国安全生产发展史上属于“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2】产物。时任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在2006年6月29日的《谈谈我国的安全生产问题》中提出“发展矿业等教育,化解安全专业人才危机。目前我国安全生产人才缺乏,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管理”【2】。

  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报考条件是相关人员必须具备“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一定年限【3】。可以这么推断:国家在现有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从业人员中,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应试和注册,对其安全知识进行系统、规范地补课、更新,以满足我国安全生产需求,改善当前合格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人才严重短缺的现状。

  下面就其存在问题从三个方面探讨下。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要求达到的基本知识结构及水平

  2003年8月,人事部和国家安监局出台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确定了具体的考试办法和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难度、专业性和系统性,和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其细分10个专业报考)相比,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举个例子,比如“安全技术”科目,只是要求机械、电气等方面基本防护知识,没有涉及安全原理、安全评价等安全专业知识;再比如,没有事故树、事件树、工艺安全可操作分析、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等国内较为先进安全技术介绍,等。可以考虑提高“安全技术”的要求,加强“安全专业”性。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人员” 【4】。

  注册后,安监总局网站会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公示”,称其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但目前存在一个的问题是印章未发,“一证一章”执业不能实现。第二十一条所说的“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也无从保障。由于无法取得应有的报酬,也制约了其发展,很多人也没有热情再参加注册和继续注册。

  假如印章发放会怎样?

  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其执业范围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八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由聘用单位委派,并按照注册类别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同时在出具的各种文件、报告上签字和加盖执业印章【4】。如果真正履行了,那么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就由注册安全工程师承担,相关领导只是审核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签字。这和《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有些冲突,也会造成“管生产不管安全”,又会把安全和生产割裂开来,违背注册安全工程师设置的初衷。

  总之,从执业角度来讲,注册安全工程师境况有些边缘化。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使用的监督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应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进行配备。目前,只有安全标准化的宣贯,明确检查注册安全工程师聘用情况。

  很多企业也没有相应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待遇。

  注册安全工程师展望

  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由来,前面我们已经讲过了,是为了满足我国安全生产需求,改善当前合格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人才严重短缺的现状。

  安监总局于2013年8月在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将系统化的来解决“一岗双责”问题:从教育抓起、产学研结合,非常科学。其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才发展战略的部署,政府加强领导,部门积极推动,企业广泛参与,发挥高校人才培育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化工安全教育工作,培养高素质的化工安全人才,为尽快实现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促进我国化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总体目标:利用3到5年的时间,完善高校化工专业和化工安全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化工专业课程设置,从源头上确保化工安全专业人才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充分发挥高校、企业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优化化工专业师资队伍,增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教学力量;强化理论教学与专业实践的衔接,注重实习环节教学,培养一大批安全意识强、具备一定安全生产知识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和化工工艺、设备、自动化控制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批既有化工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又有安全工程理论和实践的化工安全复合型高端管理人才【5】……

  参照国外,美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把工艺安全可操作性分析(HARZOP)纳入大学化工专业必修课,这和我国的社会安全教育还是有着很大的差距。

  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如果实施,我国提出半个多世纪的“管生产管安全”目标,将会逐步实现。这个指导意见实施后,届时将会有大批高素质的符合“一岗双责”要求的人才补充到(化工)安全生产领域中来,也会带动其它领域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水平,按照目前模式,届时注册安全工程师将失去存在的理由。

  最后,我呼吁,尽快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改革:1、提高其安全专业门槛;2、朝着注册安全生产咨询(评价)师方向发展,做好专业方向细分;3、其为重要安全生产岗位准入资格。

  在原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中加强考核、升级,优胜劣汰。

  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保持其生命力,为我国安全生产起到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由来与发展,中国安全生产报,2009年9月2日

  【2】 谈谈我国的安全生产问题,李毅中,2006年6月29日,来源:安监总局网站

  【3】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9月3日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发[2002]87号发布

  【4】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11号令

  【5】 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安监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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